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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號出生的女孩子八字

解夢佬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 郭霽瑤 | 北京報道

跪坐扭臀、撩裙露腿、曖昧特寫,你能想象這是一組兒童衣物的產品宣傳圖?當看到兒童在成年人的指引下,做出不符合年紀的不雅動作,拍攝暗示性極強的照片,你會是什麼感受?

“雙十一”促銷季期間,不少家長為自家小朋友添置衣物。有家長發現在多家電商平臺上搜索小朋友貼身衣物時,出現了“軟色情”意味極濃的內容。一些兒童模特,打扮成熟,做出了撩裙擺、露底褲等不雅動作。同時,鏡頭語言也充滿暗示性,對孩童的隱私部位進行放大特寫。

這些不雅圖片和視頻出現在拼多多、淘寶等多家電商平臺上,影響極為惡劣。屢禁不止的兒童“軟色情”該如何整治?

拼多多、淘寶等多家電商平臺成兒童“軟色情”幫兇

“幾大電商平臺上的兒童貼身衣物產品均出現這樣的不雅圖片和視頻,暗示性太強了,很惡心。”“雙十一”前夕,北京的陳玲女士準備給孩子買過冬的打底褲,在幾家大型電商平臺上搜索“女童打底褲”后,卻出現了不少涉嫌打兒童色情擦邊球的圖片和視頻。

畫面中,兒童模特們擺出內八字動作,并將打底褲脫至膝蓋處,動作十分不雅,鏡頭也對準童模的大腿根部。甚至有部分商家上傳了童模脫打底褲的視頻,令人感到十分不適。

同樣的情況在淘寶也屢見不鮮。記者在淘寶搜索“兒童打底褲”后,也出現了大量將女童打底褲脫至膝蓋處的圖片。

2017年5月2號出生的女孩子八字

不只是陳玲,記者在采訪中發現,不少家長都曾遇到過這種情況。成都的苗小娟女士告訴《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她在幾家電商平臺上給讀小學的女兒選購內衣時,也看到不少類似的廣告圖片。“廣告里的孩子,活脫脫的小大人,穿著暴露,鏡頭也老對著孩子的敏感部位。”

苗小娟說,其中,拼多多是“重災區”。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在拼多多上搜索關鍵詞“女童打底褲”時發現,一些商品展示的圖片中,有未成年模特直接掀起短裙展示商品。同樣的現象也發生在男童內衣品類中,在拼多多輸入“男童內褲”,出現了不少男孩童模隱私部位的特寫。這些日常衣物,通過童模的打扮、表情、動作,以及鏡頭語言的“添油加醋”,變得暗示性極強。商家在進行宣傳時,也會使用“空姐灰”“透肉感”“純欲風”等字眼。

2017年5月2號出生的女孩子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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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接受《中國經濟周刊》記者采訪的家長均表示對此極為反感,認為這類廣告應該禁止。

同樣是兒童內衣廣告的展示,《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在日本某電商平臺上搜索“兒童打底褲”“兒童內衣”時,出現的多為商品的正面圖,極少出現真人模特。相關衣物的設計也較為簡潔樸素,更強調“舒適感”,與上述電商平臺“畫風”截然不同。

2017年5月2號出生的女孩子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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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高級顧問張地峰律師接受《中國經濟周刊》采訪介紹,我國目前有《電子商務法》《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規對電商平臺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進行規定。“針對兒童‘軟色情’這類廣告,包括網絡平臺運營者在內的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需要承擔起未成年人保護相應的企業責任。平臺要建立便捷、合理、有效的投訴和舉報渠道,公開投訴、舉報方式等信息,及時受理并處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投訴、舉報。”

張地峰說,由于兒童“軟色情”廣告涉及到了未成年人,因此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如果作為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的平臺方未能履行上述責任,那麼亦有可能要承擔高額罰款,甚至被吊銷營業執照。

