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多年前,有一樁社會新聞曾經轟動一時。它不脛而走,廣泛流傳,甚至遠遠越出國界,傳到了日本、歐洲、東南亞等處,衍化為用各種語言演繹的文學作品。
清朝嘉慶年間,鄭州有一戶姓張的人家。原來家境殷實,幾輩子都是科第出身。到了張林這一代,因其父早年亡故,只留下年幼的張林兄妹,母親劉氏又不善理財,坐吃山空,家業日漸凋零。看看又過幾年,張家的經濟狀況越發不堪了。鄰居們看出他家的為難,便有人主動前來游說,勸劉氏送女兒海棠去戲班學戲,也好幫襯家里。劉氏是個沒主見的人,勸說的人多了,勸說的次數多了,看左鄰右舍賣藝唱戲的日子過得也還不錯,就真的把女兒送到那種地方去了。
海棠長得標致,人又聰明伶俐,幾年下來,琴棋書畫,吹彈歌舞,無不擅長,成了鄭州梨園行中頗有一些名氣的女伶。女大遭人追逐,花香引得蝶狂。獻殷勤的,送厚禮的,變著法兒想占她便宜的,許多男人圍著這個涉世未深的姑娘轉,海棠處于各種誘惑的包圍之中。終于,她逃不脫人家的暗算,在被灌醉以后失了身。從此,她變了,打情罵俏,裝瘋賣傻,跟著有錢的大爺出入什麼場合,似乎什麼都不在乎。這樣,閑人再一添油加醋,張海棠的名聲自然被糟踐得不成樣子。
劉氏對此倒不計較,反正她得過且過。張林卻受不了啦,他雖沒有能耐掙錢,可畢竟拜過孔夫子,讀過圣賢書,是一介儒生,得顧全自己的面子。于是母子兄妹之間的一場沖突便發生了。張林指責母親不該縱容妹妹,說這女子做出這等辱門敗戶的勾當,叫我在人前怎生出入。劉氏反唇相譏,說既然怕你妹子辱沒了你,那你怎不賺錢來養老母。海棠幫著母親,說哥哥要做好男兒,就該養活母親。張林聽了,火冒三丈,破口大罵妹子,說你不要臉,我還要臉,我今天就打死你,免得再去丟人現眼。說著動手就打。劉氏去拉兒子,海棠賴在地上痛哭,一家子鬧得不可開交。怒氣填膺,張林離家出走。臨出門時,只甩下了一句話:“常言說得好:男兒當自強。我張林堂堂七尺男子,出去便餓死了不成!我今日便往汴京去尋舅舅,自謀營生去!”
母女二人再三呼喚,張林并不回頭。在憂愁和悲傷中度過兩天,母女倆商量,還是擇個有錢的女婿算了。又合計了一天,最后依著海棠,從她相好的財主中選定了一個馬均卿。馬均卿世居鄭州,年紀三十不到,也曾讀過經史,向來有娶海棠為妾的念頭。如今美人自愿獻身,他喜出望外,馬上拿出一百兩銀子作為財禮,擇日迎娶進門。
光陰荏苒,轉眼過了五年。劉氏已于三年前病逝,張林迄今音訊全無。張海棠呢,嫁過去的當年便生了個大胖兒子,起名壽郎,長得活潑可愛。只是正室尤氏自己不會生育,從小就把壽郎收養在身邊,另雇奶媽喂養,使得孩子以為尤氏倒是親娘。對于這一點,海棠卻還想得通。她本良家婦女,淪落煙花,原非本意;所以從良后一貫謹守婦道,與過去判若二人。她認為,壽郎乃馬家單傳之子,由正室親自撫養,也是合情合理,沒有什麼不放心的。
