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已經去世兩年多了,22歲女孩小王仍無法適應自己一年之內成為孤兒的悲慘。然而,在母親去世不久后,另一場莫名的糾紛更是將這個失去雙親的女孩推向無家可歸的境地,一些自稱母親生前債主的人站出來向她主張債權,焊門、貼封條、入住,小王父母生前以小王名義購買的一套小產權房被長期占據,對“債務”毫不知情的小王兩年多來無數次報警,至今仍未得到妥善解決。
一年中父母相繼離世,20歲在校女大學生成了孤兒
小王今年22歲,家住河南省魯山縣張良鎮賈寨村,父親生前曾是一名小學教師,退休后,靠算命為業,收入頗豐。而由于雙腿殘疾,小王的父親結婚較晚,比其母親年長十余歲。由于父親的收入相當可觀,小王從小的生活也算優裕,而且,在其中學期間,鄰村楊莊村有人開發商品房小區楊莊新城,父母拿出積蓄以小王名義購買了一套房子,“房子是小產權,是以我的名義買的,我那時還不滿18歲,沒有房產證,但有購買合同,我媽一直沒有工作,買房用的錢都是我爸掙的。”小王說。
父母相繼去世的那一年,剛滿20歲的小王還是商丘工學院的一名學生,即將面臨大學畢業。小王介紹,由于年事已高,身體狀況不佳,他的父親2017年2月25日病逝,時年72歲。父親的去世令家里失去了經濟來源,小王58歲的母親不得不外出打工掙錢,“我媽是到外地一家醫院給人當護工,但我沒想到她也會突然去世。”小王說,2018年1月6日,她接到母親在工作期間突然栽倒去世的噩耗。
2017年2月25日到2018年1月6日,這不足一年的時間內,小王的父母相繼去世,當時,尚未大學畢業的小王突然之間就成了孤兒,所幸小王的姑姑一家也是同村的,在這特殊的時期,她還算有所依靠。
房門被焊,母親生前“債主”現身討債
母親的突然去世,小王特別悲傷,然而,學業也很重要,當時正值期末考試,所以決定回校考試,等寒假期間再為母親辦葬禮。不料,還沒有等到小王放寒假回家,她家的房子就出了問題。
“家里就剩我一個人了,我姑姑、姑父怕我想不開干傻事,不敢讓我一個人住,讓我先在他們家住段時間。”小王說,她聽從了姑姑姑父的意見,把母親的骨灰放進家里后,就去忙碌自己學校的事情了。“那些人是 2018年1月16日把我家的門給焊住的,是用方鋼橫豎焊了好幾道。”小王說,焊門的人傳出話稱她的母親生前借了這些人的錢,當時抵押的就是這套房子,現在借錢的人不在了,他們要拿走房子抵債。
陌生人的焊門行為及說法把小王弄懵了,“我當時就很困感也很恐懼,我困感的是我之前從來沒聽我媽說過借了別人的錢,現在人沒了,他們突然來要賬。”小王說,她恐懼的是,就算真有債權債務存在,對方也應該通過合法途徑解決,而不是采取這些暴力的手段。于是,小王就趕緊打電話報了警。“但派出所的人來了說他們管不了,這是民事糾紛,說我欠了對方錢,我是當事人我都不知道啥情況啊。”小王對當時派出所的做法深感無奈,同時覺得非常無助,從那年春節開始,她就無法在家里住了,因為失去了母親,更因為家門被人焊住了,而且對方的手段讓她感到害怕,她不知道該借助什麼方法能維護自己的權益。
小王說,那時的她還不知道,焊門,只不過是個開始。
多次報警,警方稱涉及債務糾紛對焊門占房者處置無果
而之后對方的討債行為一直持續著,并有了新的措施。
小王介紹,2018年10月17日,一個姓趙的債主在街頭巷尾,電線桿、小區門口等醒目處多處張貼“通知”,通知中,這位趙姓債權人自稱小王的母親曾于2015年從其手中借款20萬元,并將以小王名義購買的楊莊新城房屋一套抵押給她,而小王母親借款時與小王共同生活,該房屋屬小王及其母親共同財產,而小王則是該房屋的第一繼承人,并希望小王于2018年11月17日前騰房搬出,否則承擔法律后果。時間很快到了2018年11月17日,對方又一次貼出了另一份通知,該通知再次簡述了債權的產生原因,并稱早在10月17日已經向小王發出《限期騰房通知》,現騰房時間已到,且無法聯系到小王協商還款事宜,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為了債權能夠順利實現,將房鎖更換,并將房屋占用使用。然后做出三條告知事項,一是小王不得對該房屋進行出租、轉讓、抵押、破壞等;二要求小王接到該通知后,及時與之聯系有關還款及房產抵押事宜;三是自本通知發出之日起,超過法律規定的時限,該房屋將自動歸對方所有。
“我怎麼騰房,他們那麼焊住我家房門,我也不敢回去,房子就等于實際在他們控制之下,報警也沒結果。”小王說,自己母親已去世,對方要的帳她并不知情,也無法確認,對方像執法機關一樣封門,公開張貼通知就要拿走屬于自己的房子,很荒唐。
