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論陰陽
大千世界,莫不以陰陽而分之。大而言,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星為陽,辰為陰。
小而言之,男為陽,女為陰‘上為陽,下為陰。雄為陽,雌為陰。左為陽,右為陰。明為陽,暗為陰。前為陽,后為陰。動為陽,靜為陰。進為陽,退為陰。外為陽,內為陰。于五行中,木、火為陽,金、水為陰。世間萬事萬物皆可分之陰陽,仿此理萬事萬物之陰陽同理盡之。
二、論五行
古人的世界觀以金、木、水、火、土五種物質來表全萬物之構成。細察地球上萬千事物,莫不是由金、木、水、火、土五種而成,除此五行之外,別無他物。盡管于科技高度發達之今日,眾多新生事物總可歸屬于金、木、水、火、土五行范圍之內。
五行者,五種不停地運動著的物質。由于金、木、水、火、土這五種物質連續不停地運動,才構建了我們生存的動態世界。
五行中以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為順。
五行中以金克木、木克土、上克水、水克火、火克金為逆。
五行相生為順,為德;五行相克為逆,為刑。
五行相生與相克,是事物發展中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沒有生克,就沒有事物的發展。就不能維持萬物正常協調的變化。《類經圖翼》曰:蓋造化之機,不可無生,亦不可無制。無生則發育無由,無制則亢而為害。生克循環,運行不息,而天地之道,斯無窮矣。
三、論陰陽與五行之關系
陰陽和五行在時空運動變化中既是可分的,又是統一的整體。陰陽中有五行,五行中亦有陰陽。
五行即陰陽之質,陰陽乃五行之氣。氣非質不立,質非氣不行。天地乃陰陽對待之定體,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為天地之數,陰陽流行之次序。對待非流行不能變化,流行非對待不能自行。此五行以流行于天地中而為用也。
陰陽是五行的基礎,五行是陰陽的具體化。朋陽是五行的靈魂,五行是陰陽的軀體。
四、論五行旺衰
以全年論之,春季(寅、卯、辰月)木旺、火相、水休、金囚、土死;夏季(巳、午、未月)火旺、土相、木休、水囚、金死;秋季(申、酉、戌月)金旺、水相、土休、火囚、木死;冬季(亥、子、丑月)水旺、木相、金休、土囚、火死。土旺于四季(辰、戌、丑、未月)最后18天。
五、論五行生克
五行相生是有條件的,旺、相之五行有“生”其它五行之能力;囚、死之五行沒有“生”其它五行之能力。狀態處于“休”之五行是否能“生”其它五行,要視周圍組合而定之。
五行相克亦然同理:旺、相之五行有“克”其它五行之能力;囚、死之五行沒有“克”其它五行的能力。狀態處于“休”之五行是否能“克”其它五行,要視周圍組合而決之。
蓋旺、相之五行猶如人之青壯年,生育能力極強,故喜“生”。因其旺相能量大,故戰斗力、殺傷力亦大,故亦喜“克”。
囚、死之五行猶如人之老年、暮年,生育能力幾乎沒有了,故不“生”。亦因其處囚、死狀態,能量太弱,故戰斗力、殺傷力幾乎沒有了,故不喜“克”,亦不能“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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