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法
章法又稱謀篇布局。清代劉熙載《書概》云:『書之章法有大小,小如一字及數字,大如一行及數行,一幅及數幅,皆須有相避相形、相呼相應之妙……凡書,筆畫要堅而渾,體勢要奇而穩,章法要變而貫』。以此而言則大章法既是通篇字與字、行與行、正文與落款及用印之間的關系謀劃、布置等,它要求一幅作品的字里行間有呼應、顧盼,要協調通暢而有整體感。
章法的幾個要素
①形制 ②正文 ③ 行款 ④鈐印
落款
指書法作品中除正文內容以外的書寫內容;包括:正文內容的出處、贈送對象、創作緣由、創作時間、作者姓名字號等。
1.雙款
雙款是將書贈對象與書寫者分別落在上方和下方,前者為上款,后者為下款。
上款寫明作品內容的名稱、出處、受贈人的姓名;下款記述創作年月、創作地點、作者姓名等。上款:位置應比較高,以示尊敬之意,包括姓名、稱呼、謙詞。下款:寫時間、地點、姓名、謙詞。
2.單款
單款有長款、短款、窮款之分。長款即在正文出處書寫時間、名號、地點前面再加上作者創作這幅作品的感想或緣由,文字應情真意長,使人玩味無窮。它不僅起能到調整作品重心的作用,也從中體現出作者的人品和修養。
短款即只落正文出處、時間、名號、地點等其中幾項。若作品空白較多或出于構圖的需要,可以落長款;若作品內容占畫面較滿,則需要落短款或窮款。
如果余紙不多,留白太少,亦可只落作者的名號,謂之“窮款”。
落款的字體,一般是隸不用篆,楷不用隸,行草不用楷書。落款,一是“文古款今”“文正款活”。正文是甲骨文、金文、大小篆,落款就用篆書、章草、楷、行書;正文若是隸書、楷書、魏碑,落款可用楷書或行書;草書落款,除用于自身為草書外,因較難識別,一般不用于落款。實際運用最多的落款字體還是行書,既易識別,又顯活潑。款字的大小應小于正文字體的大小,以使主次分明。
以上落款形式,是針對豎幅作品而言的。對于橫幅作品,一般只落下款而不落上款。與豎幅作品相同的是,落款的起頭與結尾,都不能到達或超過作品正文的最上面和最下面的一個字。
一、記年份
書法作品記年采用的“干支”記年法。“干”是“天干”,“支”是“地支”。所謂“干支”是天干地支的簡稱。十天干就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二地支就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以十天干與十二地支搭配記年,就成了甲子、乙丑、丙寅……辛酉、壬戌、癸亥,六十年一個循環,俗稱“六十年花甲子”。
參加下表: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巳末 庚申 辛酉 壬戊 癸亥
二、記季節
舊歷分春、夏、秋、冬四個季節,即舊歷正、二、三月為春季,四、五、六月為夏季,七、八、九月為秋季,十、十一、十二月為冬季。
古時兄弟姐妹的排行,有孟、仲、季的次序,(孟為老大,仲為老二,季為三)孟為長,仲為次,季為三,根據這個,正、二、三月分別為孟春、仲春、季春,四、五、六月分別為孟夏、仲夏、季夏,七、八、九月分別為孟秋、仲秋、季秋;十、十一、十二月分別為孟冬、仲冬、季冬之稱。
季節還有一些別稱,如春的別稱有陽春、芳春、青陽、艷陽、陽中、三春、九春等。夏的別稱有朱夏、朱明、昊天、長嬴、三夏、九夏。
秋的別稱有素秋、金秋、商秋、商節、素商、素節,金天,高商、三秋,九秋,冬的別稱有寒冬、安寧、玄英、三冬、九冬等。
三、記月份
舊歷月的別稱尤為復雜,而且有種種不同的來歷。歸納起來,每個月的別稱大略如下:
一月
正月、端月、初月、征月、早月、太月、揚月、陬(zōu)月、十三月、春陽、初陽、首陽、孟陽、孟陬、肇(zhào)春、端春、初春、早春、上春、新正、月正、開歲、發歲、肇歲、三之日、孟春、太簇、寅(yǐn)月等。
二月
如月、杏月、麗月、令月、仲陽、四之日,仲鐘、大壯、酣春、仲春、夾鐘、卯(mǎo)月等。
三月
蠶月、桃月、桃浪、花月、嘉月、夬(jué)月、禊(xì)月、桐月、三春、暮春、晚春、杪(miǎo)春、末春、雩(yú)風、季春、姑洗、辰(chén)月等。
