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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命官殺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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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字學習之用神

用神的概念

在未進入正題之前,首先對幾個命學術語的概念作個解釋。命學術語是一種名稱,你愿意這樣叫,他愿意那樣叫,又沒有硬性的統一規定,只能靠約定俗成。絕大部分命學術語的含義是一致的。但古今大量的命學書箱中也有少數術語,其概念范圍不盡相同,所以某書中的術語只能針對該書而言,而不必苛求與其它書絕對吻合。

本書對以下幾個術語在概念上作個明確的解釋:

1、日主、日元、身:指日干。

2、原命局:指四柱,簡稱原局(有時包括命宮、胎元)。

3、歲運:歲為流年,運包括大運、小運。

4、全局:原命局與歲運等組成的命運全局。

5、命局:對原命局和全局的統稱。有時指原命局,有時指全局。

6、命主:命局的主人。

人稟天地五行之氣而生,貴在五行流通和動態平衡。在本書第一章我們講過:五行中某一行過強(太過)就會使其他某一行受到嚴重的克、泄、耗,導致本身的亢旺之災;過弱(不及)則自身的特性被壓抑不能自由顯現,作用不能正常發揮,等于失去了正常的功能。所以,太過或不及都會破壞命局的平衡,導致命主的災咎。通常把導致和原命局與歲運組成的全局。命主的吉兇,是在全局中體現出來的,但全局又必須以原局為基礎,以日主為核心,所以,我們必須從原局中找出病。找到病后 ,我們就用一種恰當的“藥”去醫治,這種“藥”就是人們所說的命局“用神”。(我們這里所討論的只是針對原命局所取的用神,當全局組合變化引起日主強弱的重大改變時,又需取新的用神。)

第二節 用神的作用

用神既為藥,取用必先識病。《神峰通考》曰:“何以為之病?原八字中所害之神也。”“所害之神”就是破壞命局平衡或流通的某行。以四柱木太過為例:日干為土,土弱逢木,必遭傾陷,此為官殺制身太過為病;日干為金,木堅金缺,此為財星耗身太過為病;日干為水,木多水縮,此為食傷泄身太過為病;日干為木,木眾無制,亢旺生災,此為比劫助身太過為病;日干為火,木多火窒,印重身輕,假生為克,此為印緩生身太過為病。本就為上述四柱的所害之神,為病。病的實質就是破壞命局平衡或阻礙命局五行流通。一般把病歸結為四柱中某行太行或不及,為了突出重點,我們可以把病主要歸結為某行太過。身強不外乎印或比劫太過所致,身弱不外乎官殺、食傷、財星太過所致。身強或身弱是病的表現形式,而不是病因,二者不要混為一談。“太過”為病,制(克、泄、耗)其太過則為藥。所以說,用神的作用就是鋤強扶弱,化敵為友,平衡命局(特殊格局除外),使命局五行流通。

凡是不利于命局平衡或流通的五行皆為忌神。

凡是有利于命局平衡或流通的五行皆為用神或喜神。

用神直接關系到命主的命運吉兇,所以,為人推斷命運,必須首先找出命局的用神。有人說:用神選得準,可以制兇助吉,防災免災,富貴榮身。此話欠妥。因為用神是命本身固有的,而不是人為地賦予的。你選也好,不選也好,用神都客觀地存在于命局中。不可能說某人一輩子從未去算過命,沒有人給他選出用神,他的命局中就沒有用神;也不可能說,算命師給人把用神選錯了,此人的用神在命局中就變了,命運就徹底變了。如果真是這樣的話,窮人找算命大師找準用神不就變成大富大貴了嗎?但能否給人準確地推斷命運吉兇,用神選取的正確與否,倒確實是關鍵因素之一。用神找不準,命運的吉兇趨向就測不準。人的命運按命理規律通過后天的人為的調整確實是能夠在一定程序上予以改變的,但如果給人批命,找錯用神,判錯吉兇,就會按照錯誤的方法給人進行人為調整,反而將未來的好運降低層次甚至調壞。比如按正確的推論,某人某年用神為火宜到南方從事與火有關的行業。而你認為該年其用神為水,叫他到北方從事與水有關的行業,不倒霉才是怪事。因此,研習命理預測必須徹底突破選準用神這個大關。

