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第54卦:雷澤歸妹(歸妹卦)震上兌下
【歸妹卦-綜合詳解】
女子嫁人曰歸,少女曰妹。歸妹即家中少女出嫁。
帛書、歸藏,與王家臺秦簡亦皆作歸妹。清華簡作妹,為歸的繁化,與歸同。
卦象下為少女,上為長男,內悅而外動,六三與九四越界比應。六三與九四分別為兌與震卦的主爻,可代表少女與長男,因此這是少女愛上長男就馬上付諸行動的卦象。雖然男女可以很輕易的結合,但婚姻是否幸福或者雙方是否可以天長地久,卻是有待商榷。
這是因為歸妹就上下體卦象來看是不該結婚的。周易的婚合之象應是男下于女才符合婚儀,因此歸妹雖然問婚姻可成,但是卻存在可能不符合禮法的問題。其次是,這種婚姻可能感情基礎是薄弱的,行事基于情感,過于任性而欠缺考慮。
另一方面,關于歸妹卦的典故。根據顧頡剛考證,這是講商王帝乙嫁女兒的和親之事。
帝乙是商朝亡國之君商紂的父親,在位時殷商已經衰弱,相對的周室已經強盛。為了安撫周,帝乙將女兒嫁給了當時的西伯周文王,以和親之事避免戰事,此所歸之妹即周武王的母親,而周武王也是后來討伐商紂的周王。歸妹所言乃國與國之間的和親之事,因此卦辭說“征兇”,不宜征戰。而從婚姻的觀點來看,這場婚姻又是基于政治之利益,而不是以感情為基礎。
總之,歸妹卦婚姻是可成,但其間存在的問題卻相當復雜。就卦象來看,可能不符禮法,男女過于任性。從典故來看,可能這是一場政治婚姻,為雙方家族利益而結合,并不是因為兩情相悅而婚合。
因此,得歸妹卦,婚姻、合作等一類事情雖然可成,可以解決眼前之事,但長久而言卻不見得是件好事。因為維持雙方關系的基礎或者相當脆弱,或者帶有危險因子,要慎防關系無法維系很久。就長期來看,和親也只是短暫的和平之道,不但難以維持長久,甚至可能種下禍根。若是問征戰、出行、行動,則大兇。財運、生意則無利可圖,這是因為外震內兌,為外震動而內耗損,瞎忙而賠錢之象。
卦序上歸妹是繼漸卦而來,與漸卦為相綜的一對卦,兩卦講的都是婚姻。《序卦》:“漸者進也。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漸卦也說“女歸吉”,但兩卦的意思并不一樣。漸卦是循序漸進,符合禮法與傳統,卦象為男下于女,婚合之象。歸妹則反之,悅而動,不循禮制。
【歸妹卦-卦辭詳解】
歸妹,征兇,無攸利。
《彖》曰:歸妹,天地之大義也。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歸妹,人之終始也,說以動,所歸妹也。征兇,位不當也;無攸利,柔乘剛也。
《象》曰:澤上有雷,歸妹。君子以永終知敝。
嫁女兒,出征兇,無所利。
《彖傳》:“征兇,位不當也;無攸利,柔乘剛也。”指九二、六三、九四,到六五,全部都不當位,長男與少女都不符禮法。柔乘剛指六三乘九二,六五乘九四,為逆,因而無所利。婚嫁之事可成,但出征則兇,無所利。
此為商王帝乙將女兒嫁給周文王的故事,當時為安撫周而采取和親政策,既然和親,當然就不能出征,出征則兇。且這畢竟只是緩兵之計,無法長久。《象》曰:“澤上有雷,歸妹。君子以永終知敝。”此告戒,歸妹之事,對于是否可維持長久的關系是有疑慮的,若要看長遠之結果則需知道其間的敝端。
女子嫁人稱歸,因為嫁人為女人的歸宿。妹,少女,年輕的女子。家中有少女出嫁,即嫁女兒的意思。另一說法認為,歸妹是嫁妹妹。之所以稱嫁妹,是因為父親已亡。如干寶、楊萬里支持這個說法。
攸,所也,遠也。無攸利,無所利,或無遠利。沒有任何利益,沒有長遠的利益的意思。
【歸妹卦-爻辭詳解】
初九:歸妹以娣,跛能履,征吉。
《象》曰:歸妹以娣,以恒也;跛能履,吉,相承也。
新娘的妹妹當做陪嫁,跛腳者也能走路。出征吉。
娣,音地,古代女子的妹妹作為陪嫁以共事一夫。娣并非正室,只能輔助正室,所以其婚姻以“跛能履”做為比喻。跛腳者也能走路,但行動不便,也難遠行。此事雖吉,但無法有大成就。
九二:眇能視,利幽人之貞。
《象》曰: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
