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界對四墓庫的一般觀點
在傳統的八字命理學中,我們用十二地支來判斷十個天干強弱的規則,叫做「十干生旺死絕表」,而在地支中的四個土(辰、戌、丑、未)就代表著天干五行的「墓庫」。
辰土為壬(水)的墓庫,稱之為水墓庫;未土為甲(木)的墓庫,稱之為木墓庫;戌土為丙(火)和戊(土)的墓庫,稱之為火、土墓庫;丑土為庚(金)的墓庫,稱之為金墓庫。
那麼墓和庫到底有什麼不一樣呢?在形式上雖然是一樣,但兩者的本質是不同的,當某一個天干在命盤本身或是歲運中碰到(八字中稱之為 “ 臨 ” )自己的墓庫地支,而使自己變旺時,就叫做「庫」。這個「庫」就是有根基,能變成倉庫的意思,在這里面藏有能夠生扶或幫扶該天干的力量;而要是某一個天干在自己命盤或是歲運中臨自己的墓庫地支,由于五行作用而使自己變弱時,就叫做「墓 」。當然你可以說這個「墓」是有墳墓的意思,其實意思是指該天干碰到該地支,猶如人進了墳墓一樣,一點力量都沒有了,所以這就是所謂「四墓庫」的由來。
不過現代命理界有另一種說法,認為硬要去分墓和庫的意義并不大,而是四墓庫在五行上都屬土,但是差別在于它們各具特性,不完全遵守五行生克規律。
辰土為水庫,所以是土中有水,丑土更由于是居于北方水旺之地,其中水氣較重,所以辰、丑均屬于濕土,濕土是既有土本身的性質,又有水的部分性質。
戌土為火庫,所以是土中有火,未土更由于是居于南方火旺之地,其中火氣較重,所以戌、未均屬于燥土,燥土是既有土本身的性質,又有火的部分性質。
所以四墓庫的特性,主要是因為它們的水、土和火、土兩種性質所造成的,而這種特殊性質的具體表現為:
辰、丑生金,辰、丑由于是濕土,其土性可生同柱天干的庚、辛金,在命局中辰、丑土只生相鄰地支的申、酉金,歲運中的辰、丑土就可生命局中任何位置地支的申、酉金。
7. 陽日干生于墓月不以旺論。
8. 陽日干自坐墓庫以有根、有力論。
9. 丙戌、壬辰、癸丑、丁未,這幾組干支為天干通根身庫。
附注:以上均需考慮月令節氣是否配合火性操作,方可論未、戌脆金或不泄火之事。
※四墓庫的用法
關于四墓庫的爭論較多,但我認為都沒有給它們定性,根據易理土是半陽半陰之物,其性不定,應視組合而定,在沒有外因的條件下它們的本性還是土。現在的各書對四墓作了許多規定,如:辰、丑為濕土,生金不克水;戌、未為燥土,脆金不生金,不泄火等。這些規定都不正確,不符合易的原則。土的性質不定,會隨著旺的五行,自身發生變化。丁未、丙戌此時的未、戌火旺,必然不去生金。如果遇到癸未、庚戌又如何呢?癸丑、壬辰肯定是水旺,如果遇到丁丑、丙辰又怎麼不克水呢?
一、十天干生于墓月,不以旺論,如月干透出比、劫,此為墓中根氣透出可以幫扶日干,不以墓論,如果根氣不透不為通根。日支臨墓庫時則以通根論。
正印 比肩 日元 偏印
例:辛亥 壬辰 壬戌 庚子
分析:日干壬水生辰月,本為墓地,可現在月干透出壬水,年支為亥水,天干金、水連氣,壬水以旺論。
二、戊、己土生于四墓月以比、劫論,庚、辛生于辰、戌、丑、未月以印論,但它們與庚、辛金作用,必須有天干戊、己土或日支的引化,否則不能直接生扶。(現在流行辰、丑可以生任何地方的金,未、戌可以脆任何地方的金的論點,是錯誤的。)
食神 正財 日元 比肩
例:辛亥 壬辰 己巳 己巳
分析:己巳日元生辰月本以比、劫論,但在清明節后第九天木氣值令,不能論土。巳日巳時命局中火旺,戊、己土是作為陰陽四象之間的平衡器,此時火旺必以平衡火為先,那麼取陰制陽,辛、壬、亥、辰都可以作為用神。印星為忌必用財星制約,壬水通根墓庫有力又得辛金生扶,用神旺,忌神有制,辛未年考取大學。公元1995年乙亥參加工作。
三、庚、辛金生戌未月應視組合而定,戌月霜降后月干不透金、土,此時不能生金,如在庚午日午時,戌土可以平衡火氣。未以火論時不生庚、辛金,以土論時干不透金、土,雖然金進氣,可以取平衡用,不能論直接生庚辛金。
正財 七殺 日元 比肩
例:乙巳 丙戌 庚申 庚辰
分析:庚申日元生于丙戌月,霜降后金退氣又有丙火蓋頭,不能幫金。庚申日元天地一氣,又得庚辰時幫扶,庚金旺取財滋殺為用。
四、日干旺墓在日支出現,旺以通根論,此對乙、丙、壬而言。乙未、丙戌、辛丑、壬辰、戊辰、戊戌、己未、己丑、庚戌、辛未、丙辰等日柱會隨著不同的組合發生變化。當與日支相同的兩個五行相見時,日支會順應它們。比如:甲寅 丁卯 戊辰 甲寅;此造地支寅、卯、辰少陽氣全,此時的辰土不能作為戊土的根,必去順應木的旺勢。辛丑日臨子月子時,必會順應水的旺勢。
傷官 傷官 日元 偏印
坤例:己酉 己巳 丙戌 甲午
分析:丙戌日元生于巳月比、劫旺,又有時支午火幫扶,此時日支戌土以火通根論,酉金無用,丙火日干以從強格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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