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末年,山東有個風俗,死人出殯時,由活人扮成“開路神”走在隊伍前面。把扮演“開路神”當作職業的,叫做“作俑”。即墨縣有個小伙子,名叫秦魁,讀書不上進,家里又很窮,就干上了“作俑”這個行當。
秦魁家住河邊,死了老婆,家中只有一個老母。鄰居屈自明經常周濟他,秦魁十分感激,稱屈自明為“哥哥”,稱屈自明的老婆刁氏為“嫂嫂”,兩家關系十分融洽。
屈白明別無親屬,只有一個姐姐屈大姑,出嫁在外,生了兩個兒子,丈夫死了,十分貧困。但生性十分耿直。屈自明送她東西,她總是拒絕,說:“我兩只手能養活自己。”并告誡屈自明說:“我看刁氏這人,外貌柔順,內心刻毒,像武則天。你要小心些啊!”屈自明一笑置之。
屈自明年已三十,刁氏二十六歲,兩人還沒有孩子。屈自明想把姐姐的小兒子領過來作兒子,跟刁氏商量。刁氏心中雖然厭惡,表面假裝歡喜。
有一天,屈自明喝醉了酒回家,口渴得很,想喝茶,便催促刁氏燒茶,刁氏說了幾句埋怨的話,屈自明便發起火來,指首刁氏說:“哼!怪不得姐姐說你像武則天!”刁氏頓時默不作聲。
過了半月,屈自明的耕牛死在田頭。
不幾天,屈自明養的驢又死在院子里。
屈自明眼看牛死驢亡,既痛心又納悶,整日愁眉不展。于是刁氏對屈自明說:“有個算命先生,人稱‘柳仙’,善于言人禍福。何不找他算一算呢?”屈自明想了想覺得也是,于是第二天就去找“柳仙”。
屈自明找到“柳仙”。“柳仙”一見面就問他:“您的面色灰死,是不是損失了財物?”屈自明吃了一驚,暗暗信服。“柳仙”又推算了他的“生辰八字”,最后,嘆息一聲說:“您是今忠厚人,可惜只剩下三天的壽命了!”屈自明忙問原因。“柳仙”拒不回答。屈自明忙跪下求他救命。 “柳仙”說:“您命中不死于疾病,而死于鬼。”屈自明叩問解救之法。“柳仙”告訴他:第三天申時請四個膽大有力的漢子一起飲酒,鬼就不敢靠近。挨過了酉時就沒事了。
屈自明回到家里,告訴了刁氏。刁氏面露喜色。兩人商議著,選定了四個膽大有力的漢子。
第三天下午,屈自明在隔院擺了豐盛的酒菜,邀請這四個漢子圍住自己大吃大喝。刁氏在家燒菜。秦魁往來傳送。
到了黃昏,眾人喝得半醉。瓶中酒已經喝完,秦魁忙去取酒。
秦魁久久不返,眾人等得心焦,屈自明隔墻呼喚。刁氏應聲說:“秦家叔叔肚子疼,早就回去了。”屈自明沒有辦法,只能自己拿了酒壺進家門取酒。
屈白明好久仍不出來。四個漢子等得急躁難忍,嚷著要告辭。忽然聽到刁氏在內呼叫:“客人快來,客人快來!我夫完了!鬼!鬼!”
