(圖片來源:CFP)
出身“盜墓世家”的衛友剛早在2001年就開始覬覦位于陜西省彬州市的彬塔地宮了。那一次企圖盜竊彬塔地宮,卻因為附近群眾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而未得逞。衛友剛認為,這一次的失敗,是他們老衛家的恥辱。
15年后,出獄沒幾年的他決定重操舊業,一雪前恥。這一次,他成功了。只是,后來發生的事情并沒有在他的預料之中……
時隔15年“二進地宮”
檢察官和民警講述辦案經過。
彬州開元寺塔,也稱“彬塔”,該塔位于彬州市西南角紫微山下開元廣場內,是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這座塔建于北宋皇祐五年(1053年),距今已經近千年,塔身完好堅固。
當地關于這座塔的傳說非常多。有傳聞說,塔下是一股大水;也有傳聞說,塔下壓著巨蛇;還有傳聞說,古塔下有一座地宮,地宮內藏有珍寶。
對彬州人來說,千年彬塔是彬州市的坐標與象征。彬州人都很尊崇這座古塔,他們相信,這座古塔千年來一直在護佑著歷史悠久的絲路小城和一代代的小城居民。
據辦案民警介紹,寺廟建塔,很多是為了供奉和保存高僧大德甚至是釋迦牟尼佛的舍利子等,舍利子一般安放在塔頂或者是地宮內。佛塔如果修建地宮,伴隨舍利子進入地宮的,一般還會有金棺銀槨、供養品、珍稀寶貝,越是香火旺盛的寺廟、越是有名的寺塔,地宮內的供奉物品可能越多、越貴重。開元寺在歷史上頗富盛名、香火旺盛,開元寺彬塔如果建有地宮,內藏的寶物自然不會少。
剛剛調任彬州市公安局禁毒大隊大隊長孫群安,至今對衛友剛等人盜塔時的高超作案手段和不同尋常的反偵查能力記憶猶新。
2001年,衛友剛以開蛋糕店為幌子,在開元寺塔附近租了臨建房屋,企圖挖洞盜寶,后來因為蛋糕店往外運土方引起周圍群眾的懷疑而案發。
當時僥幸逃脫的衛友剛對彬塔地宮念念不忘,經過細致謀劃,直到15年后,也即2015年,他終于以“核心人物”的身份二度染指彬塔地宮。
“我覺得那件事(第一次盜地宮失敗)是我們老衛家的恥辱。所以,這次我一定得辦成了。”案發后,衛友剛交代。第一次盜竊行動中,衛友剛不是盜竊團伙的核心人員,而這一次,所有事情都由他指揮,他必須把這事兒辦成了。
另外還有一件事也讓他耿耿于懷。第一次盜彬塔失手后,他和幾個同伙曾在山西省運城市東郭古墓葬群盜掘文物,當時他只是個“幫忙的”配角,沒撈到啥好處,卻因此案入了監獄,他“心里有怨氣”。
出獄后,衛友剛決定要干大買賣,他一直沒忘記彬塔地宮。再次盯上彬塔,他不再是打雜的配角,而是整個盜掘販賣地宮文物的犯罪團伙的核心人物。這一次,從選取作案目標、組織實施、后勤保障,到贓物處理、利益分配,都由他拍板決定。
白天開飯店,晚上挖地洞
為了干得隱蔽、穩妥,衛友剛的確也花費了不少心思,也下了大本錢。2015年1月至4月,經過一番前期準備,衛友剛和劉忠、董杰(已死亡)、閆強等人先后4次來彬州開元廣場附近選擇合適的開挖地點,他們最終選定并租賃了廣場旁邊藥材公司院內的一家門面房。
衛友剛對外、對房東都說是要開飯館,實則該飯店是為衛友剛等人盜掘彬塔地宮文物做掩護的。
衛友剛為何會選中這座房子?首先,這房子不是臨街店面,而是在緊臨街店面的后面一排,它與廣場只隔了一條街道,大約幾十米遠。距離近,但又不臨街,周圍很多小店鋪,有利于隱蔽。
其次,這間房子下面沒有地下室,適合挖洞。衛友剛租房和別人租房的要求不一樣。別人租房多是希望有地下室,衛友剛租房專挑沒有地下室的。
