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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農歷七月二十六可以舉辦婚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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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做事講究“天時地利人和”,挑選良辰吉日對結婚來說更是重要,那麼2019年農歷七月二十六可以舉辦婚禮嗎?農歷七月,民間俗稱鬼月。快到八字算命吧網的2019年農歷七月專題了解日子的吉兇吧!

2019年農歷七月二十六可以舉辦婚禮嗎?(圖文)

2019年農歷七月二十六是哪一天?

農歷 二0一九年 七月 廿六日 小 (陰歷)

公歷 2019年 8月 26日 星期一 處女座 (陽歷)

【己亥年屬豬平地木壬申月屬猴劍鋒金乙未日屬羊砂石金】

彭祖百忌:乙不栽植 未不服藥
相沖:羊日沖(己丑)牛
今日沖合:與肖牛相沖,與肖牛相刑,與肖鼠相害,與肖狗相破,與肖馬相合,與肖兔肖豬三合,與肖馬六合
歲煞:歲煞西
星宿:南方張月鹿-吉

空亡所值 年:辰巳月:戌亥日:辰巳
今日陰陽貴神值位 陽貴神:西南陰貴神:正北

財神位 喜神:西北 福神:東南 財神:東北

本月胎神:占碓磨 今日胎神:碓磨廁房內北

2019年農歷七月二十六來自老皇歷今日卦象

水風井(井卦)求賢若渴上上卦
【象曰】:枯井破費已多年,一朝流泉出來鮮,資生濟渴人稱羨,時來運轉喜自然。這個卦是異卦(下巽上坎)相疊。坎為水;巽為木。樹木得水而蓬勃生長。人靠水井生活,水井由人挖掘而成。相互為養,井以水養人,經久不竭,人應取此德而勤勞自勉。
【求名】:本著正當的目的,為社會做貢獻,因此而努力學習。應特別注意向賢德的人求教,以便被發現而受到推薦。
【經商】:市場情況良好,可繼續按照原來的方針。同時,繼續本著勤勞、奮進的精神,誠心誠意地開拓市場,特別注意與人的合作,相互協助,在實踐活動中豐富和積累經驗。
【外出】:沒有十分的必要和充分的把握不可隨意出行。
【事業】:處于平穩狀態。既不宜貿然前進,也不必后退,而應以積極的態度努力進修,提高自己,充實個人實力,待機而起,將大有成就。最怕的是停頓不前,否則將會因不合時宜而被淘汰。
【婚戀】:不必過急,會有般配的伴侶。
【決策】:聰明、機敏、樂于助人。同時,也會有機會充分施展個人的才能。只要能學習“水井”的精神,真誠奉獻,不斷豐富自己的才能,一定會受到社會的重視。

2019年農歷(陰歷)七月二十六宜忌哪些?

【今日所宜】
立券納采修墳嫁娶塞穴破土求醫納財安葬安床招贅納婿筑堤啟鑽開市祈福祭祀赴任

【今日所忌】
安香蓋屋入宅豎柱置產修造開倉移徙針灸納畜出行動土

2019年農歷七月二十六結婚領證好不好

根據老黃歷的日值宜忌表來看,今日所宜中標明【嫁娶】,這天適合領證或操辦婚事嫁娶,大師祝福新郎新娘婚姻幸福美滿,百年好合。

2019年農歷七月結婚吉日推薦

農歷 二0一九年 七月 初二日 公歷 2019年 8月 2日 星期五 獅子座
農歷 二0一九年 七月 初三日 公歷 2019年 8月 3日 星期六 獅子座
農歷 二0一九年 七月 初四日 公歷 2019年 8月 4日 星期曰 獅子座
農歷 二0一九年 七月 初五日 公歷 2019年 8月 5日 星期一 獅子座
農歷 二0一九年 七月 初六日 公歷 2019年 8月 6日 星期二 獅子座
農歷 二0一九年 七月 初十日 公歷 2019年 8月 10日 星期六 獅子座
農歷 二0一九年 七月 十一日 公歷 2019年 8月 11日 星期曰 獅子座
農歷 二0一九年 七月 十三日 公歷 2019年 8月 13日 星期二 獅子座
農歷 二0一九年 七月 十四日 公歷 2019年 8月 14日 星期三 獅子座
農歷 二0一九年 七月 十五日 公歷 2019年 8月 15日 星期四 獅子座
農歷 二0一九年 七月 十八日 公歷 2019年 8月 18日 星期曰 獅子座
農歷 二0一九年 七月 十九日 公歷 2019年 8月 19日 星期一 獅子座
農歷 二0一九年 七月 廿二日 公歷 2019年 8月 22日 星期四 獅子座
農歷 二0一九年 七月 廿三日 公歷 2019年 8月 23日 星期五 處女座
農歷 二0一九年 七月 廿五日 公歷 2019年 8月 25日 星期曰 處女座
農歷 二0一九年 七月 廿六日 公歷 2019年 8月 26日 星期一 處女座
農歷 二0一九年 七月 廿七日 公歷 2019年 8月 27日 星期二 處女座
農歷 二0一九年 七月 廿八日 公歷 2019年 8月 28日 星期三 處女座

婚姻法中關于結婚的登記條例有哪些?

婚姻法第六條、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雙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2006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婚姻案件的指導意見(試行)
第十七條、下列要件應認定為《婚姻法》所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
1、配偶雙方必須完全自愿結婚;
2、配偶雙方必須達到法定年齡;
3、配偶雙方不屬于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4、配偶雙方均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2006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婚姻案件的指導意見(試行)》的說明
第十七條是對如何理解結婚的實質要件的解釋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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