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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姓名的八字合婚的

解夢佬
結婚,是人生的三大喜事之一。即:“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他鄉遇故知”。不需要姓名的八字合婚的

對于嫁娶而言,自古就有整個過程與禮儀,尤其是對婚姻過程中的擇吉非常重視。

古人認為:嫁娶吉日的選擇,會影響到夫妻關系的和諧與家族昌盛及興旺發達。于是,嫁娶吉日的選擇就成了一種社會的時尚與習俗。

在古代的禮儀中,有一個儀式叫“納彩問名”。這是訂親的前奏,議婚中必不可少的禮俗,也叫“訂盟”(即一種訂婚儀式)。

據《禮記》記載:“六禮”,指的是納彩、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這六禮基本上概括了從議婚到結婚的全過程。

在傳統的婚俗中,必須要有“月老”或“大冰”(即媒人)。如果沒有媒妁之言,婚姻是不被社會承認的。這就給“月老”、“大冰”(媒人)賦予了一種使命,好似只有通過他們介紹的男女結合,才是合法的、吉祥的。

古代“六禮”的婚嫁程序,給江湖術士故弄玄虛披上了神秘的外衣。即便是今日,仍然有不少人以此為賺錢的工具,這與現代合法的婚姻登記是格格不入的。

問名,是指男女雙方的生辰八字和姓名。

過去男女雙方在訂婚前,男方的家長一般都會向女方家長討要女孩的生辰八字,有些地方叫“討年命”。然后,找算命先生看兩個人的八字合不合,名字是不是相生相克,這些都是約定俗成的婚配規則。

這種靠“八字合婚”的迷信做法,不知道拆散了多少有情男女。現在,這樣的習俗雖然已經被拋進了歷史的垃圾堆,但也有人樂此不疲,我們應當自覺地加以抵制。

即然結婚是人生之大事,古往今來都有看日子的習俗(也叫日課選擇),那麼,我們應該怎樣去把握“請期”和“親迎”這兩個環節呢?不需要姓名的八字合婚的

所謂“請期”,其實就是確定結婚的具體日期。

一般來說,選擇結婚(即嫁娶)日期,因當地的風土人情不同,所參考的書目也是不一樣的。有的依據《黃歷》、有的依據《婚元通書》、有的依據《御定星原考歷》(即建除十二直星)、有的依據《歷學會通》、有的依據《日家奇門》,但不管是依據那個書目,都離不開選年、選月、選日、選時這四個環節。

嫁娶日課的選擇,古今不同,但卻有同工異曲之妙。

古時候,選擇嫁娶吉日吉時,一般要找那些擅長于易經八卦、懂得五行生克的術士,推算出黃道吉日吉時來議定婚期。在這個環節上,民間有一套有關吉兇的見解和禁忌。即:忌年、忌月、忌日、忌時,通常稱之為“四選擇”。

一是選擇年。選年有兩層含義:1、忌無春之年。

何為無春之年呢?其實就是指在農歷正月初一至臘月三十(或臘月二十九)這段時間內,沒有“立春”這個節氣。假如這個農歷年份內沒有立春這一天,就被稱之為“寡婦年”或“無春年”。

古人認為,在“無春年”結婚會“絕后”或將來會成為“寡婦”。

但在農歷年份中,一年內沒有立春節氣,這種情況是經常遇到的。假如遇到“無春年”都不結婚,都視為禁忌,必然會造成來年結婚扎堆的情況,大多人是不能接受的。

那怎麼辦?于是,便想到了變通的方法。如果說想結婚的男女要在“無春年”結婚,待嫁的新人只要在“立春”這天去婆家住一晚上,來年即便是“無春年”,嫁娶也就不受禁忌的限制了。

由此看來,我們的先人早就懂得“遇見紅燈繞著行”的規則啦!