租房前,衛友剛還專門請他的一位盜墓師父到現場看過。為了學習盜墓,衛友剛曾經拜了好幾位師父。他師父經過一番考量,告訴他可以干。他師父還掏錢入了一股,等挖出文物后,就可以分一部分錢。
衛友剛非常重視團伙成員的選擇,重點選擇其在服刑期間結識的獄友,或是同村親戚,這也是衛友剛自我保護的一種方式,他們的行為越低調、越隱蔽,越容易逃過警方的關注。
他師父當時還給每個參與盜掘彬塔地宮的人測過生辰八字,師父予以認可的人,他才合伙一起干。
租好房子,閆強就找人裝修了房子,衛友剛妻子的姐姐趙花出面辦理營業執照,他們在本地招收了服務員和廚師。飯店于2015年4月底開業,取名為“川湘食府”,飯店平時由趙花管理,閆強負責采購。
飯店開業后,白天的確是從事正常的生意。晚上9點半,廚師和服務員們就下班,到另一處租賃房里休息。晚上9點半以后,飯店周圍的店鋪也基本上沒人了,衛友剛就派人在店里挖洞。他們先挖豎洞,豎洞挖到7米多深,再用經緯儀進行定位,向地宮方向挖橫洞。
衛友剛負責指揮別人干活兒,至于下地洞、揮鏟挖土,這些苦累、危險的活兒都是由他雇用的“工人”完成的。
這些“工人”下到洞里挖土運土,再把土用編織袋裝好,洞口上面的人用繩子把土袋子吊上地面。每天,他們都干到凌晨4點左右,再開車把土拉走,倒在城區外面一個不起眼的溝里,再悄然回租賃屋睡覺。
盜掘工作進行得很艱難,挖地道就用了6個多月,有一次地洞挖偏了,都能聽到地洞上方群眾跳廣場舞的聲音,他們很是被嚇了一跳。
白天飯店營業時,衛友剛在地洞口上面放上一大塊地磚,地磚上放了張桌子,桌子上面放著服務員的餐具等零碎物品,外觀上看不出什麼問題。
一開始,廚師和服務員們也都不知道衛友剛等人半夜挖洞的事。后來,通過一些可疑跡象,店員們也漸漸猜到一些事情,但他們都選擇了沉默。衛友剛也知道自己弄了那麼大一件事情,不可能一點馬腳都不露,他于是用錢堵住了店員們的嘴巴,時不時給店員們發點福利,給點好處。店員們也就假裝什麼都不知道。
歷時6個月,2015年10月,在打了大約280米長的盜洞后,衛友剛等人終于打通了彬塔地宮,但歷經千年,地宮已被地下水浸透。這對慣犯老手的衛友剛來說,也不是什麼大事,他買來了水泵,花了一天時間就將地宮里面的水抽干了。
傳說中的地宮終于出現在眼前。地宮長1.5米左右,寬1.3米,一面有弓形宮門,宮門70厘米寬,用磚砌塞著,另外三面宮壁是磚砌的,還有相連的石欄,石欄距離宮壁約30厘米,石欄的兩頭接著宮壁,石欄上有破損的鐵片。
地宮里面有三個棺材,宮門對面的石壁前放著一個銅棺,銅棺里面是一個銀棺,銀棺里面是一個鎏金棺,鎏金棺里面是一個小金棺,小金棺里面放著一節骨頭。
銅棺里面還有2個小琉璃瓶和2個小銅鏡。在銅棺的左前方放著一個石棺,石棺里面有一個小銅棺。在銅棺的右前方橫放著一個銀棺,銀棺里面有1個琉璃瓶和一些破損的琉璃瓶碎片。
靠近宮門的石欄兩側,放著2個銅瓶、2個瓷盤、4個左右海螺,瓷盤已經破損,兩側石欄旁邊各放著2個大銅鏡,地宮頂部正中間掛著1個小一點的銅鏡。地宮底部還有很多瓷片、鐵片。部分棺材上有字,刻著“大宋、皇佑”等字樣。
挖通后,衛友剛親自下到地宮,盜走了地宮內的石棺、金棺、銀棺、銅棺、鎏金棺、銅鏡、疑似舍利子、多種佛像、瓷器、銀器等諸多文物,僅僅留下記載這些物品的物賬碑沒拿。
衛友剛拿到文物,便很快給一個認識的文物販子張敏發去了文物的照片,他讓張敏幫忙將這批文物賣掉。張敏給衛友剛介紹了另一個文物販子王平。衛友剛為此給了張敏20萬元好處費。
