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第29卦:坎為水(坎卦)坎上坎下
【坎卦-綜合詳解】
前后都有危險,習慣于危險。
三畫卦的坎卦因陽爻坎陷于二陰之中所以稱坎。坎原是古代人牲獻祭的坑洞,或是牢獄,因此象征的是危險。
在六畫卦中坎卦有時也稱“習坎”。習有兩個意思:一是重覆,意指兩個坎卦重疊,也就是內外都是坎險。二是習慣,內外皆是險,因此而習慣于危險,在危險中求亨通。所以習坎就是上下內外都是坎,但能通于內外,游走于危險之中,險中求通。
坎通陷,也是陷阱的陷,陷甲骨文作或(臽),上為人,下為臼。臼或可視為凵中有落土的形狀。此為將人推入坑洞中的人牲之祭,其下方的凵即是坎的古字。凵原本意指上古人牲祭祀或地牢之用的坑洞,臽或陷則是將人牲丟進凵中。因此坎代表的是兇象不言而喻,而在易經中坎更是象征危險,因此《彖傳》:“習坎,重險也。”除了危險,坎的取象又可為河川、溝瀆,都是自凵的凹下地形引申而來。凡成凵之坎塹形勢者,皆可取象為坎。
帛書坎作贛,贛與竷形近,竷通坎。歸藏坎作“犖”,秦簡作“勞”,清華簡作。《說文》:“犖,駁牛也。”段注曰:“馬色不純曰駁。”犖本意為顏色不純的牛,這類牛通常被用于耕田拉車等苦力,故引申為勞。坎為勞卦,歸藏易卦名與《說卦傳》說法相符。
《序卦》說:“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大過為陽氣過盛,因此必需對陽氣有所限制,坎卦就是將陽氣坎陷,制約“陽過”的一卦。
在吉兇上,坎代表著危險,六十四卦中凡有坎象者幾乎都代表危險:如屯卦,因有險而取其“難”意;蹇卦因前有坎險而停止不前;困卦也是因為內有水險,而取其“困”義。而習坎卦是雙重的危險,當然是很不好的一卦,因此卦爻辭多數都是以偏兇居多。
解釋坎卦要特別注意的是,卦辭及爻辭中有亨,有“小有得”等正面的情況,但并非真的意味沒有危險,或是脫離危險。實際上都是險中求通,所以卦辭說“維心亨”。“維心亨”道出了坎卦的本質:既然內外皆危險,進退都是坎,那不如安之若命,因此坎卦之能亨通,是屬于心理及修為層次的問題,而不是求卦者在現實上真的脫離危險。
【坎卦-卦辭詳解】
習坎,有孚,維心亨,行有尚。
《彖》曰:習坎,重險也。水流而不盈,行險而不失其信。維心亨,乃以剛中也;行有尚,往有功也。天險不可升也,地險山川丘陵也,王公設險以守其國,險之時用大矣哉。
《象》曰:水洊至,習坎。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
雙重的牢坎,有誠信,維持內心的亨通,行為得到獎賞。
內外都是坎陷,前后上下都是危險,能夠求亨通者,只有內心的改變,所以說“維心亨”。意謂坎卦的亨通并非實質意義的亨通。
總體來說,遇到坎卦雖然不能大吉,內外都是坎險,但只要保持樂觀的態度,誠心為善,還是能夠小有收獲的。
八經卦中唯有坎卦加一“習”字,讓有些學者懷疑習為贅字。習原本指的是鳥學飛而不斷嘗試,在此有兩種意義,一是“重覆”,意謂兩坎重疊。《彖》曰:“習坎,重險也。”上有天險下有地險,兩險重疊即重險。二是指習慣,習坎為習慣于危險、習慣于牢獄、牢坎中的生活。
孚為誠信。九二至九五等四爻合起來卦象類似一個縮小版的中孚卦,內陰柔而陽居上下,故曰有孚。
尚,通賞,獎賞之意。行有尚,行為得到肯定而受到獎賞。但處坎之時,能夠得到的應該只是小獎賞,不會是大獎賞。
【坎卦-爻辭詳解】
初六:習坎,入于坎窞,兇。
《象》曰:習坎入坎,失道兇也。
雙重的坎險,落入更深的坎陷里,兇。
坎窞為古代之地牢或獻祭人牲用的坑洞,初爻最下方為落人坎陷最深處無法出脫之象。此先言習坎,再言入于坎陷,入于坎中之坎,為坎的最深處。又初六動下體成兌,兌為毀折。靜則有坎險,動則有毀折,動靜皆兇。
九二:坎有險,求小得。
《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坎洞中有手枕,雖沒有枕頭,但也算是小小的獲得。
“坎有險”傳統解釋為坎洞中有危險。九二居于下坎的中間,因此仍居于危險之中,此為坎有險。但因本性剛強又居中,具有陽剛而中正的美德,是能夠自力救濟者,因此說求小得。雖能有小得,但仍居于危險的境地,也只是險中求通,并非化險為夷,也未脫離危險。雖能夠險中求通,小事求之可有獲得,但大事不行。
