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第40卦:雷水解(解卦) 震上坎下
【解卦-綜合詳解】
解除、解脫、解放,危難散去,赦免。
解音“姐”,解放的意思。或音“謝”,卸除的意思。解的原意是分解、解剖的解。解也和“懈”字同義,即懈怠的懈,表示怠慢。《雜卦傳》:“解,緩也。”《序卦傳》:“物不可以終難,故受之以解,解者緩也。”易經中以危險、困難的緩解來定義“解”。
歸藏作荔,可能是劦的假借。劦即協之古字,音與解(謝)相近,同心協力,或者是不停地出力,引申也有努力不懈的意思。這與解卦卦義要人積極行動以解除危險的意思是相通的。上博簡作,清華簡作,皆可視為解字的假借。
卦象為下坎險,上雷動,《彖傳》說:“解,險以動,動而免乎險,解。”也就是以行動而讓自己脫離危險,讓危難散去,得到緩解。
易經卦象凡坎皆是險象,坎的正位又在下方,因此坎在內為實質之危險,若在外則只是潛在危險,若不主動犯險則可做為天險屏障。坎險若遇雷以動之,或遇風以散之,都可得到緩解。所以渙卦也有類似的意思,都是危險得到了緩解與解脫。只是兩者意義不同。解卦是藉由積極的行動,自己的力量解決了危險。渙則是藉由巽木(舟楫)也就是工具化解危險。
因此解卦是以積極行動而讓自己化險為夷的卦,凡事必需積極去面對,危險就能夠化解。
解卦又有解放、釋放,即罪刑受到赦免的意思,因此若有犯錯者,遇解卦也可得到赦免或原諒。《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過宥罪。”坎為雨又為疑心,雷震動之,則有解開疑心病之象。雨為天地相交、陰陽調和之象,易經中除了有“遇雨則吉”之占外,遇雨也都有“釋疑”之義。古代更以“雷雨作”為罪刑得到赦免的天象,因此《象傳》說“雷雨作,解。君子以赦過宥罪”。
解卦利西南,往西南方去可以得到貴人幫助,受人幫助與支持。
《序卦》:“物不可以終難,故受之以解,解者緩也。”解卦是繼蹇卦而來,蹇是危險困難,而解卦則是緩解危險。蹇卦與解卦兩者為相綜的一對卦,也代表面對危險的兩種情況。蹇卦是智者,有先知先覺之明,知道有危險而停止以對,因此可得吉。解卦則是勇者,危險來臨而不懼不退,積極面對將它解決。
解卦吉道在于積極而主動的態度,具體來說,就是面對任何問題都是立即、馬上解決,毫不遲疑。
【解卦-卦辭詳解】
解,利西南,無所往,其來復吉。有攸往,夙吉。
《彖》曰:解,險以動,動而免乎險,解。解,利西南,往得眾也;其來復吉,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解之時大矣哉。
《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過宥罪。
危險緩解,利于西南方。若是沒有要去那里,那麼快快回家為吉。若是要去什麼地方,趕早則吉。
《彖傳》說:“險以動,動而免乎險。”行動以脫離危險,這是以二體卦象說明解卦必需采取積極行動。“利西南,往得眾也”,西南為坤,坤為眾,故往西南可得到群眾。得眾亦可解難。“其來復吉,乃得中也”,指九二,九二居內故曰來,居中,故曰得中。又九二動則下爻成坤,為往西南而得眾。《象傳》說“君子以赦過宥罪”,有罪者可得赦免與寬恕。
總言之,得解卦凡事需積極處理與面對,無事則快快回家休息,有事則立即行動前往。若能找到眾人幫忙,則事情更可大吉。
來,回來。復,回家,回到家里,引申有回到原點、回到原來地方的意思。來復,返回,回到原點,回家。
有攸往,有所往,或有遠行。夙,早,引申為“速”。夙吉,早則吉。若要去任何地方,那麼越快越好,越早越好,趕早則為吉。引申為若有要做任何事情,都是以立即、盡早行動為宜,不宜慢慢拖延等待。
【解卦-爻辭詳解】
初六:無咎。
《象》曰:剛柔之際,義無咎也。
沒有罪咎。處于危難剛解除的時候,無所罪咎。此時宜安靜休養生息,將來才能凡事得宜。
初六上承九二,外又與九四相應。九四是震動的主爻,也是解卦中解脫危險的主爻,因此初六能夠為兩個陽剛之爻所解救。
九二:田獲三狐,得黃矢,貞吉。
《象》曰:九二貞吉,得中道也。
打獵捕獲三只狐貍,并獲得黃色的箭頭,貞定則吉。此比喻能去除邪惡的小人,并能秉持中庸之道,有獲利之象。