第三節 取用原則及方法

普通格局的命局平衡是以日干強弱為衡量標準的。日干中和,命局平衡;日干強或弱都使命局失衡。選取用神目的之一就是使日干趨向中和(特殊格局為順勢)。使日干趨向中和的方法,概括的說就是“通關、扶抑、順勢”。另外還要兼顧調節命局的寒暖燥濕,使之適中,叫做“調候”。

一、通關

把忌神的力量通過“加工”轉移到喜用神身上,進而使日主趨向中和的方法,稱為“通關”。

能治百病的藥才為靈丹妙藥。如日干為水太弱,土太強為病,取木可制土,但同時又泄日干之氣,這時就要想個兩全其美的辦法,既要制住強土,又要補益弱水。取木制土為強攻,強攻必然損耗日干之力,因此最好是智取,派個“特工”(通關用神)說服旺土不要克水。這個“特工”必須是既與土關系親密又愿意幫助水的“人”。在五行中火生土,火土關系密切,土生金,土金關系也親密,但火與水本是敵對關系,它生土是與土狼狽為奸而共同對付水,而金則是生水的,愿意幫助水,它先從土那里取得力量,然后再把力量輸送給水,實際上土克水的力量就通過金這個加工站轉化成了生水的力量,土看在金的面上,也只好這樣做。這樣的金就是靈丹妙藥。

例:戊午 已未 壬申 庚子

未用土當令,年月 戊己并透,直逼壬水,壬水雖通根時支,又坐下印地,但其失令,以弱抗強,畢竟抵敵不過,這時就可求助于庚金,土是生金的,庚金吸納了土的力量,使土相對削弱,而庚金吸納土的力量之后,自身力量則增強,它就具備了生助壬水的能力,這樣,日干壬水得生,便可由弱變強,趨于平衡。當然,在原局中,庚申金自身能力有限,只能把眾土的力量吸納一部分,所以土剩余的力量仍舊克壬水,日主仍處于劣勢。但當在歲運上再遇金化土生水,則日主由弱變強,趨于中和。金就是該造的通關用神。

土經通關而生水,是出于勉強,并非甘心情愿,所以具有反叛性。當通關用神(金)這個“特工”能力太差(力量太小),這時土就不再看金的面子而記起與水的前仇,惡性復發,越過金的關口,依舊克水。所以,通關用神必須有力,才能真正起到通關作用,否則就愛莫能助。

例:戊午 已未 壬申 庚子

與前造只換一個辰字,庚金虛浮無根,不但無力吸土的力量,反致金弱從土,豈有余力生助日干壬水呢?但遇歲運之強金(庚申、辛酉)扶起,仍可化土生水,起到通關的作用。

所以通關用神存在有力無力之層次差異,這是格局高低之別因素之一。

日干為水太旺,若取財為用而財又太弱,則導致水滅火而日主仍不能趨于中和,這時取木通關可泄身生財,使日主趨向中和,這種泄也是通關。讀者不要單純地認為身弱殺強才需通關,身強財弱也需通關。所以通關包括生益日主和泄瀉日主兩種類型。

例:甲戌 丙寅 甲戌 乙亥

身強財弱,若取戌中戊土為用,則因土弱而難耗日主之旺氣,宜取丙火為通關,泄身生財,運行南方火地,用神得力,名利雙收。

應該注意的是,通關用神在具體命局中并非一成不變,當日主自身力量在歲運中發生重大改變時,原來的通關用神便失去了應用的平衡疏通作用,這時便不宜取用,但當此段歲運一過,日主恢復到接近原來的強弱狀態,則原來的通關用神又繼續有用。

例(乾造):戊辰 己未 壬申 庚子

日主壬水雖失令,但地支三合水局,又得印生,較之當令之土,力量不太懸殊,只是偏弱一點而已。原局宜用印通關。運行庚申、壬戌、癸亥、甲子一路西北金水之運,日主由弱變強,反而不宜用印通關,而宜用木火泄耗強身(此即行運用神變化),使之中和平衡。這時若人為地調整生活、工作的方位至東、南方,則命主必左右逢源,事事稱心。