然而,之后不久,竟然真的有陌生人拆了封門的鋼板,住了進去。當正在外地學習的小王從鄰居處得知此事后,急忙趕回家里,在其年邁的姑姑和姑父的陪同下再次報警,小王這才得以跟隨處警民警進入了家里,“家里的陳設早已不是原來的樣子了,我媽的骨灰盒就放在廳里餐桌上,連桌子都不見了,后來找了幾個屋子才在隨意堆放的家具中翻找出來。”小王說,她當時看到每個門上都貼著封條,但不是執法機關的那種,是一種在白紙上只打了“封條”兩個黑字的簡易封條。處警民警要求住進小王家的陌生人搬出去,“民警跟對方說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現在起雙方誰也不能占這個房子。”小王說,她當時覺得很奇怪,房子本就是自己家的已經住了很多年,現在有人自己主張但未經司法部門認可的債權,就用暴力手段非法占有,警察不管不說,這麼輕而易舉的一句話就剝奪了小王的合法所有權。
小王說,從那時起,他和姑姑姑父一起不知道報了多少回警,不知道向上級公安、信訪部門反映了多少次,但最后總是又轉到鄉鎮上,最后就繼續不了了之。“我們報警都不下幾十次了,一直解決不了。”小王的姑父許先生說,就算警察發了話讓對方搬走,對方也沒聽,直到后來鄰居說他家漏水了,他們趕過去才發現對方不僅沒搬走,還疑似在屋里搞起了破壞,屋里很多東西被水泡壞。但這次報警后,民警從對方手里要了鑰匙。在多方交涉中,2020年2月27日,小王終于從派出所拿回了房門鑰匙,“但是,放在房子中的買房協議不見了,對方到現在都沒還給我們。”小王說,截至目前,房子中仍然一塌糊涂,對方的入住和“查封”行為給她家中造成的損失還無法準確估計,她依然無法入住。
派出所民警稱對方占房是有原因的
就此本報記者采訪當地派出所,聽說是了解此事,接電話的民警知曉此事,但未就此事進行回應,稱需記者履行相應手續。
而在此前與轄區派出所民警的交涉中,小王用手機錄下的一段視頻可以部分體現當地派出所民警對此事的態度。視頻中,小王據理力爭,表示自己和父母居住多年,房子是自己的合法財產,并表示此前已經多次因為此事報警。然而畫面中至少有兩名民警態度令人疑惑,兩名警官在要求小王及其姑父再把事件過程講述一遍給他們聽,“我們派出所人員流動很大,你們上次報警是我們幾個嗎?不是吧,那就給我們再講一遍。”兩名警官如是說,之后其中一名警官反復稱對方占房子“一定是有原因的”,并拿出時下房產買賣中的罕見現象“一房兩賣”來打比方,稱對方也可能有合法手續,并埋怨小王沒有弄清情況。
對此,小王提出疑問,自己和姑姑姑父兩年多來曾無數次報警,甚至多次向上級反映過,而且該所也曾做過筆錄,該所肯定有案情留存,那麼究竟是不是一房兩賣,究竟是怎麼回事,不難調查,派出所的民警應該很清楚才對,不知道他們怎麼那麼說。民警的態度令人疑惑。
父母欠債離世,“父債”究竟該不該“子償”
據小王說,她也是上過大學的人,事發后,她也曾咨詢過專業人士,“這個債務我媽沒有告訴過我,我確實不知情,但我媽前些年有過借別人錢的情況,如果她真的借了,我也肯定不會賴賬。”小王說,但債權人應該拿出相應的證據,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而不應該采用這樣的非法的手段實現自己的債權。
那麼,像小王遇到的這種情形,我國法律上是怎麼規定的呢?
據了解,我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死者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也就是說,父債子償屬于道德范疇,我國法律并無規定父母的生前債務子女必須承擔償還義務的規定,子女繼承遺產則應償還,若放棄遺產無需償還父母生前債務。
“但這一切自然都是建立在合法有效的債權債務的前提之下的,債權人必須提供相應證據確定合法債權債務的存在,必要時需經法院進行確認。”就此,陜西大瑞律師事務所張海軍律師表示,如果對方在未經司法機關確認債權的情況下,通過暴力手段實現自己的債權,是犯法的,公安機關應該及時處理并做出相應處理。
張海軍律師還表示,在債權債務糾紛中,不動產房屋如果用作抵押是必須在房產部門做抵押登記的,或經公證機關公證,否則抵押無效。另外,小產權房產是不能用作貸款抵押的。
華商報 何南
來源:河南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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