王平看了文物后,爽快地給衛友剛交了30萬元定金,隨后,王平又聯系了文物販子唐春,唐春再將文物以580萬元的價格轉手賣給了文物販子譚偉和劉園(在逃)。
2016年11月,譚偉和劉園又以2300萬元的價格將該批文物賣給浙江的阮平,阮平購買了文物后便放在家里供奉。為掩人耳目,譚偉、劉園向阮平出具了2300萬元的借條,約定譚偉、劉園向阮平借款2300萬元,并以家傳文物擔保,到期不能歸還借款,則該批文物歸阮平所有,以抵債務。
過了一段時間,阮平從這批文物中拿了一塊瓷器殘片專門到上海找鑒定機構做熱釋光檢測,檢測報告結果顯示,瓷器的斷代年份為北宋,于是阮平就放心地將這批文物放在家里供養,直到2018年底,警察找上門。
鎖定“川湘食府”
警察偵破這個案件也頗費曲折。
2018年1月初,咸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民警接到一個舉報:彬州市開元寺塔地宮文物已于2015年被一伙盜墓賊盜掘。公安機關判斷彬塔很可能發生了一起大案。
“這個案件最大的特點就是,它是文物隱案!隱案,就是指這個案子發生以后,沒有群眾報案,公安機關、文物部門也沒有發現這個案子。”彬塔地宮案專案組成員、咸陽市公安局副局長張軍說,“嫌疑人是深更半夜時在地宮附近,通過地下打洞作案,地宮已經被他盜了,包括公安部門、文物保護部門,都不知道。在此之前,古塔底下到底有沒有地宮、里面有沒有文物,大家也不清楚。”
孫群安說:“彬塔附近就是本市最繁華的地段。一般人沒有這麼大的膽子。這幫嫌疑人之所以如此大膽地對彬塔下手,可能是抱著‘越危險的地方越安全’的僥幸心理。”
當時,辦案民警分析認為,這個舉報人應該是作案團伙的內部知情人。但是對方給出的信息也非常有限,當時他們只得知盜掘彬塔地宮的最主要犯罪嫌疑人叫衛友剛。但是,這個舉報的情報到底是真還是假,被盜的文物去了哪里,還有哪些參與人,都是不清楚的。
盜掘古墓地宮案與其他類型案子相比,普遍具有很強的隱蔽性,不少盜墓案被警方發現時,往往已經過去了好幾年。盜掘案的發現,要麼是因為盜掘嫌疑人發生內訌,有人檢舉揭發;要麼是因為嫌疑人在販賣文物的過程中被警方發現。在盜掘當場被警方抓獲、人贓俱獲的個案極少。本案就屬于盜掘分子發生內訌,他們自己同伙檢舉的情況。
咸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對這個案件非常重視,立即向咸陽市公安局局長陳萬峰進行匯報。咸陽市公安局黨委經過認真慎重研究后決定將案件線索移交給彬州公安局,由市縣公安機關主要領導任總指揮,成立專案組迅速展開案件的偵破工作。
隨著案件的后期推進,案件被上報到陜西省公安廳、公安部,省廳、公安部刑偵局均高度重視此案,公安部將本案列為“1·16”案件,進行掛牌督辦,本案成為公安部2018年督辦的第09號重大案件。
偵查方向應該從哪里著手呢?專案組幾次溝通后,決定回到案發原點,順著案件找人、根據現場情況找人,然后再按人找物這個思路逐步開拓、深挖。
盜掘分子不可能不留下任何痕跡。民警梳理整合線索,對盜掘地宮分子作案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全方位的調查、摸排。經過仔細分析,初步鎖定了一家叫“伊頓名師”的補課中心所在的門面房。
為何要鎖定這間房子呢?因為這處房子位于彬塔東面近300米處,經過調查,警察發現,這間房子下面沒有地下室,而周圍大多數房子是有地下室的。沒有地下室,才方便朝著彬塔地宮方向挖掘地道。