二、扶抑

(一)日干弱,需要印生或比劫扶助才能趨向中和,稱為扶。

那麼,到底是用印還是用比劫呢?這必須視其具體的情況而定。

1、日干弱,官殺強旺。

這種情況下比劫必弱,如果取比劫助身,雖可同仇敵愾,抵御官殺,但畢竟是兩種五行交戰,雙方耗力;遇歲運比劫力量強大,幫扶日主尚可立住腳跟,如果比劫力量不足,先自敗下陣來,對日干的幫扶就力不從心,官殺是生印的,印又是生身的,所以,如果取印為用,就可化官殺生身,在削減官殺之力的同時又增強了日主的力量,實際上就是把官殺的力量通過印星部分地移給了日主,使日主由弱趨向中和。用比劫為強攻,雙方耗力,用印星為智取,化敵為友,五行流通。孫子兵法云:“攻心為上,攻城為下。”所以,如果有印星就取印為用,實在無印,也就只有取比劫為用了。

例一:戊戌 己未 癸亥 庚申

此造土眾又當令,日干雖坐下亥水,又得金生,畢竟土太過,金不能化盡官殺所以日干仍強。失令之水,非當令之土的對手,只宜用印化官殺生身,水為喜神調候助身。未月土燥,不宜在歲運中再逢火土。

例二:乙巳 辛巳 辛未 庚寅

日干坐下燥土,地支皆藏火,火當令又得木生更旺,巳中雖藏庚金,但被旺火克住,雖有若無。如此天干雖透三金,畢竟虛浮,日主身弱。取比劫與官星對抗,似仇人相見,“弱金逢火,必見銷熔”,故強攻斷不可取,幸日主坐下未土,四支又皆藏土,尚可通關,故取印為用。

例三:乙卯 癸未 己卯 己巳

未土雖當令,但被三木圍克,日主雖得時而不強,未土被制,難助日主,唯時柱己巳比印尚可幫身,且未月為季夏,火的余焰猶存,巳火化木之力亦不弱,故宜取巳中丙為用,土為喜神。

這里需注意一個問題——當印星太弱,而比劫稍有力時,應取比劫為用而不能取印星為用,因為印太弱則不受官殺之力,也無力生身,起不到通關作用,這時官殺越過印星照樣克伐日主。

例一:壬子 壬子 丁巳 己巳

日干衰弱,乙木偏印無根,水多木漂,不能通關,而日柱雙體,日時兩結朋,火的力量比木強,取巳中丙火為用而不用乙木。

例二:癸丑 丙辰 癸未 癸丑

土強水弱,但丑辰濕土,皆藏水,且年時干透癸,雖弱但有根可用,而丑中雖也藏辛金,但畢竟有眾土埋金之嫌,力量不及癸水,故首取癸水為用,辛金為喜神。

若原局印星、比劫都極弱,為原局用神不得力,則只有靠歲運喜用神運彌補。

2、日干弱,財星強旺。

財克印,印弱生身不力,宜取比劫抑財助身,既克制了財的力量,使其耗身之力削減,又與日結黨,增強日主之力,但若無比劫或比劫弱而印星較強,也只有取印為用,生身耗財,苦撐一下。

例一:戊戌 乙丑 甲辰 丁卯

日主身弱,財星強旺,若取辰丑之中所藏癸水生身,則因土是水的頭號克星,土的力量太強而使癸水難以出頭,水土相戰水必敗,難以生身,而甲木通根時支,又盤根在辰上,且有月干乙木緊貼,足可取乙木幫身勝財。

例二:己丑 戊辰 甲辰 壬申

財太過,但日主在辰月有余氣,甲木可盤根于辰,所以只是身弱而非從財格。如果取辰中乙木劫財幫身為用,總嫌土太眾太旺,使乙木盤曲難伸,而印星壬水自坐長生,又通根辰庫,地支暗藏四水,根基牢固,更喜申辰拱水,土力減而水力增,較之辰中乙木,水的力量要強一些,可取之為用,生身任財。