四月
乏月、槐月、仲月、麥月、清和月、陰月、余月、槐夏、首夏、初夏、維夏、正陽、純陽、麥候、孟夏、中呂、巳月等。
五月
蒲月、榴月、皋(gāo)月、惡月、郁蒸、小刑、鳴蜩(tiáo)、仲夏、午月等。
六月
且月、荷月、季月、暑月、伏月、焦月、三夏、暮夏、晚夏、杪夏、極暑、溽暑、溽月、精陽、季夏、林鐘、未月等。
七月
巧月、瓜月、霜月、相月、涼月、初商、肇秋、初秋、首秋、早秋、新秋、上秋、孟秋、夷則、申月等。
八月
壯月、桂月、獲月、正秋、桂秋、仲商、仲秋、南呂、酉月等。
九月
玄月、菊月、詠月、朽月、暮秋、晚秋、杪秋、窮秋、涼秋、三秋、暮商、季商、杪商、霜序、季白、季秋、無射、戌月等。
十月
良月、吉月、陰月、露月、正陽月、坤月、小春月、小陽春、開冬、上冬、初冬、孟冬、應鐘、亥月等。
十一月
辜月、葭(jiā)月、寒月、雪月、龍潛月、一之日、中冬、仲冬、黃鐘、子月等。
十二月
冰月、臘月、嘉平月、嚴月、涂月、暮節、星回節、窮節、窮紀、暮歲、暮冬、窮冬、杪冬、嚴冬、殘冬、末冬,二之日,臘冬、季冬、大呂、丑月等。
四、記日期
舊歷記日的別稱比較復雜,大體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掌握。
1.三浣(huàn)記日
“三浣”,即上、中、下三浣。每個月的上旬,即一日至十日為上浣;中旬,即十一日至二十日為中浣;下旬,即二十一日至三十日為下浣。如正月初四日,便可記作“正月上浣之四日”;二月十五日,便可記作“二月中浣之五日”;三月二十六日,便可記作“三月下浣之六日”,其余都可類推。
2.月相記日
“月相記日”就是根據月亮盈虧的變化記日。每月初叫作“朔”、“旦”、“朔月”,初三叫做“月出(fěi)”,十五叫做“望”,十六叫做“既望”“望后”,每月的最末一日叫作“晦”(huì)。
3.特殊記日
習俗上對一些特殊的日子給以別稱,如:
正月初一:元日、元旦、元正、元朔、元春、元辰、正朝、三元、改旦、履端等。正月初二到初十:分別稱為履端二日、履端三日……履端十日。
正月初七:人日。
正月初八:谷日、谷誕。
正月十五:元宵、元夜、元夕、上元、燈節。
二月初一:中和日。
二月初二:龍抬頭。
二月十二:花朝、百花生日。
二月十五:中春。
三月初三:重三、三巳、上巳、上除、禊日、修禊日。
四月初三:展上巳。
四月初八:浴佛日。
四月十九:浣花日。
五月初五:端陽、端午、重五、重午、午日、菖(chāng)節、蒲節、夏節、天中節、五月節。
六月初六:重六、天貺節。
七月初七:七夕、七巧節、星節。
七月十五:中元。
八月初五:天長節。
八月十五:中秋、秋節。
八月十八:潮頭生日。
九月初九:重陽、重九、菊花節、登高節。
十月十五:下元。
十二月二十四:交年、小年、媚灶日。
十二月三十:除夕、守歲。
書法落款的時間,可以不寫,但若要寫,務必慎重,且寫法非常重要,不懂的人會混淆寫法、隨性亂寫,貽笑大方。
五、稱謂
長輩:吾師、學長、道長、先生、女士平輩或小一輩:兄、弟、仁兄、尊兄、大兄、賢兄(弟)、仁兄(弟)、道兄、道友、學友、方家、先生、小姐、法家(對書畫或某一方面專長之稱)關系較親密:學(仁弟)、吾兄(弟)
老師對學生:學(仁弟)、學(仁)棣、賢契、賢弟
同學:學長、學兄、同窗、同硯、同席
六、上款客套詞或敬詞
雅屬、雅賞、雅評、雅鑒、雅教、
雅存、珍存、惠存、清鑒、清覽、
清品、清屬、清賞、清正、清及、
清教、清玩、鑒可、鑒正、敲正、
惠正、賜正、斧正、法正、博鑒、
尊鑒、法鑒、法教、博教、大教、
大雅、補壁、糊壁、是正、教正、
教之、正腕、正舉、存念、一粲、
粲正、一笑、笑存、笑鑒、屬、
鑒、玩
七、下款客套詞或敬詞
書法題款用:
敬書、拜書、謹書、頓首、屬書、醉書、嘴筆、漫筆、戲書、節臨、書、錄、題、筆、寫、臨、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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