民警順著這個思路很快獲悉另外的重要線索,2015年春天到10月,該門面房被人租用,經營一家飯店,名字叫“川湘食府”。偵查員立即去工商局查詢當時的工商登記資料,發現當時租賃房屋、經營“川湘食府”的老板是一名河南人,叫趙花。
進一步偵查發現,趙花又名趙影,趙影的姐姐叫趙英,而趙英的丈夫就叫衛友剛。這就佐證了線索的可信度。
經查,衛友剛是山西人,有多次盜掘古墓販賣文物的前科,甚至早在2001年就曾伙同他人試圖盜掘彬塔地宮,所幸被公安機關及時發現,他們未得逞,衛友剛僥幸逃脫。
資料顯示,風聲過后,逃回山西的衛友剛并沒有放棄盜掘古墓葬的勾當。2002年12月6日,山西省運城市鹽湖區法院以衛友剛犯盜掘古文化遺址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
2004年,新絳縣法院以另外一起盜墓案,判處尚在服刑中的衛友剛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其服刑到2011年出獄。
偵查員從各方面反饋的信息判斷,衛友剛這個人有多次盜掘古墓販賣文物的前科,有入獄服刑的經歷,非常狡猾,反偵查力很強,要想從其身上打開突破口、弄清情況恐怕有一些難度。
如果對其貿然抓捕審查,很有可能打草驚蛇,導致該團伙其他核心成員獲得信息,趁機逃脫,甚至可能提前處理他們還留在手頭的盜掘文物。警方決定在嚴密監視衛友剛的同時,先從其團伙成員著手,從外圍逐層突破。
民警很快發現曾在山西省晉城監獄服刑的閆強和衛友剛來往非常密切。在開元寺彬塔地宮被盜的時間段,閆強多次在彬州開元廣場附近的一家網吧上網,此人應該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調查案件時,閆強正在山西長治市經營一小家飯館,相對比較容易抓捕。
專案組很快作出部署,副組長馬英帶領兩組偵查員趕到運城市,盯緊衛友剛的公司及住所,一組民警對他的住所和公司進行秘密布控監視,一組民警調查他的活動規律及社會關系,重點查清他和閆強的聯系情況,防止因抓捕了閆強而驚動了衛友剛。
另外一組民警則連夜趕往長治市,查清閆強飯館的位置,嚴密蹲守,找機會對其秘密抓捕。閆強落網后,很快就承認自己隨同衛友剛糾集一干人盜竊了彬塔地宮的文物。
隨后,專案組迅速抓捕衛友剛等其他主要犯罪嫌疑人,并循著挖掘獲取的線索,輾轉山西、江蘇、河北、北京、河南、甘肅等8省,接連將其他30余名嫌疑人先后抓捕到案。
隨著嫌疑人相繼被抓捕歸案、交代案情,這起盜掘行為跨陜西、山西兩省五地市,倒賣文物犯罪橫跨山西、河南、寧夏等8省市的系列盜掘古塔地宮、古墓葬案的全過程逐漸浮出水面。
聰明沒用在正道上
衛友剛非常自負,他認為這次的盜掘行為做得天衣無縫,足以逃避公安機關的偵查打擊,因此案發后他并沒有出逃。他將盜掘的文物成功倒賣后,利用所得贓款,在老家買房置地,蓋了一幢別墅。
抓捕衛友剛時,警方在他家中發現了很多本與案件有關的“筆記”,里面有著紅藍不同顏色的記錄和標記,寫得詳盡細致,記滿了各地歷史、風俗、古代墓葬形制、殯葬習慣,以及古塔知識等。衛友剛的“用功”程度,令人驚訝。
衛友剛自己也說,為學習盜掘知識,他曾三度拜師。入獄服刑時,他甚至還在獄中跟在押人員學習了不少墓葬和文物知識。
衛友剛在山西運城開了一家公司,公司地下室內藏有多張車床,用于加工盜掘工具。警察在公司地下室里發現大量工具,都是專門用來盜掘古塔地宮和古墓葬的。衛友剛還頗為自豪地對民警說,他改進過的洛陽鏟,好多盜墓人都在用。