2、忌禁婚之年。

以《婚元通書》為例:如屬相為鼠,男忌巳年,女忌卯年;屬相為牛,男忌申年,女忌寅年……還有本命年、月、日和年、月、日干支相沖,都不宜合婚等許多禁忌。

二是選擇月

避開“禁婚年”之后,再擇定月份。一般來說,擇月的原則是以女命的“生辰八字”為準,并參考男方及他人的出生日期。

女行嫁大利月或小利月,一年中有兩個大利月、兩個小利月(小利月也叫媒人月);次外還有翁姑月(翁為公公、姑為婆婆),父母月(即女孩的父母),夫主月(即待娶的新郎),女身月(即待嫁的新娘)。

月份的選擇,可以按照屬相和當事人雙方的實際情況,擇取大利月、小利月、翁姑月、父母月結婚,但一般夫主月和女身月是不宜結婚的。

女命行嫁大利月的口訣是:正七迎雞兔,二八虎合猴,三九蛇共豬,四十龍合狗,牛羊五十一,鼠馬六十二。見下列嫁娶利月、妨月表:不需要姓名的八字合婚的

注:此表以女方出生年的地支為主,日期為農歷。“妨”是克的意思,沒有就談不上克。比如:自由戀愛,沒有媒人,就無需考慮媒人的避諱;公公婆婆和父母一樣,假如已無公婆或父母,也就不存在對他們“克制”的問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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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選擇日以《婚元通書》為例,結婚吉日的選擇須擇定“不將”日,取干支比和為不將。什麼是“干支比和”呢?

干支比和是指天干與地支藏干五行屬性相同。例如正月,月厭在戌,厭對在辰,逆行十二辰,自辛至巽為前為陽,自乾至乙為后為陰。查閱《婚元通書》就會發現,正月適合嫁娶的“陰陽不將日”就有丙子、己卯、辛卯、庚子、丙寅等十二天。當然,雖都是不將日,但要不和男女命“刑沖克害”才能用。例如女命屬猴,就不能選擇寅日行嫁,因為“寅申相沖”;如鼠年出生,就不能用午日和未日,因為“子午相沖,子未相害”;還有“亥日不嫁娶”,不犯“當梁、勾絞星”等名目繁多的禁忌。

這些帶有濃厚迷信色彩的東西,即是算命先生看日子的所謂依據,也是故弄玄虛,忽悠他人的賺錢工具。至于為什麼會有這些說法,有何依據和科學道理,大多數人只知其然,卻不知其所以然。四是選擇時結婚日子確定之后,就是選擇過門的時辰。關于吉時吉方的查詢比較簡單。

參見諸日吉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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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認為:黃道吉日吉時迎娶過門,宜選擇青龍、明堂、金匱、天德、玉堂、司命黃道吉時。如果無表可查,其口訣是:子午青龍臨申地,丑未青龍戌上尋,寅申青龍子位居,卯酉青龍定在寅,辰戌青龍辰為上,巳亥青龍午上存。青龍,即人們所說的“喜神”。

假如寅申日結婚,子時是青龍,丑時是明堂,寅時是天刑,卯時是朱雀,辰時是天匱,巳時是天德,午時是白虎,未時是玉堂,申時是玄武,戌時是司命,亥時是勾陳。命主可根據當地的風俗習慣,選擇黃道吉時過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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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以上選擇的要求不難看出,嫁娶吉日的選擇離不開男女雙方的生辰八字,而八字中的五行生克和變化,蘊育了天地之間的變化;八字五行的相沖相害相刑,對結婚而言是不吉利的;而相生相合,人們認為則是和諧、吉祥、吉利的。

這樣的選擇,對婚嫁大事有趨利避害的意向,反映了古代人們對美好生活的一種向往和追求,也體現了人們對未知世界的敬畏和無奈。

中華文化,博大精深,遠源流長。婚嫁文化是中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們應該堅持“古為今用”的原則,“取其精華,去其糟粕”,正確地去認識和評價婚嫁文化的歷史地位,而不是一味地去否定和人為地割裂優秀的民族文化和歷史傳承。

在現實生活中,假如根據“四選擇”的原則去擇定婚期,可能有很多人在若干年內都沒有一天可以談論嫁娶。除了所謂的“黃道吉日”之外,還有諸如“黑道日、伏斷日、陰陽差錯日、重喪日、十惡大敗日”等等的兇年兇月兇日兇時不適合嫁娶。

這種荒堂的、自己欺人的腐朽文化必須摒棄。我們不能把自己的命運,寄托于一個婚期的選擇上;也不能把它歸結于冥冥之中的所謂天意和命運。而應該以追求婚姻幸福和自由的進取精神,取坦然面對世俗的偏見,勇敢地去追求屬于自己的美好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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