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表是封建統治者傳播和弘揚忠、孝、節、義等傳統美德的一種有效手段。一般是由地方官申報朝廷,由朝廷賜以匾額,或者批給銀兩建造牌坊,還要免去被旌表者的家庭賦稅。這種制度,歷代奉行不替。
洪武二十七年(公元1394年)八月,朱元璋接到一個禮部申請旌表的奏章,翻閱幾頁以后,便勃然大怒,拿起筆來批道:
“今百姓無知,賊殺其子,絕滅倫理宜亟逮治之。”
意指百姓無知,殺掉自己兒子,竟然還妄想申請旌表,實乃滅絕人倫,應該馬上抓起來治罪。
那麼身為父親為什麼要殺死兒子呢?殺死兒子為什麼還可以申請旌表呢?朱元璋又為什麼大發雷霆呢?
事情發生在青州府日照縣,有個名叫江伯兒的人,是個極為孝順的人,一直小心翼翼地侍奉母親。有一天,母親得了重病,江伯兒四處求醫,就是治不好。病急亂投醫,江伯兒找到一個仙姑來跳大神。
跳大神在古代是一種職業,從事此職業者,用活人與死人邪祟溝通的方式詢問吉兇,充滿了神秘與荒誕的色彩。
跳大神者大多數是騙子,因為他們以此謀生,其主要目的是賺錢,也難免為錢而忘義。
江伯兒所請的仙姑,號稱是何仙姑。這位何仙姑并不是傳說中的青春少女,因為吃了云母粉,不但身輕如燕,而且健行如飛,能夠駕云驅雨,而是一位五十余歲的老太婆。
老巫婆在假裝昏迷之后,講道必須心誠才能治好老太太的病。江伯兒跪求仙姑,讓她指示如何才能表示出心誠。仙姑慢條斯理說道:“東漢時期有個名叫李妙宇的女子,因為公公得病,于是就從自己身上割下幾塊肉,作為藥引療養公公,最后公公痊愈了。如今朝廷表彰孝行,如果你能行此法,表達孝義,一旦得到旌表,不但給予銀兩建牌坊,還能免去賦稅,這可是一舉多得。”
江伯兒覺得此法可行,當即在自己身上割下一塊肉,放在藥罐里煎熬,但自己因為血流不止,隨后昏死過去。仙姑見狀,怕承擔人命官司,立刻就逃之夭夭了。
江伯兒許久才蘇醒過來,他第一件事就是問藥熬好沒有。妻子見狀,勸他好好休息,說自己已經伺候婆婆吃了藥。可江伯兒如何答應?他忍住疼痛,親自將帶有血肉的藥喂母親吃下,看到母親服藥躺下后,自己只能在一旁焦急等待。
帶有血肉的藥哪里真的能夠治病?江母醒來后,就覺得自己肚子不舒服,沒過多久,她便嘔吐起來,不但把服入的藥全吐出來,而且更加面無人色,不久便昏死過去。
江伯兒大驚失色,割肉不僅沒有治好母親的病,還導致母親病情加劇,一時間不知道該如何是好,只得到處尋找大夫。
為了母親的病,江伯兒幾乎把青州所有的醫生都請過了,但都沒有效果。所以他來到泰山東岳大帝廟來祈禱上蒼。
泰山為歷代帝王封禪之地,早在秦漢時就有了集市,到了唐宋時期演變為規模很大的東岳廟會,至明代則更為熱鬧。
江伯兒來到廟會就找到一個卦攤來算卦,這位算命先生雖然不能說才富五車,卻也熟知歷史典故,得知情況之后,便振振有詞地講起歷史典故來。這位算命先生能言會道,得知江伯兒為了治療母親的疾病,竟然割股救親,便說:“割股療親,乃是為人之子的至誠,能夠不顧自己的性命,乃是一種至孝,但不足以感動上蒼。如今,朝廷旌表孝道,凡是割股療親者,多能夠得到旌表,所以割股者多,沒有什麼太稀奇。若是要救你娘于重病之中,感動上蒼,使圣上為之動容,就要有新奇的辦法,絕不能效仿他人!”