3、日干弱,食傷強旺。

病在食傷,印為食傷的克星,又可生身,所以首先考慮取印為用;若無印星或印太弱,則取比劫,也可助身抗泄。

例一:癸丑 壬戌 庚子 丁亥

支全亥子丑水局,干透壬癸,水呈汪洋之勢,戌土雖當令,匹夫之勇,難擋泛濫之水,以致狂水泄瀉日主致身弱,水為病;若取比劫幫身,金生水,反而助水之勢,無奈只有取土止水,原局土勢弧弱,為用神不得力,只有靠歲運彌補了。該造是個男命,因水太旺而丁火弱,火主神經,于1992年患精神病。該年大運庚申,小運戊辰(生日前)與命局三合水局,金被泄氣,而水勢反增;流年壬申,小運戊辰,看似眾比幫身,戊辰土雙體生身,殊不料流年壬水透出,小運干與原避年干戊癸化水(反化),小運支與命局三合水局為忌,眾比欲幫日主,卻先被全局狂水泄瀉,反增忌神水之力量。可見并非身弱的日主都宜比劫幫,必須視命局中病(忌神)的種類而定。

例二:己丑 庚午 丙子 戊戌

日主雖當令,所嫌被眾土泄身太過,旺而不強,本應取木制土生身,但四柱無木可取,只好以午火為用,歲運遇有力之木可為喜神。

(二)、日干強,需要官殺克或食傷財星泄耗,使日干趨向中和,這種克泄耗的方法就是抑。

什麼情況下取官殺,什麼情況下取食傷或財星呢?也要對癥下藥:

1、 日干強,印星(有氣但不很強)為病。

財星最能制印,財又能耗身,故首取財星為用;若無財星或財星太弱,則可取食傷為用,泄身耗印。官殺本可制身,但因官殺生印,當日干強、印星眾時官殺則相對較弱,官殺要制身,必須先越過印星之關,而印對日干起化殺生身的作用,反而使日主更強,所以,這種情況是不能取官殺為用的,官殺反為忌神。只有當官殺強旺到了“官殺多而埋印”的程度時,官殺才可越過印星而克制日主,但命局在能夠埋住眾印的情況下日主就不一定身強了,也未必需要取官殺為用。

例一:丙申 乙未 丙申 丙申

柱中若無乙木,日主較為中和,現乙木生火而身強,其病在乙。金勢眾力強,可以制木,故取申中庚金為用。原局庚金不透,制乙木不力,歲運透金則為用神到位。若取申中壬水制身,反而生木進而生身為忌。

例二:乙巳 乙酉 乙亥 乙酉

酉月金旺,年月巳酉半合,正謂火煉秋金,金旺木死,似乎日主身弱;不料天干四木一氣,更妙日支亥水,既藏乙木之根,又吸納西金之氣,通金木之關,日主由弱變強,身強,在官殺、傷食、財星中找用神。若取官殺,有水通關生身,不宜;若取巳中戊土財星,因其太弱起不了作用;火為巳的本氣,可泄身耗印,故取巳中丙火為用,乃最佳選擇。水為忌神。

2、 日干、印星兩強。

這種情況又有分別:四柱只有日主比劫和印星兩種五行,或雖有第三種五行,卻被合會成與日主或印星相同之局,前者稱為兩行成象格,后者稱為兩氣成象格,屬于特殊格局。取用宜順其氣勢,不可觸犯旺神。

例:己酉 辛未 庚戌 庚辰

土金一氣,身印兩強,若按普通格局之常規,首取財星制印耗身。命局未、辰之中皆藏乙木正財,似可取用。不知以財制印,印太強旺而財太衰弱(處月建基地),土重木折,以財耗身更是“木弱逢金,必為砍折”;原局本來土金相生,并無爭戰之弊,現用財反致木土混戰,金木混戰,破壞了原局和順之勢。混戰的結果,只能惹發土金之旺氣,身強被激,無處發泄,必生無妄之災。所以絕不可取財為用。既然土金一氣,勢不可逆,則順其氣勢,取土金為用。此造為兩行成象格,這種格局,一般情況下忌財星,但當財星力量強大,可抗金克時,則又不忌;其最忌財星虛浮,力量較弱時,則造成眾兄劫財,便為破格。