然而,記者發現,無論是淘寶還是拼多多,在商家投訴舉報頁面均沒有未成年人保護的相關內容。

除了平臺負有審核責任外,制作和發布此類廣告的商家也同樣負有責任。

“商家制作和發布廣告的行為必須符合《廣告法》的要求”。張地峰律師告訴《中國經濟周刊》,《廣告法》第九條規定“廣告不得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不得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針對兒童等未成年人特殊群體,《廣告法》第十條更是進一步強調:“廣告不得損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也明確規定,禁止制作、復制、發布、傳播或者持有有關未成年人的淫穢色情物品和網絡信息。

“這些不雅兒童服裝廣告,帶有兒童‘軟色情’信息,污染著社會生態和網絡環境,不僅突破了道德底線,也違反了有關法律規定,商家應對此類帶有‘軟色情’的廣告展示承擔法律責任”。他說。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在拍攝上打擦邊球,這些面向兒童的衣物在設計上的“心思”也令人不適。例如,在打底褲的敏感部位設計鏤空圖案;貼身衣物在厚度上過于追求透薄,強調“透肉感”等。

此外,一些看似與兒童毫無關系的商品,也被掛上“兒童”之名在童裝品類中進行販賣。記者在拼多多平臺搜索“女童打底褲”的當天,拼多多首頁隨即出現了“女童絲襪”“女童漁網襪”的推薦,被視作成年人專屬的衣物,竟被冠以“兒童”之名進行設計和銷售,其中一件充滿暗示信號的“破洞白絲襪”女童絲襪顯示已“拼”10多萬件。

2017年5月2號出生的女孩子八字

近期,號稱服裝業“國貨之光”的江南布衣,旗下童裝設計“翻車”,可謂是童裝圈的一件大事。

據網友在社交平臺發文稱,發現給孩子買的江南布衣童裝上印有不恰當的諸如撒旦、肢體等詭異圖案,或者不妥當的英文,如“welcome to the hell(歡迎來到地獄)”“let me touch you(讓我摸摸你)”等,令人心生不適。

隨后不少網友接力爆料,除了jnby by JNBY,江南布衣旗下青少年品牌Pomme de terre的宣傳圖,也被指攝影風格和造型超出童真童趣的范疇,存在性暗示傾向。在輿論壓力下,江南布衣最終下架了相關問題童裝,并在其童裝品牌官方微博發布“致消費者的一封信”,針對部分童裝出現不恰當圖案致歉。

江南布衣“翻車”后,諸多社交平臺就童裝設計問題展開了熱烈討論。但顯然,江南布衣事件并未引起業界的重視,如今各大電商平臺仍然充斥著充滿暗示性色彩的兒童“軟色情”宣傳及相關設計產品。

張地峰律師認為,針對童裝設計中的“軟色情”元素,一方面應當加大政府監管部門的執法力度和對電商平臺的監管力度;另一方面也有賴于“源頭治理”,“服裝行業需要以更加明確的行業標準來規范童裝設計倫理”。

購買這些商品的可能不是家長

不當的圖片廣告,傷害的不只是圖片里的小模特們和消費者的眼睛,或許這背后還有正在被侵犯的未成年人。

記者發現,在這些商品的“買家秀”區域,一些聲稱是家長的用戶,曬出了未成年人身穿相關商品的照片。這些照片的暗示意味比廣告圖片更甚。

例如,在拼多多某男童內褲的商品評價區中,有消費者曬出聲稱是“自家小孩”的敏感部位特寫照片,照片中的孩子動作極為不雅;而在一些女童連褲襪的買家評論區,也有自稱女孩母親的買家,上傳未成年女孩身著絲襪的大腿特寫,引來諸多不堪入目的評論。

令人震驚的是,這些聲稱是孩子家長的買家,竟然跟這些惡俗評論進行了“友好互動”。

2017年5月2號出生的女孩子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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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父母看到這些,誰還會買啊!”苗小娟在接受《中國經濟周刊》記者采訪時對此類現象提出質疑:如果買家真是孩子的父母,在看到不雅廣告的時候往往首先會選擇拒絕。就算買了商品,也不會拍攝此類明顯帶有色情意味的照片,更不會和惡俗評論者進行互動。