弱視者也是能看得到,但是所看到的卻是不夠清楚,也不夠遠。利于像隱者一樣的貞定。
眇,音“秒”,《說文》:“一目小也。”原本指大小眼,引申指一眼受傷而失明,或指視力障礙,雖然能夠見物,但所見卻不清楚,比喻人見事不明。履卦六三“眇能視,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兇”,《象》曰:“眇能視,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與行也。”
幽人有二種解釋,一、隱士,《說文》:“幽,隱也。”。二、被囚禁之人,或是被囚禁的犯人。幽,囚禁的意思。高亨:“漢人亦釋幽為囚。”“幽人謂囚人,今呼為囚徒。”
六三:歸妹以須,反歸以娣。
《象》曰:歸妹以須,未當也。
嫁女以賤妾陪嫁,但因為不是很洽當,回頭又改以新娘妹妹為陪嫁。
須,賤妾,帛書作嬬。娣,從嫁的新娘妹妹。
另一解釋以“須”為等待,全句意思為嫁的不是時候,所以還必需再等待,再換個身份則可行。此比喻行事時機不對,身份不適當。鄭玄:“須,有才智之稱。”不知其解。
九四:歸妹愆期,遲歸有時。
《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嫁人過了期,遲嫁最后還是會有個時間。
女子年歲早到已婚之齡,卻仍未出嫁。然而天下沒有嫁不出去的新娘,婚期不是不到,只是未到,一定會有來到的一天。凡事靜靜等待,終有等到的一天。
愆期,過期,延期。愆,音千,過也。
六五: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幾望,吉。
《象》曰: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貴行也。
帝乙嫁女兒,其夫君衣袖的裝飾連陪嫁女的都比不上。月亮即將滿月,吉。
帝乙之女身為皇室,身份之高貴,不可言喻。連陪嫁女的裝飾都把新郎官給比下去,可見新娘裝飾之華貴。
傳統將“君”解釋為“小君”,即帝乙之女,也就是嫁人的公主,言公主的衣袖不如陪嫁女的來得精美。但這樣的解釋相當奇怪,于文義相當不合理,因此歷代注解者想盡辦法自圓其說,例如解釋說公主本身就極為尊貴不需外在裝飾等諸如此類的。此“君”應指夫君,也就是新郎官才是。
袂,音妹,衣袖,做為禮儀上的裝飾之用。良,優良、良好、美好。娣,從嫁之女。
望,滿月。月幾望,月亮即將滿月,宜于婚嫁之象。月幾望在周易中三度出現,雖然婚姻吉,但不利于出征。例如小畜上九說“君子征兇”,中孚六四說“馬匹亡”。
上六: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
《象》曰:上六無實,承虛筐也。
女子捧著獻禮用的竹框卻是空的,男子殺羊卻殺不出血。此事無法有所利益。
此言婚禮的祭祀準備過程非常的不順利,狀況連連,很多的不祥之兆,因此說無所利。程頤則認為,婦人捧筐,丈夫刲羊,是夫妻祭祀先祖的分工,夫妻兩人皆不勝任,是夫婦將離絕。
承,奉,捧著。筐,竹框。婚禮或是祭祀上女子捧著做奉獻之用。無實,即空虛,里面無物。實為物,至于是何物?鄭玄說是米,孔穎達認為是錢幣,俞琰則說是“蘋蘩之屬”,也就是一些野菜。刲,音魁,或虧,割、宰殺。
攸,所,或遠。無攸利即無所利,或無遠利。本文取自易學網。子曰:小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不見利不勸。不威不懲,小懲而大誡,此小人之福也。
易曰“履校滅趾,無咎”,此之謂也。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小人以小善為無益而弗為也,以小惡為無傷而弗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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