3、 日干強,比劫強

比劫為病,官殺為首選用神,可制比劫抑強身;若無官殺或官殺太弱,則可取傷食、財星,以泄耗比劫和日主。

例:癸丑 甲子 癸卯 癸亥

亥子丑會水局成化,干支一片汪洋之水,日主極強。若取官殺制身,抑其強旺之勢,必致水土交戰,且丑與亥子會局,土無可倚;局中雖有水多木漂之嫌,幸甲木通根得令,可取之為用,以泄身吐秀。歲運逢傷食,用神得助而發用。原局取財則水火交戰,現原局無財,不予考慮。故此造用傷食而忌財官虛浮。

從以上可知,日主強弱不同、忌神不同則取用也不同。有的需要扶,有的需要抑,而通關則有時共存于扶抑之中。如身弱殺強用印,印既生扶日主又泄官殺之氣,通身殺之關。所以這時印兼生扶和通關的作用。身強無殺財又弱,食傷既泄強身又生財,避免了財星為用不力導致的身強劫財,這樣的食傷泄身為抑,通關的作用存于抑中。通關,說穿了就是對強方的抑和對弱方的扶,以謀求日主中和為目標,扶抑同時進行。因此,通關是扶抑的一種特殊形式,不必把通關用神與扶抑用神分家。

三、順勢

屬于特殊格局的命局,五行并不平衡(往往不會),而某一行(有時為兩行)特別強旺,足以左右整個命局的氣勢,如果取某一行作為用神來強行克制其特別強旺之行,不是“蚍蜉撼樹”就是“以卵擊石”。為了顧全性命,只有順其氣勢,故稱“順勢”。

在特殊格局里,五行強旺之勢集于日干的只有專旺格,其余都不在日干。所以,順勢的含義并非指順日干之勢,而是順全局之勢,而專旺格只是日主強旺之勢與命局一致。

強旺而使其更加強旺,或以印生或以比劫助,為順其勢而發展;水滿則溢,挖一條渠道讓其流通,為順勢疏導。所以,順勢分為印生、比劫助、食傷泄三種形式。印、比劫、食傷就是專旺格局的喜用神。

財星官殺都與專旺格局氣勢相逆,為忌神。

例一: 庚申 乙酉 庚戌 乙酉

從革格,土金水為喜用,木火為忌。

例二:癸亥 癸亥 癸亥 癸亥

潤下格,金水木為喜用,火土為忌。

例三:丁巳 丙午 丙午 乙未

炎上格,木火土為喜用,金水為忌。

例四:庚戌 乙酉 丙申 己丑

從財格,土金水為喜用,忌木火。

從以上例子中可以看到,身強有時喜官殺而忌財星,有時喜食傷而忌官殺;身弱有時喜印、比劫,而有時則印為用比劫為忌;特殊格局取用則必須順勢。由此可見取用之復雜性和靈活性。我們必須深刻理解用神的含義,根據取用原則針對具體的命局作具體的分析,首先找準病在何處,然后對癥下藥,而絕不可胡亂下藥。否則取不準用神,就推斷不準命運的吉兇。

用神取得是否正確,可以用命主以前發生的事進行檢驗。理論上講得頭頭是道,測不準也是枉然。我們誠望讀者成為斷事如神的預測師,而不愿大家成為只會紙上談兵的“理論家”。希望大家多多實踐,反復體悟,測錯了就找原因,吸取教訓,測對了就總結經驗加深理解,這樣,測錯測對對你都將是一種提高。

四、調候

人稟天地五行之氣而生,既要五行平衡,又要寒暖燥濕中和適度。《滴天髓》云:“天道有寒暖,發育萬物,人道得之,不可過也。地道有燥濕,生成品匯,人道得之,不可偏也。”冬天金木皆寒,水土俱凍,夏天五行燥熱,春秋五行寒暖燥濕則較為適度。所以冬天生者,其命局多偏寒濕,夏天生者,命局多偏燥熱。“偏”則需調節使之中和適度,謂之“調候”。冬天生者,以火驅寒濕,夏天生者以水降燥熱。其水火稱為“調候用神”。