康縣令問刁氏:“鬼吞你夫,秦魁在一旁看見了嗎?”刁氏答:“當時秦魁肚子疼,早就回去了。”康縣令冷笑道:“你相信這鬼跳進了河里嗎?”刁氏微微一驚,回答說有四個漢子親眼目睹。康縣令收斂笑容,猛一拍驚堂木,喝道:“這鬼藏在你家里。我替你去找!”隨即傳令捉拿秦魁到案。
四人趕緊出門張望。四月初旬,月光微明,隱隱約約地看見一樣東西向北飛逃。四人一齊遠遠望去,這東西穿著黑衣,紅頭發一直披到肩上。逃到河邊,立在堤上,回首南望,青藍色的臉,兩眼深凹,一嘴獠牙,滿臉紅色絡腮胡子。四人鼓足勇氣再追。這東西突然翻身下河,“砰”的一聲,震得宿鷺驚飛,四人逼近河邊探看,只見浪花翻滾,這東西已不知去向。
第二天,保正叫四個漢子作為證人,把案件上報縣衙。
當時即墨縣令名叫周正山,急忙升堂訊問。四個漢子如實回稟。周縣令到屈家查勘,血跡猶新。又查勘鬼物翻身落水的地方,只見水流湍急,用繩子測量,大約有四丈多深。事情牽涉到鬼神,無法用情理推測,周縣令一時拿不出破案辦法,只好拖延下來。
屈大姑認定兄弟是被刁氏害死的,就寫狀控告。狀紙上寫著:“世上有殺夫之婦,古來無吞人之鬼”。周縣令很受感動,又升堂訊問了幾次,仍舊毫無頭緒。
第二年春天,即墨縣調來了新縣令,名叫康霖生,當查閱到屈自明一案時,嘆息說:“向來聽說周縣令辦事能干,為什麼判斷這個案子,目光反而不如一個女子?”于是傳喚四個漢子到大堂,問道:“這鬼比人大幾倍?”四人回答:“這鬼也同人—-樣大,就是形狀可怕得很。”康縣令又問:“這鬼投水時情況怎樣?”四人回答:“只聽到‘砰’的一聲響。”康縣令點點頭,又問:“在隔院喝酒,傳送的人是誰?”四人回答:“是秦魁。”康縣令追問:“秦魁是何人?”四人回答:“是屈自明的好朋友,他家西邊的鄰居,干的是‘作俑’的行當。”康縣令聽罷沉思片刻,微微含笑,吩咐傳刁氏。
康縣令問刁氏:“鬼吞你夫,秦魁在一旁看見了嗎?”刁氏答:“當時秦魁肚子疼,早就回去了。”康縣令冷笑道:“你相信這鬼跳進了河里嗎?”刁氏微微一驚,回答說有四個漢子親眼目睹。康縣令收斂笑容,猛一拍驚堂木,喝道:“這鬼藏在你家里。我替你去找!”隨即傳令捉拿秦魁到案。
康縣令帶了三班衙役,到屈家查勘。刁氏、秦魁被押在后面跟著。到了屈家,看見屋后有一小院,小院一角堆放著柴草。康縣令傳令搬開柴草,用鋤四邊一掘,覺得墻邊的土比別處松。康縣令興奮地說:“找到鬼窟了!”深挖下去,不一會兒,發現一具男尸,原來竟是屈自明。尸體還沒有完全腐爛,洗凈后驗傷,證實是心口被戳了一刀而死。
康縣令指著屈自明的尸體問刁氏說:“你的供詞明明白白,說鬼先咬下你夫兩耳,可是現在兩耳完好無損,鬼沒有戳他的心口,為什麼心口有刀戳過?”刁氏不敢應聲。康縣令看著刁氏、秦魁,斬釘截鐵地說:“殺害屈自明的是你們二人!”
秦魁還想狡辯,康縣令傳令搜查秦家,查獲兇刀一把,一驗,正好與傷口吻合。又查出秦魁扮鬼用的衣服、假發、獠牙等。至此,秦魁只得一一招供。
原來,刁氏與秦魁私通已有六年,那天屈自明說她像武則天,她懷疑事情泄露、非常懼怕,又聽屈自明要把外甥當做兒子,心中更不樂意,于是便與秦魁合謀,準備殺死屈自明。秦魁先去賄賂“柳仙”,然后毒死牛、驢,再由刁氏騙屈自明找“柳仙”算命。那天請來四個漢子陪屈自明飲酒,是讓他們為“巨鬼吞人”作旁證。那“鬼”是秦魁最后一次取酒時裝扮成的。屈自明進來取酒,驀然一見,嚇昏過去。秦魁隨即一刀戳死屈自明,與刁氏一起把尸體埋在屋后小院的一角,上面堆放柴草,遮人耳目。秦魁善于游泳,看看四個漢子追近,故意回頭露一露“鬼”的猙獰面目,然后翻身落水,游回家中。
有人問康縣令破案的關鍵。康縣令解釋說:“屈大姑狀紙上的‘世上有殺夫之婦,古來無吞人之鬼’,兩句話已經揭示了案情真相。那‘鬼’同人一般大,怎能吞人?但是又沒有尸體,那必然是先殺后埋無疑。‘鬼’落水時‘砰’然有聲,分明是人所扮。秦魁能‘作俑’,自然能扮‘鬼’了。不過,說實話,秦魁能游泳游得這麼好,卻是我沒有料到的。”
案情大白,秦魁、刁氏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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