相比這個團伙的其他成員,衛友剛的確是頗有頭腦的,可惜聰明沒用在正道上。早年間,衛友剛曾是一名汽修工,從事汽車維修裝潢多年,因為掙不到錢,經弟弟引薦,結識并拜盜墓界的一位名人為師,入行盜墓。但沒想到,師徒二人初次合作便出了事,衛友剛被抓入獄,師父當時逃跑了。
衛友剛后來又多次拜師“學藝”。衛友剛盯上彬塔地宮,還請一位師父去幫忙選地方、給同伙測八字,但之后不久,這位師父便在一次盜墓時因盜洞坍塌而死。而衛友剛的弟弟,也是在盜墓時因盜洞坍塌而死。
對自己的“業務能力”極度自信,對錢財的極度貪婪,加上屢次得手的狂妄,讓衛友剛在犯罪的道路上加速墜落。即使是親歷了弟弟和師父慘死,他依然不知悔改。
直到案發后,在看守所,面對提審自己的民警,回想起這些年的盜墓經歷,52歲的衛友剛似乎有所悔悟:“2001年,我曾經入獄,做了錯事還不知道后悔,才犯下今天這樣更大的錯誤,都是被利益沖昏了頭腦。我從小就對文物感興趣,買過許多書鉆研專業知識,回首經歷的這些事情,我是對文物缺失了敬畏,我從未真正讀懂過文物。”
追回文物
2018年10月11日,經過專案民警不斷的溝通,本案最大文物買家、聽到風聲已經躲到國外的阮平終于回國,主動上交了其購買的文物。
當時,展現在民警眼前的文物之精美貴重,令人震撼,雖然經過了千年的風雨,但文物的光澤仍然很好。
2018年深秋,在開元寺塔地宮中沉睡了近千年的寶藏,歷經3年漂泊,終于再次回到咸陽。據清點,公安機關追回彬州開元寺塔地宮被盜文物有金棺、銀棺、菩薩銅像等共49件。
經過陜西省文物鑒定研究所鑒定,這49件文物確系北宋文物。而且,這些追回的文物,與公安機關在彬州開元寺塔地宮勘驗被盜現場時發現的物賬碑上記載的藏品名稱、數量完全吻合。
“追回的文物數量大、級別高,尤為可貴的是,做到了全部追回、無一缺失。”咸陽市文物保護中心主任葛洪很感謝公安部門。
公安機關將彬塔地宮文物追繳回來后,將其送往咸陽市博物館存放。當時,該博物館還存放著公安機關追回的清梵寺塔地宮被盜石塔等重要文物。該文物塔身刻有“諸佛舍利寶塔”“大宋大中祥符四年”等字樣,大中祥符是公元1008年至1016年間北宋宋真宗皇帝的年號。
衛友剛是盜掘古塔地宮、墓葬的慣犯,彬塔地宮不是他的唯一目標。實際上,在2011年9月至2016年10月這段時間,以衛友剛為首的盜掘古墓葬犯罪團伙,同樣以租賃古塔附近民房、餐飲經營開飯店為掩護,使用專業工具,先后盜掘了咸陽興平清梵寺塔(唐代)、渭南蒲城慧徹寺塔(唐代)、寶雞岐山太平寺塔(宋代)、咸陽旬邑泰塔(宋代)、山西代縣阿育王塔(元代)等5座古塔地宮及1處古墓葬群,再加上彬塔地宮案,一共6座古塔地宮遭遇他們的黑手。
公安機關、司法機關對于這些盜竊案件一并進行了偵查和處理。
2018年1月,彬縣公安局對該系列案立案偵查,2018年底,案件移送彬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2018年5月,彬縣撤銷,設立縣級彬州市)。2019年1月22日,彬州市檢察院將該案報送至咸陽市檢察院。
“審查中,我們發現有些細節問題需要進一步確認。比如,衛友剛等人盜掘古塔涉及的時間較長,人數較多,作案前的資金來源、文物出售后的贓款去向等不夠明確;涉案人員的手機等是否調取,是否進行查驗,是否發現與案件有關的通訊記錄和案件材料,衛友剛提供的其他人犯罪線索如何處理……”辦理該案的咸陽市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彭濤說。
