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干地支
古代中國人民以天為干以地為支。天干為十個,計有: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地支為十二個,計有: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天干地支用以記日,十天干和十二地支依次組合成六十個單位,以天干的單數配地支的單數,天干的雙數配地支的雙數,從甲子開始到癸亥終止共計六十,稱為六十甲子。古代中國人民用這一方法記載年、月、日,因而復始循環不斷。
古代中國人民正把一晝夜的時間分成十二個時辰,一個時辰相當于現代的兩小時,從卯時開始代表現代的早晨5點至7點,以此類推經辰時,巳時、午時、未時、申時、酉時、戌時、亥時、子時、丑時、寅時為一整晝夜。
天干地支不但是古代中國人民進行星命測算的工具還是計時算刻的歷法,并在中國從歷史、文化到日常生活都有關聯。
四柱推命
四柱是指人出生的時間,即年、月、日、時。在人用天干和地支各出一字相配合分別來表示年、月、日、時,如甲子年、丙寅月、辛丑日、壬寅時等。每柱兩字,四柱共八字,所以算命又稱“批八字”。依照天干、地支內涵陰陽五行屬性之相生、相克的關系,推測人的休咎禍福,運用四柱推算命亦稱指迷算命。
四柱推命這類算命方法之所以又稱星命術,是因為它是由古代占星術演變而來。古代中國人民認為天地是對應的。地域九州的分配同星象是對應的,蕓蕓眾生同星象是對應的。構成世界的金、木、水、火、土在天上也有金星、木星、水星、火星、土星相對應。太陽代表陽、月亮代表陰,這樣陰陽五行學說同星象學結合到一起。人的命運由星象的五行之氣左右,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星象五行之氣,所以命運不同。四柱推命是由天干地支、陰陽五行、四時五方(四時指春、夏、秋、冬四個季節,五方是指東、南、西、北、中五個方位) 、十二宮、星宿神煞(與"四柱神煞"意思相同)等幾部分及其他們之間關系所構成,下面分別介紹。
四柱八字排定之后的程序就是推命,即根據八字來推斷命運,推斷的內容包括大運、小運、流年、命宮、用神、星宿神煞等。
排大運的頭一步是求出起運的歲數。凡天干逢甲、丙、戊、庚、壬陽年生的男性,以及天干逢乙、丁、己、辛、癸陰年出生的女性,從本人生日的那天順數到下一個節(“節”是指二十四節氣中的立春、驚蟄、清明、立夏、芒種、小暑、立秋、白露、寒露、立冬、大雪、小寒十二個。其余稱作“氣”),以三天為一歲;反之,若陽年生的女性及陰年生的男性,從本人生日那天起逆數到上一個節止,也是三天為一歲,剩余的一天抵四個月,一個時辰抵十天。
第二步是排大運的天干地支。大運的干支是根據生月的干支推排出來。起運的歲數如果是順數,則由生月的干支下一個干支順排下去;如果是逆數,大運干支就從生月干支上一個干支依次倒排上去。如生月是辛丑,順數的大運干支依次為壬寅、癸卯、甲辰、乙己、丙午……逆數的大運干支依次為庚子、己亥、戊戌……。
大運的每個干和支各管五年吉兇,看天干時可結合地支一起看,看地支時可單獨看。
小運,又叫行年,是小孩未交大運以前的吉兇運數。小運的推斷同大運基本相同。不同之處在于小運以時辰干支為基點,按大運推算方法推算。小運是用來補大運之不足,但不如大運重要。
流年,就是求卜之人要求算命那一年的年份。算命者一般以流年支干情況結合命元八字推算命元當年情況,是兇是吉。
用神,指八字或大運中代表自身的日柱起扶持補救作用的一種五行代稱。日干五行太弱的,就安以生我或我生同類之五行扶持;太強的,就要以克我或我克者抑制。如果命局中用神得力則為二命,無用神可取則為下命,在星命術中,看準用神是算命準與否的關鍵之一。例如日干乙木者,生不逢時,又少同類扶持,若其八字或大運中有生我的水,就可逢兇化吉。如果是日干乙木生于春月,則不僅自身強旺而且扶持太多,如有制木之金,即官煞為用神,可以抑強而致平衡。
在大運中看用神有三種情況:一是八字中沒有用神,在大運中又重新遇上,這是很好的命。二是八字和大運都沒有對自己強有力的用神,這無疑是兇命,三是八字中無有對自身天干扶弱抑強的用神,而恰巧在大運中遇到,這在命書中是大缺大補,大偏大糾的命,本命原本不好,可一行到大運,不是大補就是大糾,來了個徹底大翻身。
總之,一個人的八字或大運中,用神被沖被克害相當不吉的,反之,用神得輔佐或相助,就可化兇為吉。
陰陽五行
陰陽五行學說應該說是古代中華民族的哲學思想,是古代中國人民對自然和世界的看法。陰陽五行學說原本分陰陽五行兩種說法。陰陽學說來自《易經》,正所謂“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這種學說將世界的變化歸集于陰、陽,這是矛盾對立統一的變化。陰陽不是固定的,它們會隨外部條件的變化而互相轉化。陰中包涵著陽的成份,條件成熟可轉化為陽。陽中帶有陰,一定條件下又可化成陰。固此陰陽又可分為陽中之陽、陰中之陰、陰中之陽、陽中之陰等四種,由此不斷分化并轉變而生成世界萬物。