例一:癸卯 乙丑 己亥 丙寅

命局五行寒濕,以丙火調候。

例二:丁丑 丙午 丙申 壬辰

命局烈火升騰,取壬水調候,降其火勢。

上述兩個命局,調候用神正是其扶抑用神,所以這樣的用神就起了雙重作用,照顧了全面。但有的命局,調候用神往往與扶抑用神不一致,有時甚至產生對立。如:

庚午 己丑 己丑 壬申

日主當令身強,宜取食傷為用,遇火則生身更強為忌,但日主生于冬季,若要調候就得取火,火克金,用神與忌神交戰,反而破壞命局平衡。這種情況下的調候用神從扶抑的角度來講就是忌神,不能取用;否則,調假的結果連命也給調丟了。這就好比一個病毒擴散的病人,需要截肢以保命,否則,不但腿治不好,還危及生命。所以,在不能兩全其美的時候,還是顧命要緊,以扶抑用神為主。但這種命往往不能令人如意。

這里值得注意的還有另一種特殊情況;

命局暖極寒無根,寒極暖無根,皆不宜調候,反宜行運去其無根之寒或暖,以順其勢。否則,寒暖無根,歲運幫之,反致水火交戰而生災。

例:癸未 丁巳 丙午 癸巳

命局巳午未會火成化,干透丙丁,烈焰熾人,可謂暖極。年時透癸似可調候,實則弱水無根,不可為用,運行壬子,原局弱水逢根,水火交戰,家破人亡。

寒極暖無根,其理一樣。

第四節 喜忌與吉兇善惡

在十神一節里,我們講到十神有“正星、偏星”之分,不少初學者往往把命局中十神的正星(比肩、正官、正印、食神、財星)歸為吉星、善類,把偏星(劫財、七殺、梟神、傷官)歸為兇星、惡類,認為正星為吉為喜,偏星為兇為忌。這不免望文生義,誤入歧途。十神不過是一種五行名稱,正偏之分不過是陰陽之別。我們在前面十神含義中講到,正偏星在不同的條件下分別會具有正、負兩面的特性,可以相到轉化,而其正、負面的不同特性都是由其本身的強弱的不同導致的。所以,正偏星本身無所謂善惡,我們自然也不能望文生義地由此劃分喜忌。

例一:乙巳 乙酉 乙亥 乙酉

例二:乙巳 乙酉 乙未 乙酉

兩造皆為男命,日主同為乙木。前造身強,以巳中丙火為用,水為忌;后造身弱,喜水木,壬午運,丙子年,前造命主因財入獄,后造命主提干。究其原因,前造壬水正印為忌,通根太歲有力,化殺生身,使日主過強,身強殺弱而見印為禍,后造壬水正印則生扶弱身,使之身殺兩停而升官。同為正印正星,吉兇善惡各異。類似之似不勝枚舉。

劃分十神吉兇善惡的標準,是看命局的喜忌。為喜神、用神時,不論正偏皆為吉為善,為忌神時不論正偏皆為兇為惡。

第五節 小結

一、取準用神的先決條件

1、精確衡量日主強弱。這是取用的根據。有些四柱,日主強弱很難分辨,如果誤將稍微偏強的日主判為偏弱,則本來該抑卻反而去扶,這樣就會引起根本性的錯誤,照此推斷命主吉兇就會南轅北轍。所以,在判斷日主強弱時必須細細斟酌,半點也馬虎不得。

2、分清格局。普通格局取用原則是抑強扶弱,以求日主中和與命局平衡,而特殊格局取用必須順其氣勢,過強不可抑,弱極不可扶,講求的是命局氣勢貫通,而不講求五行皆平衡(事實上特殊格局往往五行不全),所以與普通格局取用原投影并不一致。比如把專旺格看成日主強旺的普通格局,扶抑用神多會取錯。也有一種情況,將專旺格看成普通格局,以官殺食財傷為用,當遇食傷歲運時也能斷準吉兇,這是與專旺格取用的巧合,如果遇財官殺之歲運,推斷出的吉兇就大錯特錯了。其他格局也有類似的情況。所以分清格局至關重要。日主強,看強到什麼程度,是否專旺;日主弱,看弱到什麼程度,是否從格;還有一種日主與另外某行皆十分強旺,多為兩行成象或兩氣成象格,也須按特殊格局的取用原則選取用神,千萬不可誤判。