江伯兒聽到以后,便問如何才能治愈母親的疾病。算命先生閉上眼不說話,江伯兒明白算命先生的用意,便遞過去五十文錢,請求他為自己出謀劃策。算命先生睜眼一看,覺得錢少,又閉上雙眼,江伯兒只好再拿出五十文錢,然后不斷懇求。
算命先生覺得錢合適了,便說:“劉宋的時候,有個名叫郭世通的人,家境貧苦,自幼喪母,父親也在續弦后不久離世。可令人欽佩的是,他不但沒趕她繼母出門,而且繼續幫人做工賺錢來贍養繼母。后來娶妻生子,這個貧困之家生活更加艱難,郭世通夫婦唯恐不能侍養繼母,便流著眼淚把孩子活埋了。繼母死后,他們夫妻背土做墓,被時人稱為仁孝。劉宋元嘉四年,朝廷派遣使臣巡行天下,使官得知其事跡,便上表陳述。宋文帝得知,為之動容,下旨嘉獎,親寫敕書榜文,旌表其門閭,免除其家的租調。郡太守更是為其請官,他卻辭而不受。你想一想,沒了兒子,還可以再生,而免去租稅,還能當官,這可是機會難得的事情。這個郭世通是有些迂腐,請官卻不受,但也能名垂青史。”
說完這些,算命先生頓了頓,接著說道:“你可知道許多地方有郭巨廟嗎?那個郭巨乃是東漢時人,因為家里貧困,父親又早逝,供養母親艱難,再養活三歲的兒子,就更不容易了,所以他與妻子商量,想把兒子埋了,以便節省糧食供養母親。妻子無奈,只好答應,等郭巨挖坑埋兒子的時候,卻挖出了一大甕黃金,人們都說這是孝行的回報。有了黃金,也不用再埋兒子了,供養母親也不難了,如今還有廟宇供奉其金身,你說神奇不神奇呢?這天底下,最重是孝,有了孝行,就可以感天動地。在下說到這里,你應該明白了吧!”
江伯兒聽完算命先生的話,暗暗點頭,心里已經打定主意。于是他來廟中許愿并發誓道:“如若母親大病能得痊愈,我自將幼兒伺奉神靈。”
江伯兒回到日照縣,把從廟里帶回來的香灰與藥共煮,給母親服用幾劑藥之后,也可能是湊巧,他的母親居然真的痊愈了。
母親的病好了,江伯兒此時卻樂不起來,因為他曾經許愿,讓自己的兒子伺奉神靈。可這孩子畢竟是自己的親生骨肉,如何下得了手呢?但他家徒四壁,為了給母親治病,家里已經快揭不開鍋了。又想到算命先生的話,郭巨殺子能夠得到黃金,而當今朝廷旌表孝行,即便是得不到黃金,也可以免除賦稅,更能光耀門楣。自己現在還年輕,還可以再生孩子。就這樣,江伯兒思量了許久,不斷地權衡利弊,最終帶著孩子,再次來到泰山。
父子一同跪在神像前,江伯兒祈禱完畢,忽然拔出刀來,在兒子頸上一抹。三歲小兒哪有什麼氣力,來不及呼喊,便倒在地上。
東岳廟人山人海,青天白日,又在神像前殺人,已經讓人們目瞪口呆,殺人者又口口聲聲地說是殺自己的兒子來還愿,更讓人們難以理解。人聲鼎沸之下,馬上就驚動了官府,官吏當即將江伯兒拿下,將他押解到濟南府審訊。
濟南府知府審訊得知江伯兒是殺子以治療其母,而歷史上又有郭世通入孝義傳,曾經得到劉宋文帝的旌表的先例,但近年來,還沒有殺子以治療母親的事跡。濟南知府大喜,急忙將此事上奏給皇帝,期望皇帝能夠給予江伯兒旌表,自己也有政績,升官有望。
奏折上報后,卻不想朱元璋得知此事,勃然大怒,下旨將江伯兒治罪。按照《大明律》的規定:
“凡祖父母、父母故殺子孫,及家長故殺奴婢,圖賴人者,杖七十、徒一年半。”
因為這是皇帝親自批示的案件,就應該從重量刑,所以地方官將江伯兒擬為杖一百,流放到海南島。
