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身邊,有沒有那種看似不可能在一起的情侶?
英文里有個詞組叫odd couple,這是一個非常微妙的搭配:odd 是指奇數的、不登對的;couple是指一對、情侶——合在一起,字面意思是不登對的情侶。
翻譯成中文,就要傳神很多:歡喜冤家,特指似怨實愛的戀人或夫妻。
這好像是愛情中一條有毒的定律:那些處處針鋒相對的男女(有時也不限男女),反而容易擦出愛情的火花。
“很多死對頭最后都會成為情侶的”
到底是發生了何種化學反應,才能從“冤家”走到“情侶”呢?
要解答這個問題,我們先來看一部香港電影——《小親親》。
別害怕,這絕對不是一部“齁死人”的電影,它還有一個更靠譜的名字,叫《別惹我》(and I hate you so)。
討厭你
千禧年,香港。
女主角吳秋月是一個專欄作家,獨居,不坐班,靠在報紙副刊上日更謀生。
看似很自由,很光鮮,其實經常被編輯的催稿電話轟炸,蝸居在十平米的小屋里,有時連七百塊的電費都交不上,直接被房東剪了電線。
停電,停暖氣,凍成感冒,這還不是最慘的。
最慘的是,辛辛苦苦肝出來的幾篇稿子沒有備份,全部泡湯了。
水逆到極點,用香港人的話來說就是“踩屎”:
“你有沒有試過穿著一雙鞋底有很多坑、很多紋路的球鞋,踩在一堆軟綿綿的東西上?有你就會明白了。”
仗著家里沒電,吳秋月又拖了半天稿,干脆逛起街來。
她走進一家街邊的中古店,不想卻在一堆二手商品里,發現了自己多年前送給初戀男友的生日禮物——一張絕版的黑膠唱片。
分手后,前男友移民加拿大,她“多辛苦才找到”的禮物,就被轉手賣到了這里(相當于今天掛到閑魚上)。
誰能接受自己的真心被人當垃圾對待呢?更何況是敏感、處女座的吳秋月。
但唱片已被人搶先一步,付了訂金。
這個橫刀奪“舊愛”的人,相信你們都猜到了,就是男主角——電臺DJ章戎。
章戎是個特別強勢的人。毒舌、刻薄,卻幽默風趣,他主持的節目很受歡迎。有才所以任性,連制片人和電臺老板都敢懟。
吳秋月求章戎把唱片讓給她。但像他這麼自我的男人,當然不會答應了。他這邊穩住了吳秋月,轉身就去中古店把尾款補了,買走了唱片。
如果只是這樣倒也罷了,先到先得,天經地義。但在當晚的節目里,章戎把吳秋月的事情當作談資,狠狠吐槽了一把:
“今天下午有個女人,苦苦哀求我把一張黑膠唱片轉讓給她。她說那張唱片是她當年送給初戀情人的定情信物。
我當然沒答應,我是為她好。
希望她領略到‘遺憾美’。
得到不一定是好事,而且初戀是一個人最刻骨銘心的經歷。初戀留下來的破銅爛鐵,最叫人心酸,留著干嘛?”
真是得便宜賣乖。
冤家路窄,吳秋月聽了這期節目。她抄起袖子應戰,開機,打電話,預訂第二天的專欄版面,然后啪啪啪開始敲鍵盤。
這篇文章,不用想,肯定是罵章戎的,而且還是指名道姓地罵他,“冷血”、“恬不知恥”、“污染聽覺”,不配當電臺節目主持人。
吳秋月的專欄名叫“月經”,在香港的文藝圈小有名氣,也算是個大V,是閱讀量的保障。
所以文章很快傳開,刊登當天就妥妥的十萬加,電臺老板也讀過。
毒舌章戎呢,肯定是撕回去啦。
他抓住吳秋月的專欄名大做文章,諷刺她以“大姨媽”為借口撒潑。
“身為男人,沒機會感受這種痛苦,我對那些天天來月經的女士深表同情,除了勸她們去看醫生以外,再送上以下這首歌,歌名是,《這位女士是潑婦》(the lady is a tramp)。”
都是混文藝圈的,難免碰面,狹路相逢又是一頓撕。
吳秋月一邊保持微笑,一邊對著章戎反手就是一杯紅酒,全部潑在臉上,一滴都沒浪費。
又A又颯,slay全場。
被酒潑過之后,章戎反而對吳秋月產生了興趣(確定不是抖M嗎)。
他把她寫過的文章找出來看。吳秋月的文字帶有上世紀港人作家特有的細膩、敏感和溫情,讀起來很舒服。
章戎讀到手不釋卷。
便是走路的時候也看。
等衣服的時候也看。
對她的態度,從輕慢轉成了認可。
他又一次主動在節目里cue吳秋月:“雖然我鄙視這位女士的粗野行為——請相信我,她確實很野蠻——不過,她寫文章確實有兩下子。
如果她能稍微控制一下自己,我答應以后一定掏兩塊錢買份報紙,捧她的場。”
有點隔空和解的意思。
也解釋了為什麼執意不肯把唱片讓給她:那張唱片于她來說,是被前男友拋棄的證明;得到它,只是為了摧毀、泄憤。
但章戎作為音樂節目DJ,得到它,會珍惜,會分享給更多的人。
一個是為了破壞,一個是為了分享,你們說,誰更應該得到這張黑膠碟呢?
