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中的“六害”,是八字中地支存在的一種生克制化關系,具體說來有:子未相害、午丑相害、卯辰相害、寅巳相害、申亥相害、酉戌相害。體現的事象如下:
八字中有“害”,就一定妨害六親嗎?
子、未相害:實際上就是八字中水、土相戰的一種形式。子為水勢最旺的態勢,在子地,是壬水帝旺的階段,是癸水臨官的階段,所以水的力量最大;同時,子水沒有雜氣,具有100%的能量,氣勢專一;而未土,處于夏季,可以說是最板實的土了,內部藏干之間實際上形成的是一個順生的關系,其能量是所有土中力量最大的了。這樣兩個地支在一起,發生了生克關系,就為勢均力敵,所以成為勢能之害。相互作用的結果,在同等條件下(在同一五行層次,并且不考慮各自在同一五行層次的旺衰),受到傷害的就是子水,未中己土也要減力,但是相應要小很多;未中的丁火受傷程度很大,代表丁火之類的六親容易受損。所以也有人說,子未相害,為勢家之害,最為不利六親骨肉。
丑、午相害:體現的實質關系,就是午中的丁火生助丑中己土,午中己土并入丑中己土。午中丁火以本氣沖克丑中子水,己土因加力而克制丑中子水,午中丁火克制丑中丑中死金,其中的子水和辛金所代表的六親容易受傷,子水所代表的事象容易受阻。所以稱為官鬼相害。
寅、巳相害:寅巳本來相刑,可以直接按照相刑來論。但是相害,主要是論及六親,專門提及出來,其用意就是要關注這些方面的不利影響。寅木和巳火,它們分別為甲木和丙火的臨官旺地,它們的相害,往往是它們各自逞能的表現,其中受到傷害的主要是巳火中的庚金和戊土。所以在寅巳相害的關系中,需要特別要注意其庚金所代表的六親的不利影響。
卯辰相害,卯木氣專又臨旺地,而辰中因為有乙木最虛。得利的就是辰中乙木,而辰中戊土、子水受傷,其中受傷最為嚴重的就是辰中子水,一來這個子水本氣就收戊土本氣所克;二來乙木加力后,耗泄子水更甚。戊土受傷主要是因為辰位戊土的死地,不能旺相。所以稱為欺凌之害,是以少欺老的象征。
申、亥相害:被稱為爭進之害。因為申金是庚金的臨官之地,亥水為壬水臨官之地,它們之間發生關系的話,則有爭先恐后的意思;但是申為亥水長生之處,亥為申金衰病之地,也是申金的進一步的發展趨勢,所以體現事像往往具有亥水對于申金的勾引、引導,預謀,申金也主動配合的這種關系,所以為爭進之害。
酉、戌相害:本來戌中戊土可以生金,戌中辛金與酉中辛金疊加,辛金力量倍增。只因戌中死火,丁火,不能甘心,嫉妒別人,加害酉金,所以稱為嫉妒之害。如果是酉金見戌,或者同一五行層次,酉金見戌,戌得令或者旺,見到酉金,則有不好的事情發生;而戌土見金的話,或者同一五行層次,酉金得令旺相,見到戌土則沒有太大的妨害,可以不加考慮。
古書上認為:八字中有“六害”,則妨害六親,骨肉參離,財帛澹泊,女命尤忌。這種說法,不可盡信。因為在八字中也要講究該害則便可以害,不可相害的則不能相害,喜用被害則事業容易受到阻礙和妨害。在人事上來說,不一定全是你對于六親的不利,也可能是六親會妨害你。
總之,相害就是一種級別比較低,力量相對比較小的一種特殊沖突形式。這種沖突形式雖然表現形式不是很激烈,劇烈的變動和變化,但是矛盾和沖突常常以內在的、無法言喻、內心的形式表現出來,對六親和人事方面的影響往往表現出時間較長,關系冷淡,不易制化的特點,所以要加以重視。
至于有人說:八字中有“六害”,往往是家中祖墳不安,陰人搗鬼。這種說法,當然是一種“迷信”,不能相信。但是八字中害多,則與六親關系不和,關系淡漠,不能親近,倒是實在的。具有這種信息特征的人,要加強與六親方面的溝通、調試。只要這樣做了,也沒有太大的危害。
(責任編輯:紫微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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