田,田獵,打獵。狐,狐貍,為狡猾而多疑的動物,難以捕獲。此比喻奸詐的小人。田獲三狐,喻指處理了麻煩的人物。
黃矢,黃色的箭頭。黃為中色,比喻中庸,因九二居于下卦中爻,有中庸美德。矢為箭頭,箭頭其物為金屬而堅硬,其飛行又直,所以比喻人剛正正直。九二為剛,有剛直的美德。
六三:負且乘,致寇至,貞吝。
《象》曰:負且乘,亦可丑也,自我致戎,又誰咎也。
系辭:子曰:作易者,其知盜乎!易曰:“負且乘,致寇至。”負也者,小人之事也。乘也者,君子之器也。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盜思奪之矣。上慢下暴,盜思伐之矣。慢藏誨盜,冶容誨淫。易曰“負且乘,致寇至”,盜之招也。
小人背負財物,又搭乘君子的車乘,招搖過市,而引來盜賊搶奪。貞定則有悔恨。
《系辭》中孔子特別舉這一段當例子說明。負且乘,負為背負,指背負物品、財物,這是小人的工作。乘為搭乘,乘車,車子是專屬君子、大人的交通工具。小人背負著物品,搭乘大人才能坐的車子,是小人招搖過市,因此引來盜賊覬覦,搶奪財物。此告戒人行事當守本份,不當踰越。當知密藏,不要炫耀。凡事當注意,自己的言行不當將會引來災禍。正所謂禍福無門,惟人自召。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
《象》曰:解而拇,未當位也。
解救你的腳趾,朋友來了才終于可信。
解而拇比喻事情跳譜,沒有對癥下藥,無濟于事。拇(腳趾)這里指的是初六,《易經》中常以初爻為腳趾,并比喻為枝微末節,無關緊要的末稍,或是行動的開始。
《象》曰:“解而拇,未當位也。”九四以陽居陰,不當位,又位居臣位,雖有解救危難的能力,但并非掌權者,而所解救的初六,既不當位(以陰居陽),也不是危險的核心,只是枝微的地方,所以這件事完全跳譜。等朋友來了,才終于事情落實而可信。
孚,信實,指事情確實而可信。先前朋未至時,事情荒腔走版,不可信,不可靠。后來朋友來了,才終于靠譜而可信。
六五:君子維有解,吉,有孚于小人。
《象》曰:君子有解,小人退也。
君子遭到拘系得以獲解放,吉,讓小人信服。
君子維有解另可解釋為因君子的維系而得到解救。
維,系,拘系的意思。另也可解釋為維系、維持。解,解救,解脫,脫險。
有孚于小人,有孚信于小人,意思為小人因此而信服。
上六: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
《象》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系辭》:易曰:“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子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藏器于身,待時而動,何不利之有。動而不括,是以出而有獲,語成器而動者也。
王公借以在高墻上射擊隼鳥,一發就中,無往不利。
孔子解釋此段說:隼是一種鳥,弓箭是一種工具,拿弓箭來射擊的是人,君子把工具帶在身上,等待時機而行動,當然是無往不利。行動而不封閉,所以出手就有收獲。此段言君子藏器,隨時而動。一見有背叛者,快狠準的立即出手,一定會有收獲。此比喻的是君子對于事件有所預見與準備,當事情發生時就能夠明快的處理。
隼,一種猛禽,一般認為隼比喻叛逆者,不過《九家易》認為隼比喻的是暴君。射隼,比喻平服叛逆。《象》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悖就是指叛逆者。墉,音庸,墻。高墉,高墻,指城墻。本文取自易學網。子曰:小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不見利不勸。不威不懲,小懲而大誡,此小人之福也。
易曰“履校滅趾,無咎”,此之謂也。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小人以小善為無益而弗為也,以小惡為無傷而弗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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