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前的傳統封建社會中,有很多說法,例如12月強調回國。我相信很多人都聽說過,已婚的女兒就像倒出的水,自古以來就流傳下來。然而,由于現在社會的逐步開放,它已經是一個現代社會,許多聲明仍然需要改進。
初一十五不回娘家
在我國的傳統社會的風俗講究中,有說到嫁出去的女兒,初一十五不回娘家的說法,尤其是正月十五,正月十五是一年之中第一個月圓日,恐媳婦回娘家舉家不團圓。河南一帶正月十五也禁忌回娘家看燈以外,還忌祭灶,正月初一回娘家。因為女不祭灶,所以祭灶日亦不叫閨女回娘家。所以一般都是正月初二回娘家,正月十六回娘家,以便照顧到婚姻雙方的團圓喜慶。初一十五不能回娘家,這個規矩在舊社會特別是農村是很嚴格的,違反了就是大不敬。但是現在的人們只是將這些作為參考,還是要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
回娘家的禁忌說法
在很久以前可能很多人都聽過十五回娘家不摸娘家勺的說法,但可想而知,這些話是非常封建的,也無科學依據,但由于在民間流傳的時間久了,就容易形成毒咒。就算明明知道是假的,但是經常聽見也會對自己的心里產生不良影響。因此,新婦在回娘家的時候,最好應該遵循這些習俗,盡量不要碰這些讓人忌諱的事物。嫁出去的女兒回娘家不能跟老公同床睡。過年的時候不能在娘家掃地。在娘家過年或十五的時候,晚上點燈前要回婆家,不能看娘家的燈。嫁出去的女兒久住在娘家對兄弟財運不好。嫁出去的那天出了門不能回頭望,回頭望就意味將來在婆家過的不順,終究要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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