隨后,該案經歷了兩次補充偵查。辦案檢察官要求公安機關對案發現場、涉案文物存放的地點、交易地點等進行充分勘查。同時,為了保證辦案的親歷性,承辦人前往案發現場監督現場勘察,做到心中有數。
“考慮到涉及嫌疑人是否屬于累犯以及量刑等因素,我們督促公安機關調取相關判決材料。”彭濤說。
衛友剛的辯護人提出,他歸案后有坦白情節,并檢舉揭發李某等人盜掘山西省運城市鹽湖區太平興國寺塔(系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犯罪線索。檢察機關立即對此進行查證,督促公安機關調查核實。
在了解到彬縣公安局將該舉報線索移送運城市警方后,辦案檢察官與公安局辦案人員一同趕赴運城市了解案件進展,及時了解偵查情況,了解到衛友剛的檢舉線索對案件破獲起到重要作用。
2019年12月25日,咸陽市檢察院就衛友剛等人盜掘古塔地宮、古墓葬向咸陽市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經過審理,同意了檢察機關對衛友剛的量刑建議,認定衛友剛有重大立功表現,對其從輕處罰。
在辦理過程中,衛友剛等被告人都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并愿意接受處罰,在其自愿認罪的基礎上,咸陽市檢察院認真區分所有被告人參與犯罪的程度、所起作用、犯罪前科、認罪態度等,聽取并認真考慮了辯護人的意見。該案所有被告人均認可檢察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并在辯護人的見證下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法院將23人列為被告人,其中15人參與盜掘古塔地宮、古墓葬,另8人系衛友剛等人的銷贓下線。
法院認定,衛友剛等15名被告人采用在文物保護單位附近租賃民房后秘密挖掘地洞的方式,共盜掘作案7次(其中包括彬塔地宮),其中案發時屬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4處、省級文物重點保護單位的2處、市級重點保護單位的1處,7處文物保護單位中,有6處系古塔文化遺址,1處為古墓葬遺址。
判決認定,警方追繳回的95件文物中,有4件被認定為一級文物、5件為二級文物、29件為三級文物,其余為一般文物。其中,彬塔地宮文物共49件。
2020年4月21日,咸陽市中級法院一審對“1·16”系列盜掘古塔地宮、古墓葬案2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判決:衛友剛犯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其他被告人也被判處有期徒刑等相應刑罰。
案件辦結不是檢察履職的終點。彭濤說,該案辦理中,檢察機關注重延伸檢察職能,運用檢察建議督促有關部門積極履行職責,堵塞文物管理的漏洞,促進社會綜合治理。(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
來源:中央政法委長安劍
本文來自:解夢佬,原地址:https://www.jiemenglao.com/suanming/3522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