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根無根制
有根就是指天透地藏的意思,但天透地諸的十神,往往是可以成為四柱八字的格局。有根制所指的天透地藏是屬於不列為格局的一種譬如:月令食神格,時上又是天透地藏的七殺俱有,這當然是可以視為食神格用殺。依常法而言,食神為日主所生之神,七殺又是克日主之神。因而重點就移到首先要論日主強弱了。沈氏認為:像食神帶殺的八字,日主的強、弱,并不是第一要義。它的重點卻是指食神格,所帶的殺,如果只在天干,則是無根。如果干支俱有七殺,則為有根。它的推論,不是指日主強是吉、日主弱是兇,也不是認為七殺有根為兇,七殺無根為吉。而是以七殺之有根或者是無根,都不足以論吉兇日主之是強是弱,也不足以論吉兇,這些不過是八字上的一種形態。而是指在如此
形態下,基木上是可吉可兇。至於加何定奪此一八字之吉兇,只在於七殺有根與無根種種形態上之配合。所以重點是在根,吉兇之定奪,定以依根之有無來取舍喜、忌。
它的答案是:
食神格帶殺:七殺地支有根,忌財運。
七殺地支無根,忌財運。
這一種有根制之用法有多種途徑。
譬如:一、羊刃格見財星出干,本來可以視之然背祿逐馬,或者是比劫克財。它的重點,不在於食傷來通關。比紉生食傷、食傷生財,而在是財的根要深,深就是一個地支以上。如果羊刃有二個根、財星只有一個根,縱然用食傷也無法通關,先要財根深,方能論到日主、通關等之次要問題。
二、羊刃格見官星出干,也是要根深。羊刃之能不能用正官也只是在正官的根深淺差別而已。
三、七殺格則忌地支多根。身強用殺,只是指七殺引歸臨官,日主亦坐臨官之所指。七殺在地支多根,即使日主甚強,也不足以論為身殺二停。故此,乃字一根的多寡,在某種情形時,有時可川超越(日主是強是弱的效用范圍。它意味著日主之強弱,只是論命方式很多中所須要兼顧中之一種。并不是凡是一個八字入眼,必以日主強弱為第一優先。吾人以很客觀的立場來說,即是日主強弱可能與吉兇有關,日主強,或者是中和未必即是佳命。這正是沈氏用神主要詮釋之處,有根、無根、多根…等。乃是其中原因之一而已,至於根之多寡能影響八字吉兇之例式,比比皆是。譬如:傷官生財,常法只以忌日主弱、忌比劫克財。這一種推理常然是可以稱之為合理,然而其中如果忽略了根的這一項問題,就會全盤皆誤。所謂根的問題,傷官生財的根,不是指財根,而是傷官的根。按:沈氏認為傷官生財,不論它的忌神是屬於比、劫、刃、印、官、身弱:等等之任何一項問題。它最忌的事項不是上述的任何一種,而是最忌傷官生財的財星在地支是屬於多根的一種。
同時沈氏在行文中所論到的有情、無情、有力、無力,也就是有根、無根的單式示釋。設若是在同一地支所透出的二個格局,可以彼此相生,也可以彼此相克。凡屬順用(食、財、官、印)同根透又相生,或是逆用(殺、刃、傷、劫)同根所透又相似者,都為有情,反之則論不吉。又以七殺格宜用食神制,設若七殺有根,食神無根,也難論制之有益。反之七殺格的七殺,地支只有一個根,而食神雖然不入正格,卻有二、三個根,也不免失於制之過度…等等之有力、無力之單式根的功能。等至於日主與格局之誰強誰弱,俱皆可以用根之輕重,作為衡量方式之一種。
二、輕重制
輕重制是指八字成了-個格局,而這一個格,必須要另外的十神來輔助,否則就不能成為美好的格局。譬如:官格要財、印,食神格要財星…等等。這一種推論當然已經是屬於常法理論之所涵蓋,可以說很少人不知道這些觀點。沈氏之輕重制是對常法的含義中,再度子以深入說明。譬如:正印格喜官或者是殺相互輔助。正印帶官,是謂官印雙清。只要不是冬水生木的官印雙清,幾乎是無人不貴正印帶殺,是謂殺印相生的一種,也是佳良的配屬。然而,正印帶官與正印帶殺。二者在配屬先天條件之中,是有顯著不同之處。絕對不是指只要是正印格,隨便帶官或者是帶殺,就可以視之為一佳良之造。這一種差別重點,并不是以日主強弱為依憑。也不是常法所論的觀點,即以認為印格可以扶身,可以不忌日主弱的推論。然而,也不是否定印格不忌日主弱的立場,而是加以補充常法觀念的細節。沈氏的輕重制是指*印格帶官,只要官星出干,不見沖、刊、合印、合官、七殺即可。印格帶殺,除了忌官的常法以外。它之所以能用殺成貴,或者竟是用殺無效。除了沖、刑、合印、合殺以外,尚須要加上印、殺之間的輕重.問題。這一項輕重,不是指七殺與日主之間的輕重,而是指印與日主之間的輕重。那就是:印格帶殺的第一個條件,就是身輕印重或者是身重印輕之下,始可論可以用殺或者是用殺無效。如果是身印二強,或者是身印二弱。即若