于是日子就這樣過下去,雖然平平淡淡,倒也馬馬虎虎。可是,正如人們說的那樣,“若要家不和,娶個小老婆”,三妻四妾往往是家庭不睦甚至釀成悲劇的禍根。馬家的情況,后來也變成那樣了。尤氏由愛生妒,由妒生恨,難免對丈夫產生許多不滿。這種種感情上的裂痕,被馬均卿的一個酒肉朋友名叫王彪的察覺了。他馬上乘虛而入,千方百計地設法接近尤氏,討好尤氏,并且尋找機會,想把尤氏搞到手。
機會真的給他找到了。那是那一年的中秋之夜,馬均卿出門收賬未歸,張海棠早早關門就寢,奶媽也帶著壽郎上床了。尤氏觸景生情,一絲睡意也沒有,獨自在花園小徑散步望月。早已心存歹意的王彪,四顧無人,悄悄翻墻而入。等到尤氏發覺園內有人時,一雙有力的手已經把她從背后緊緊抱住。她叫了一聲“誰”,一只手很快移上來掩住她的嘴巴,另一只手同時迅速地抓住她的手。打從海棠進門以來,尤氏在夫妻生活方面總是處于一種尷尬狀態,現在突然出現一個異性,她,被徹底擊垮了,只覺得整個身子騰云駕霧似的飄飄欲仙,腦子里一片空白,自己也不知道怎樣被拖進假山洞里。
從此,兩人如膠似漆,難舍難分。一個戀他知心著意,會討女人歡心;一個貪她風流俊俏,手頭還有不少積蓄,可以供他花費。真是相見恨晚,巴不得夜夜共枕同眠,做一對雙宿雙飛的恩愛夫妻。
可是,馬均卿一天不死,他們兩人就一天不能如愿。到了頭腦也發熱的時候,他們便喪失理性了。尤氏提議,偷偷摸摸到底不是一回事,不如買貼毒藥把他干掉。王彪贊同,立即買來毒耗子藥交給尤氏,讓他找個機會下手。
說來也怪。當年氣沖沖離家外出,想去投靠舅舅的張林,卻因投親不成,又生了一場大病,弄得流落他鄉,貧病交困,幾乎把小命也送掉了,沒奈何,只得凄凄惶惶地討飯回轉鄭州。當初嫌妹妹辱沒家門,故而棄之而去;如今無路可走,只好老著臉皮來找母親和妹妹。這叫做“英雄末路”,不想如此只能如此。
這張林找了幾天,總算打昕到母親已在三年前死去,妹了嫁給馬員外做了妾,境況相當不錯。張林于是老著臉皮找上門去。張海棠看見哥哥這等落魄,做妹子的心里免不了悲傷,但是海棠是個老實人,手里沒有掌握財權,想要接濟也辦不到。她把實情告訴了哥哥,哥哥卻不相信,說她故意裝窮,兄妹倆因而爭吵起來。張林的書呆子脾氣其實根深蒂固,目前盡管身處逆境.一時忘形,照樣仍會不自覺地發作一通。今天,他又發作了,一怒之下,不辭而別。
事有湊巧,剛剛跨出馬家大門的高門檻,他與來人竟然對面相撞,兩人不約而同地“唉呀”了一聲。“哪個冒失鬼?這樣喪魂落魄!”嬌脆的女聲斥責的正是他。一見是個女的,他想“好男不與女斗”,便彬彬有禮地道了歉。真所謂“不打不相識”,這一撞,恰好把兩人撞認識了。聽了張林的敘述,那女人自我介紹是馬員外的大渾家,還對張林的困境表示同情。尤氏又主動提出,替張林去向他妹子討些盤纏銀子,也好回去做個小本生意。看到這里,你們不禁要問:尤氏怎麼一下子變得如此樂于助人呢?原來這里隱藏著一個極其惡毒的陰謀。這個陰謀,套用中國古代作戰韜略的術語來講,叫作“借刀殺人”和“一箭雙雕”。