而吳秋月也開始一期不落地收聽章戎的節目。
本來是為了監聽對方有沒有損她,慢慢地成了習慣,以至于出門購物都要掐點飛奔回家。
準時回到收音機旁。
從習慣和對方斗嘴,變成習慣對方的陪伴。
吳秋月的文章集結成書出版,她主動送了一本給章戎,書上寫著“請勿再惹我!”
其實想說的是:請多靠近我。
靠近你
章戎和吳秋月看似水火不容,其實有很多相似之處。
1、他們都很獨。
吳秋月有個金融精英男朋友,嫌棄她住的地方小、破、亂,房租還貴,一個月要八千,一直勸說她搬去他的大house同居。
換了別人,肯定求之不得。但吳秋月想的是:“這里再糟也是自己的狗窩。搬你那去,要看你臉色,忍受你那些豬朋狗友。”
一句話,自由的狗窩勝過富貴的囚籠。
哪怕男友暗示“我的床,你不睡有的是人想睡”,吳秋月也是一副“誰愛睡誰睡去”的態度。
氣得男友撂下一句:“你了不起,你清高。”
章戎就更不用說了,在電臺里懟天懟地,獨來獨往,得罪了很多人。老板怪罪下來——
爺不伺候了。
2、他們都很真。
吳秋月不喜歡和男友出席所謂上流人士的聚會,不喜歡社交場合虛與委蛇的逢迎,更不喜歡男人之間的無聊話題。
章戎呢,迫于制片人的壓力參加名流聚會,對著一幫拜金女狂翻白眼。
全程跟裝了消音器似的,一個人安安靜靜待著。
3、他們都很佛。
在人人狂熱于掘金的香港,他們和周圍人的野心格格不入。
吳秋月一心只想好好寫專欄,但男友覺得上電視出名快、來錢容易,積極慫恿她主持電視節目。
在男友的軟磨硬泡下,她去了。但確實不是那塊料,效果很差。男友反倒怪她給自己丟了面子。
可是,吳秋月從來沒有什麼野心,她沒有想過要成為別人,只想做那個寫“月經”的吳秋月。
章戎的節目因為和吳秋月隔空對撕,收聽率暴漲一倍。嗅到了流量的味道,老板興奮了。
章戎卻漫不經心,好像自己是個局外人。
當他們針鋒對麥芒的時候,看到的只有對方的缺點:章戎刻薄、自以為是;吳秋月情緒化,易失控。
但,當他們在斗爭中不斷靠近彼此,了解彼此,就看到了對方的另一面。
章戎經常嘴臭聽眾,看似刻薄,其實是希望對方不要沉浸在悲慘的情緒里,要“化悲憤為力量”。
慢慢地,吳秋月能get章戎冷血外表下的溫情,章戎也被她內心的細膩打動了。
而諷刺的是,吳秋月的男友,看似很關心她的前程,實際上根本不了解,也不尊重她內心的想法,一心只想把她變成另一個人。
她的“冤家”,從沒和她心平氣和地聊過天,卻成了最了解她的人。
喜歡你
1930年代,好萊塢開始興起歡喜冤家類型的愛情喜劇片。
這類電影有一個共同點:人類愛的沖動通常是以沖突的形式顯露出來。
歡喜冤家不止出現在影視劇里,現實生活中也很常見。
你一定見過,學生時代總是對著干的男女生,通常也是班里最曖昧的一對。
圖源知乎
為什麼會喜歡上冤家呢?
這個問題可以換算成,為什麼對那個人的好感度會上升?
美國心理學家埃利奧特·阿倫森做過一個實驗:將受試者分成4組,每一組對實驗對象給出不同的評價,以此觀察實驗對象對哪一組好感度最高。
第一組自始至終給出正面評價;第二組始終給出負面評價;第三組先褒后貶;第四組先貶后褒。
結果發現,絕大部分人對第四組好感度最高,第三組最低。
據此,阿倫森提出了著名的“人際吸引增減規律”(Gain-loss theory of attraction)。
簡單來說,人們對于先否定、后肯定自己的交往對象,喜歡程度最高,明顯高于一直肯定自己的交往對象。
而對于先肯定、后否定自己的交往對象,喜歡程度最低,甚至大大低于一直否定自己的交往對象。
總之玩的就是反差感。
越是原本討厭的人,一旦心動,就越喜歡。
是不是很矛盾呢?
但就像阿倫森說的那樣:人本來就不是理性(rational)的動物,而是努力使自己看起來理性(rationalizing)。
所以啊,喜歡就去愛吧,別跟自己的心過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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