坎有險,坎已是險,又言險,文義重覆,與下文“小有得”亦不連貫。當作“坎有檢”,檢為手枕,枕手之用。帛書作“贛有訦”,訦借為枕。《釋名》:“枕,檢也,所以檢項也。”牢坎中有枕,可以有較好的休息,即后文說的“小有得”的得。六三“險且枕”帛書作“噞且訦”,鄭玄作“檢且枕”,注曰:“木在手曰檢,木在首曰枕。”“檢”即枕手用的木頭,“枕”為做為枕頭用的木頭。“坎有檢”,坎中有手枕可充當枕頭。因此六三爻接著說“檢且枕”,以檢為枕。
六三:來之坎坎,險且枕,入于坎窞,勿用。
《象》曰:來之坎坎,終無功也。
進退都是牢坎,有手枕暫且充當枕頭。進入了地牢坎洞里,凡事皆不可行。
六三失位乘剛,處于兩個坎險交界之處,又是多兇的爻位,進退都是坎險,因此凡事都不可行。檢且枕,以檢(手枕)為枕頭,要人安之若命之義。
來之坎坎,后退是坎,前進也是坎,進退都是坎。《易經》中由外到內為“來”,由內到外為“往”。“之”也是“往”的意思。
“險且枕”當作“檢且枕”,帛書作“噞且訦”,鄭玄作“檢且枕”,注曰:“木在手曰檢,木在首曰枕。”《釋名》:“枕,檢也,所以檢項也。”檢為擱手用的手枕,枕為讓人躺著用的枕頭。傳統解釋“險且枕”為危險而讓人不安。王弼:“枕者,枝而不安之謂也。”宋儒多依王弼此說,程頤:“枕謂支倚。居險而支倚以處,不安之甚也。”朱熹:“枕,倚著未安之意。”另一解釋以枕為安、止息,休息。干寶:“枕,安也。”虞翻:“枕,止也。”現代張立文等學者則主張為“沉”,下沉的沉。《釋文》:“九家作玷,古文作沉。”
入于坎窞,落入坎窞的坑洞里。窞,音“但”,通陷、臽,為坎中之坎,坎洞的最深處。
六四:樽酒,簋貳,用缶,納約自牖,終無咎。
《象》曰:樽酒簋貳,剛柔際也。
一樽酒,二盤食物,以及裝水的瓦罐,將如此簡約的飲食從窗戶送進,最后無罪咎。
傳統認為這是在講祭祀祖先或是奉獻于王公的事,雖然東西簡單,但當危難之時,禮輕情義重。然而觀坎卦之本義,全卦講的應該是人被關入地牢之事,九四應該是親友帶著飲食來探監,所以飲食必需從窗戶遞進去。
六四已脫離內部的危險,只要再渡過外部這一關就能夠出險,再加上承載九五之君,因此比較接近出險的機會。
“樽酒簋貳用缶”有兩種讀法,依王弼注解為“樽酒,簋貳,用缶”。但歷代儒者多數支持另一讀法:“樽酒簋,貳用缶。”就《象傳》“樽酒簋貳,剛柔際也”來看應該是王弼比較正確。
樽,本作“尊”,酒器。簋貳,二個盤子,兩盤子的食物。簋,音“鬼”,盛黍稷的竹編盤子,通常以偶數為用,最少為二,兩個則成一組。所以簋貳就是一組或一對盤子。這里指兩盤的食物。缶,音同“否定”的否。盛水用的瓦器,圓腹小口。牖,音“有”,窗戶。王弼注解認為這是供給王公或拿到宗廟祭祀之用,但坎卦所言應該是人被關進地牢之事,所以這段文字較象是親友遞送飲食探監。
九五:坎不盈,祗既平,無咎。
《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
坎陷并未填滿,小土丘已挖平,免于罪咎。
坎險雖然還未完全渡過,但是署光已現,沒有永遠的坎險。小土邱已平,比喻平安之日已近,故曰無咎。九五已近坎之尾,剛中而處互卦艮體之上,變而上體坎成坤,坤為平地,故曰“坻既平”。
此爻或言人牲獻祭的埋人過程,獻人牲的坎洞還未填滿,但旁邊用來填坑用的小土坵已鏟平,土已用盡。
祗或作祇、禔,解釋相當岐異,王弼認為是語助辭,程頤認為音義都與“抵”同,達到的意思。虞翻認為是平安。《說文》引作“禔旣平”,也是解釋為平安:“禔,安福也,從示是聲。《易》曰:禔旣平。”此依鄭玄注:“祗,當為坻,小邱也。”平安的意思應該來自“既平”。
上六:系用徽纏,寘于叢棘,三歲不得,兇。
《象》曰:上六失道,兇三歲也。
被繩子綑綁起來,囚禁在荊棘所設的圍墻里面。三年都無法逃脫,兇。
系,綑綁。霉纆,繩子,或指黑繩子,徽解作黑。
寘,音義同“置”,這里引申為囚禁的意思。“寘于叢棘”,將人囚禁在叢棘里。叢棘,上古時候囚禁人犯的地方,外圍會種植一叢叢的荊棘當做圍墻,以避免犯人逃跑。本文取自易學網。子曰:小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不見利不勸。不威不懲,小懲而大誡,此小人之福也。
易曰“履校滅趾,無咎”,此之謂也。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小人以小善為無益而弗為也,以小惡為無傷而弗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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