尤氏進去以后,假意勸說海棠周濟哥哥,說是千朵桃花一樹生,不看僧面看佛面,同胞之情總不能袖手不管。海棠訴說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尤氏立即隨機應變,勸說海棠,沒有銀子,拿出些衣服首飾也好。起初海棠是有顧慮的,擔心馬均卿查問起來怎樣回答。禁不起尤氏再三拍胸,說員外查時,她替海棠解釋,送給親哥哥有什麼要緊,老實巴交的海棠也就同意了。這下子,正好中了這惡婦設下的圈套。
尤氏一方面把海棠的衣服首飾送到張林手上,編造一些海棠不肯援手,是她拿出自己陪嫁衣服首飾來幫助的假話,激起張林對妹子的不滿,使他拿了盤纏再次遠走他鄉;另一方面,尤氏又告訴丈夫,說海棠偷漢,衣服頭面全都給了奸夫,氣得馬均卿臥床不起。這時候,尤氏抓住機會往藥中投毒,馬均卿沒有發覺,結果一命嗚呼。利用侍奉湯藥乃姬妾本分這個中國封建家庭的傳統慣例,藥碗又確實是由海棠捧給丈夫的,尤氏一口咬住,海棠百口莫辯,硬生生把一個“不守婦道,毒死親夫”的重罪名按到了張海棠頭上。既借全被蒙在鼓里的海棠之手,藥死了妨礙他們公開同居的“攔路虎”——馬均卿;又栽贓誣陷,找到勢孤力單的弱女子海棠來作“替罪羊”,替他們背了黑鍋,走向斷頭臺。
王彪、尤氏這對惡毒男女策劃的一場大悲劇,就這樣以惡人稱心遂意、好人負冤遭難的不公正結局落下上半場的帷幕。
清朝吏治腐敗,官僚機構臃腫,賣官鬻爵公開進行。各色人等出資捐官,如同商人經商,目的在于降本求利;得到一官半職后,怎麼還會不利用職權大撈特撈!何況王彪就在鄭州衙門擔任書吏,打通一些關節,打贏次把官司,只要舍得花錢,絕非難事。經過再一次精心策劃,兩人一不做二不休,上下打點,做好手腳,編織了一個“因奸藥死丈夫,強奪正妻所生之子,混賴家產”的十惡大罪,要將張海棠逐出家門,凌遲處死,連她親生的壽郎都變成別個女人的親生兒子。這樣的冤案.居然就照這對狗男女的“設計”定了下來;居然在證據很不充分的情況下正式備文申報上級;居然立即派遣兩名解差,押解無辜的“替罪羊”前往開封府(清代沿襲明朝,設開封府,府治在祥符縣,開封府也曾管轄過鄭州,)定罪,真是令人膽寒、氣惱!
十天以后,張海棠解到開封府。辦事一絲不茍的王廷宗,頭天晚上已經逐一看過次日待審的復勘案卷。看到鄭州申文,引起他的懷疑。王廷宗心想:因奸殺夫,常有之事,不足為奇;只是申文說那婦人“強奪正妻所生之子”,似乎不好理解,親生骨肉難道認不出來?況且奸夫是誰,又不曾指實,恐怕其中或有冤情。因此,他決定推遲此案的復勘日期,馬上著人去鄭州傳原告馬尤氏并所有證人。
又過了半個月,尤氏等人全部傳到。第二天上午,開封府秘放牌告示,公開復審鄭州張海棠一案。
王廷宗點鼓升堂,兩旁差役林立。三聲堂威喝過.一干人犯唱名而進,全都跪伏階下,聽候大人提審。王廷宗吩咐,先提原告馬尤氏。尤氏這樣那樣地說了一通鬼話,大人也不立即戳穿。復提被告張海棠。海棠見是知府大人親自復審,出于求生的本能和不平的心態,她冒著再度遭受酷刑逼供的危險。大膽推翻原來所作的供詞,把這件冤案的真相一五一十地說了出來。王廷宗聽了海棠哀怨欲絕的哭訴,不由拈須沉思。片刻后,他才問道:“那強奪孩兒之事又怎麼說?為什麼馬尤氏說這孩子是她所生?為什麼接生婆也說孩子是尤氏生的?為什麼孩子不認你是他娘?張海棠,你倒把這些問題講講明白!”