五行說是將世界萬物都看作是由金、木、水、火、土構成,五行不斷的運動變化才創造出這豐富多彩的物質世界,因此世界萬物都帶有這五種原素的內在氣質。而五行之間以相生相克關系又影響著由它們構成的事物的總的氣質。五行的相生相克是指五行的一種對另一種是促進的就是相生,是約束的就是相克。相生關系為: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這是因為木材可以點火,火可使萬物燃燒成炭,而灰土之中可煉出金屬,金屬遇冷可凝結水汽成水,水又使樹木成長。相克關系為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這是因為木能破土而出,土能阻擋水的泛濫,水能使火熄滅,火能使金屬融化,金屬結成刀斧又能殺死樹木。
以上只是對陰陽五行的簡要說明,陰陽說同五行說相結合使其涵義更加復雜豐富,并同社會的政治、學術之哲學、經濟之運行相結合構成中國文化的各個方方面面。
天干地支陰陽五行
星命術認為世界萬物都具有陰陽兩性。而陰陽的此消彼長是由五行的相生相克引起。而人身本身是一個世界的縮影。同世界的多變相對應,由一個人的出生年、月、日、時所涵陰陽五行之氣可測知某一生命運。人身是由五行和合而成,五行在人身的不同稟性又是由他出生時太陽的光線,地球的吸力,星宿的位置氣候的不同等多種現象決定。出生時的自然環境不同,五行之氣也不同,因而有了千差萬別的人生命運。
天干地支的陰陽配合很簡單,是單數為陽雙數為陰,即天干陽性計有甲、丙、戊、庚、壬,陰性計有乙、丁、己、辛、癸,地支陽性計有子、寅、辰、午、申、戌,陰性計有丑、卯、巳、未、酉、亥。
天干地支同五行的配合略顯復雜。天干中甲、乙屬木,丙、丁屬火,戊、己屬土,庚、辛屬金,壬癸屬水。地支中寅、卯屬木,巳、午屬火,辰、戌、丑、未屬土,申、酉屬金,亥、子屬水。
在以上配合中還有不同。第一,天干的五行之氣比地支的五行之氣強一些。第二,因為天干地支有陰陽之分,所以同屬五行之一的天干或地支也有不同。如同為屬木的甲、乙,甲是陽木,為棟梁之木,乙是陰木,為花果之木。第三,地支中每三字組成五行之一種,第一字為初興,第二字之氣為極盛,第三字為漸衰,代表了所屬五行的發展變化。第四,地支除本氣之外,還包含一個或數個天干的成份。分別是子的本氣是癸水;丑的本氣是己土,還兼有辛金、癸水成份;寅的本氣是甲木,而兼有丙火,戊土;卯只有本氣乙本;辰的本氣是戊土,兼有乙木和癸水;巳的本氣是丙火,兼庚金和戊土;午的本氣是丁火,還包括己土的成份;未的本氣是乙土,兼有乙木和丁火;申的本氣是庚金,兼有壬水和戊土;酉只是本氣辛金;戌的本氣是戊土,兼具辛金及丁火;亥的本氣是壬水兼具甲木在其中。
關系說明
五行五方四時關系
五方是指東、南、西、北、中五個方位,五行及其代表的天干地支各有所主的方向。即東方主甲、乙、寅、卯之木;南方主丙、丁、巳、午之火;西方主庚、辛、申、酉之金;北方主壬、癸、亥、子之水;中方主戊、己、辰、戌、丑、未之土。
五行的方位對于星命術十分重要。通過一個人的八字所包含的陰陽五行所屬就可知到其所屬方向,通過相生相克之理可知吉兇。例如八字屬木命的人往東最有利,往南、北也行,但不可西行,因為往西則木被金克。火命的人最好向南,往北則犯水。金命的人宜往西,往南則受火制。水命的人應該往北,往中央之地則不吉。
四時指春、夏、秋、冬四個季節。天干地支及五行在四時之中各有盛衰之不同表現。星命理論詳見(出生時間與命運)中以旺、相、休、囚、死分別代表五行在四季中盛衰表現。旺是旺盛之意;相是次旺,有輔佐之意;休是休息、停止之意;囚是衰落、被阻止之意;死就是克制而無生氣之意。一般來說,當令者旺、我生者相、生我者休、克我者囚、我克者死。
春季里萬木復蘇,所以以木為當令者,木為“旺”,所屬干支為甲、乙、寅、卯、辰等。與木相生的是火、所以火在春季里屬“相”。而生木的是水,所以水在春季屬“休”。克木的是金,金在春季屬“囚”。而木克的是土,所以土在春季屬“死”。
夏季里驕陽似火,以火為“旺”。所屬干支為丙、丁、巳、午、未等。火生土,所以土在夏季里屬“相”。生火者木,木在夏季屬“休”。克火的是水,水在夏季里屬“囚”。火克的是金,金在夏季屬“死”。
秋季為金黃收獲之季,以金為“旺”。所屬干支為庚、辛、申、酉、戌等。金生水,所以水在秋季屬“相”。生金者為土,土在秋季屬“休”。克金的是火,火在秋季屬“囚”。木在秋季屬“死”。
冬季為寒冷凝水之季,以水為“旺”。所屬于支為壬、癸、亥、子、丑等。水生木,木在冬季屬“相”。生水者為金,金在冬季屬“休”。克水的是土,土在冬季屬“囚”。水克火,火在冬季屬“死”。
土在星命術中是旺于四季之行,即土在一年中四季的最后一月為旺季。
在應用中應如何應用上述理論呢,舉一例說明。一個人八字屬木,為木命之人,應當先于春季則生命旺盛,而生于秋季或四季中最后一個月就成了囚,死之命而生不得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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