3、找準命局關鍵的“病”,配用最恰當的“藥”。比如日主之所以弱,可能是因印太輕,也可能是因比劫太少,也可能是因食傷多而泄身太過,也可能是因財星重而耗身過分,也可能是官殺制身太過,這些原因有時會并存,但其中必有一種原因最關鍵,影響最大,其余的都處于處次地位,所以必須在眾多致病原因中找出這個最關鍵的原因,然后再對癥下藥。病的關鍵若在官殺制身太過,就要選取能轉化官殺的印或幫身抗官殺的比劫,其中又要看選印好用比劫恰當;印星比劫都無力而不可取時,只好死馬當做活馬醫,取食傷制官殺。一句話,要盡量選取能治病求命的藥,用神有時需要有源泉,比如木為用神而力量不足,若有水生木,則用神更有力。生用神者即原神。用神力量不足,歲運遇原神生扶也不錯。但也并非絕對,比如日主為水,本身太強,在無其他用神可取而取食傷為用神時,即使木的力量不足,也不需要原神生助,因為木的原神是水,輔之以水,則日主更強,用神木反而泄瀉不了而致水多木漂,失去用神的作用。總之,應視具體命局具體的情況而定,不可教條地見強就抑,見弱就扶,否則就會引起推斷的失誤。

4、注意把握歲運變化引起的用神變化。普通格局中,日主在原局若只是微微偏強或偏弱,遇歲運的影響,有時會使日主在原局的強弱狀況顛倒過來,這時就應選取新的用神來平衡命局(參見本章第三節“戊辰 己未 壬申 庚子”之例)。另外,還需注意由于歲運引起的格局變化而導致的用神變化。

總之,必須做到認真細致,靈活通變,才能選準用神,把握用神。

二、用神與命運吉兇

用神是醫命運之病的藥,病得治,則吉,反之則兇。能否治愈病,就看藥的效力如何,也就是用神的有效力量如何。這就是用神的層次與格局高低的問題。這個問題比較復雜,不是三言兩語能講清的,而且需要在親身的預測實踐中體驗才能有深刻的認識。精略地說:原局是用神有力,行運配合又好,則吉上加吉;原局用神力量不足,行運能彌補,則富貴有望;原局用神有力,而行運配合不好,則會降低原有的命運層次,但一般情況下尚可勉強支撐,原局用神乏力,甚至無用神,行運又無補,多為兇夭貧賤之命;四柱相同用神也相同,而命主性別不同,則大小運不同,命運差別較大;需要調候而沒有調候用神的命局盡管扶抑用神得力,也有美中不足之嫌。

本章只是對用神作個精略的概述。用神還有層次,真假等各種程度不同的差別;不同的季節取用,又有分別,哪怕日干同是甲木,生于春與生于夏、秋、冬取用就有分別,即使同一季節,由于月份不同,取用還有更細微的差異。如正月之木余寒尚存,除取一般扶抑用神外,還需兼用火暖木,才能生發,但火又不能太多;二月之木則不必兼用火暖,三月之木就完全不需要火暖了;又如夏天之火可克金,而嚴冬之火,若力量不太強,不但不克金,反而暖金;烈火可制強金,而微火反使強金得煉而更強,如此等等。所以取用并非單一的講求表面上生克就行,還必須全面考慮日主的喜忌,整個命局的氣勢,具體的季節和月份,出生的方位、環境、氣候等等。如果取用達到這個境界,推斷命運吉兇至少就有90%的準確,若能加上經驗和技巧,則可達到更高的準確度。我們從全國幾萬名命理愛好者中(包括職業預測者),很少發現有達到這種層次的。究其原因,主要是學得不多不精,又受了一些書籍的誤,或自己對命理書籍中的精華發生誤解,又不善于悟,如此等等;而最主要的,還在于思維方式不合適。

算命官殺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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