“大人容稟。”海棠聲淚俱下地哀哀訴述:“小婦人只因出身不好,從良后一直想要遵循古訓,謹守婦道,‘三從四德’的訓誡牢記心頭。我想嫡妻為正,長子為尊,這是古訓。既然大娘不曾生育,她要收養壽郎,理該依著她的。故而壽郎從小就跟大娘,我又不知大娘早有此心,弄得孩子還當大娘是他親娘。接生老娘是昧著良心在那里說話,我也不知何故,只怕是被人買通才如此的。民婦所言,全是實情,總要大人公斷了!”
王廷宗又問穩婆、地保等人,都說孩子確是尤氏所生。看看再不可能問出什麼,王廷宗靈機一動,忽然想出了一個“認親”的方法。當下他喚貼身役仆王小甲近前,附耳密語幾句,王小甲即時外出,頃刻取來石灰若干。大人命令就在臺階下面畫個圓圈讓壽郎站在圈內,然后叫尤氏和海棠兩人依次拖孩子出圈。大人說,真是哪個的親生骨肉,哪個便拖得出圈;如若不是親生骨血,她便拖不出來。圓圈畫好了,壽郎站進去了。兩個婦人奉命去拖。海棠先拖,拖不出圈;尤氏后拖,一拖就拖出圈外。王廷宗又命重拖一次。仍然海棠先拖,拖了幾下,還是拖不出來;輪到尤氏去拖,她卻狠命一下把壽郎拖出圈外,孩子哭了起來。
王廷宗見狀,已經明白了大半。但為慎重起見,還是責問海棠為何不用力氣去拖孩子。海棠垂淚稟告:“大人暫息雷霆之怒,容民婦稟知下情!民婦嫁給馬均卿,只生下這個孩兒,十月懷胎,三年乳哺,不知受了多少辛苦。孩兒年幼,拼力硬拉,倘或扭折扭傷,如何是好?大人就是打死民婦,我也斷然不敢硬拖壽郎出圈,只望大人可憐!”
王廷宗聽了這番言語,情不自禁地頻頻點頭,嘆息道:“律意雖遠,人情可推。這個小小圓圈,倒也測出了最難窺視的人心。”這正是:“本為家產賴子孫。圓圈辨出假與真。外貌溫柔心毒狠,親者畢竟總是親。”王廷宗怒拍驚堂木,道:“此案已明,不問可知。張海棠負屈含冤,馬尤氏借刀殺人。大膽尤氏還不把你與人通奸,藥死親夫,強奪孩兒,霸占家財,買通穩婆作偽證,賄賂官吏定假案等犯罪經過。一樁樁、一件件與我從實招來。難道非要等到本府大刑伺候不成!”
聽得大人如此說法,侍立堂上的衙役們馬上一聲吆喝,抬過一眾刑具,刑具上的斑斑血跡寒凜凜的一道閃光頓時刺人心肺。惡人畢竟心虛膽寒。到了這一步,尤氏已經渾身軟癱,只得戰戰兢兢地如實招供。不消說得,惡棍王彪自然由開封府特派侍衛捉拿歸案,與同案人犯一并處理;其余人員,待合議后另行擇日宣判。
依照清代法律,重大案件必須另有人參與審斷,就是既有主辦官員又有連署官員,二人共同負責。因此,此案不久移送到開封府協助府尹管理政務、財務、獄訟等事的“推官”手上,那天晚上,推官展開此案的卷宗,只見上面寫著擬定的判詞:“鄭州太守蘇順,刑名違錯,革去冠帶,永不敘用。穩婆毛李氏、地保戴永接受賄賂,屢次偽證,各杖八十,流放三百里外。奸夫奸婦王彪、馬尤氏二人,毒死馬均卿,強奪孩兒,混賴家產,誣陷良民,處以凌遲極刑,押赴市曹,各剮一百二十刀處死。馬均卿名下所有家財。均由張海棠執掌;所生之子壽郎,由其攜歸,撫養成人。”
推官閱畢,深為嘆服;尤其對王廷宗圓圈辨親的查證方法欽佩不已。于是提起筆來,便在案卷上端端正正地簽上自己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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