東漢末年趙岐在其集注《孟子章句》中解釋了三種不孝的行為:一是對父母一味順從,即便是看到父母有過錯,也不上前勸說,就是陷父母于不義;二是家境貧窮,自己不努力去當官做事掙錢來供養父母;三是沒有子孫后代去光宗耀祖,所以說“不孝有三,無后為大”。
孟子所講的是傳統孝行,雖然不能完全適合于現代,但虎毒不食子。且不論心狠的父親是如何想的,當孩子的奶奶得知孫子被殺,乃是為了給自己治病,她會如何想呢?以常情而言,不但不忍,更無顏活于世上。果不其然,江伯兒的母親得知此事之后,便上吊自殺了,而江伯兒之妻本就為兒子的死而悲痛不已,又眼睜睜看到婆婆上吊,丈夫被流放,也上吊自殺了。一個本來應該和睦的家庭,就這樣被毀滅了。
江伯兒被判了刑,朱元璋認為這種事情關系民間風氣,更關乎如何看待孝道的問題,如果不進行政策上的修訂,恐怕百姓還會做出這種違反人道的事情,所以命令禮部重新修訂旌表孝行事例,以頒行全國。
根據皇帝的指令,禮部修訂了旌表孝行事例,其重點當然是禁止殘害身體以治療尊長的愚昧行為。禮部認為,作為子女奉行孝道,就在于尊敬父母,使父母可以過上幸福生活,因此父母有病就應該請良醫治療,至于到神前呼告保佑,陳詞懇切,也是為人子女至誠之心的體現,這些都是正常的孝道。至于有些人以臥冰割股的方式來奉養、治療父母,這根本就不是正常行為,雖然在漢代曾經出現過,但也不是值得稱贊的行為。
割股療親,對人的傷害極大,大概率會使人喪命,兒子死了,就是對父母最大的不孝。基于這種現象,禮部提出:
“自今,人子遇父母有疾醫治弗愈,無所控訴,不得已而割股臥冰,亦聽其所為,不在旌表之例。”
也就是說,以后再出現割股臥冰的行為,朝廷不再予以旌表了。朱元璋同意了該提議,確定了殘害身體的行為將不會得到旌表的原則,但是沒有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禁止。
有研究者統計,整個明朝曾經有六百一十九名女子割肉為長輩或丈夫治病,割肉的部位有大腿、胳膊、手指、耳朵、腰、膝、腹等。這種鮮血淋漓的自殘行為,雖然按照制度不給予旌表,但事例中一句“亦聽其所為”,也就默許這種行為的合法性,而地方官倡導,士紳出資表彰,也使這種行為難以禁絕。有明一代出現如此眾多的殘害身體的現象,也是朱元璋沒有明文嚴厲禁止所致。
明代人對于朱元璋不再給予割股、割肝等自殘身體治療尊長的行為予以旌表的決策,大多數是持贊揚的態度,認為“太祖之識,所以立教于天下者高矣”。但也有人認為朱元璋對于割股臥冰等行為的默許有些不妥,而對于殘殺兒子以孝雙親的行為僅僅處以杖流,也不敢茍同。
如明代大儒方孝孺在《遜志齋集》中論述劉宋文帝敕榜表彰郭世通的孝行,認為這種行為絕不可被后世仿效,有如韓愈所講:“不腰于市而已幸,況復旌其門!”對于這種惡劣的行為不加以嚴懲,不但敗壞社會風氣,更也有失人道,是“無辜之赤子,不復生矣”。
對于這種違反人道的行為,朱元璋之所以能夠默許,就是他認為,“養生送死,人子之至情”,既然是子女以至情孝順父母,也就沒有必要強行要求他們不要去割股臥冰。殊不知天地之間,人道為重,用損壞身體的做法去慰藉父母,不但有悖常理,而且更談不上什麼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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