早在2017年,就有媒體報道兒童色情內容的多環地下產業鏈。一家名為“西邊的風”的傳播銷售未成年人不雅視頻的網站,其網站開設者以拍攝兒童教育片為由,先后蒙騙百余名未成年人拍攝不雅視頻并銷售,獲利50余萬元。警方介入后,涉案3人被刑拘,網站隨即關停。去年3月,新京報曝光了多家境外兒童色情網站,引起輿論熱議。2021年5月2日,《南風窗》發表報道稱,快手主播趙某疑似借社交媒體售賣13歲女兒的色情視頻。

“我都不敢想,這些被拍這種照片的小孩究竟在經歷些什麼!”苗小娟說。

如果確實是孩子的父母,是否就有權利發布裸露子女身體的視頻呢?

性教育專家王曉斌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家長發布孩子有性暗示傾向的視頻,“只要孩子不愿意,拍攝孩子的任何部位都是在侵犯孩子的身體權。”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增設了“網絡保護”專章。其中,第77條明確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通過網絡以文字、圖片、音視頻等形式,對未成年人實施侮辱、誹謗、威脅或者惡意損害形象等網絡欺凌行為。

2020年3月施行的《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也明確,謠言、淫穢色情等信息屬于違法信息,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不得制作、復制、發布;帶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產生性聯想等信息屬于不良信息,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應當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復制、發布。

張地峰律師表示,部分家長在買家秀發布子女暴露的內衣照片,不管其主觀上是否有傷害兒童的惡意,客觀上已經涉嫌發布和傳播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字、圖片,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規定。此外,根據《民法典》等法律規定,將未成年人形象與色情印象關聯,或造成其社會評價降低、名譽受損,亦涉嫌侵犯未成年人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總之,這種行為不僅違法社會公序良俗,更觸犯了法律紅線。”

整治兒童“軟色情”,應保持高壓監管態勢

針對兒童“軟色情”,央廣網曾發表評論稱,把“軟色情”與兒童產生聯系,是一顆及其危險的“毒瘤”,挑戰的是道德和法律的雙重底線。

網絡平臺上,打兒童色情擦邊球的行徑時常露頭,屢禁不絕的背后,根源是某些人為了牟利不擇手段,也說明“軟色情”的隱秘性和特殊性導致監管存在難度。

整治兒童“軟色情”,必須有過硬舉措,需要細致的規定、明確的標準,保持高壓的監管態勢,堅持露頭就打、嚴管重罰,徹底斬斷“軟色情”信息傳播的黑色利益鏈條。

張地峰律師認為,對于此類違法廣告行為,應當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為主要監管部門來進行執法,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罰款、甚至吊銷營業執照等處罰。

“建議相關職能部門加強監督管理及預警,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從嚴處置,通過開展專項整治,嚴肅查處相關違規網站平臺,對構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他說,同時,消費者協會和其他消費者組織對于此類損害未成年人利益的違法行為,依法也可以進行社會監督。

當然,在張地峰律師看來,平臺方同樣需要肩負起保護未成年人的社會責任,加強監管、審核力度。“特別是對于涉及未成年人的廣告內容的要從嚴從緊,貫徹落實法律法規對于未成年人給予特殊保護和優先保護的原則,對于涉及未成年人的投訴、舉報應及時清查處理。”

陳玲通過相關渠道分別向幾大電商平臺舉報了童裝不雅廣告的問題,其中一家進行了緊急排查和下架處理,但拼多多等其他電商平臺未予回應。

截至發稿日,拼多多、淘寶等平臺上仍充斥著大量不雅兒童產品廣告。

(應采訪對象要求,文中陳玲、苗小娟為化名)

責編 | 姚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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