是八字不見沖、刑、合印、合殺、混官…等一切不良的因素在內,也只視作普通命造的論法。并不是指印格帶殺,即作佳造的單純論法。
其中之身輕印重與身重印輕,看起來像又是日主強弱問題。然而,這一種身重、身輕,不是以日主與格,二者求中和的觀點,而是以身重身輕調停殺、印之間的問題,與常法之身弱不能托財官,才去求身強氣旺方的觀念、廻然不同,所以不屬於日主強弱的主流,而是指格局相輔相成的輕重問題。以及一些很單純的天干二見正官、正財,即常法所稱之重官不貴。
三、成敗異途通關制
異途通關制,是指通關這一種情形而言。這種異途制最為易於誤用的實例莫過於正官與傷官之間。有一種普遍性的觀念,以正官與傷官之間,所取用的方式,不外乎下列三種方式:一:正官格遇傷官:A:以印制傷官。
B:以財星通關。
C:以合傷官為依憑。
異途通關制,是以上三項病藥中的一項。即是以財星作通關的一項而言之。即是:
傷官格遇正官,以財星通關有效。正官格遇傷官,以財星通關無效。其次,即是指同樣一種神,在四柱上見之不妨,而在大運上
見之則不可,故而亦稱之為成、敗異途制。譬如:印格帶食傷,如果天干見正官。只要與食、傷隔開,并無大礙。然而,不論天干有沒有正官,大運皆行不得正官運。此外,尚有特殊情形,雖然克、泄皆可以通達中和之旨,然而又有可泄不可克、可克不可泄的區別存在。譬如:七殺格帶時上劫刃,設若是殺強,不取印化之途,而一定是采用制殺(食傷)之方式
四、日主強弱制
日主強弱,在論命常法之中,幾乎是列為第一優先的地位。這個原因,括深深受了日主弱,不能托財官之福。因而認定任何八字,即使是十全十美的格局,假設是日主弱。就是有福難享的命,第一優先是扶身,運行日主氣旺之方。這種觀念,當然不能說是不對。如果認為絕對唯一的規則,則又是過當之論。為什麼要說成日主強弱,不是論命唯一的規則,甚至可以說在某種情形下日主強弱并不視為第一優先的。不過日主強或者是弱,確實也有與八字吉兇有著相當程度上的比例,這一種比例是屬於有條件性的。也就是說某種八字有某種強弱的條件,而不是任何八字都是一樣的看法。設若,日主的強弱,確實與八字有吉兇影響的情形下。這一種影響,是有二噸范圍的不同影響一:是指比較單純一些的格局。譬如:七殺格的殺重身輕,當然是喜日主的氣旺方。又或者是殺輕身重,又不入他格,自然是喜財殺之途徑。這些單純式的日主強弱,大家都是很容易了解的。
二:是指某一些格局,先天帶有它的獨特的忌神。要在不抵觸這一種特忌之下,再來論日主的強弱。而所論之日主強弱,又不是完全以日主弱、扶日主的單純條件而論,反而是以格局為重。譬如:正官格佩印。它有先天的忌:合官,七殺。先在沒有合官與七殺的條件之下,才可以論日主的強弱。
正官佩印:(身旺印重),則喜財、食傷運。
正官佩印:(身輕佩印),則喜比、劫、祿、又運。
注:不論身輕身重,都不喜入正官運,這一點不是中和概念之所能涵蓋之范圍。
什么叫用神制用神:
存在三種情況:1、用神生忌神,2、用神制用神;3、忌神旺制用神。如上一個八字的忌神火:若土大運,其流年火來生土;謂用神受生扶主吉。還要清楚它對格局產生的作用(天干只有生、克、沖,地支的話又多了刑、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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