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農歷正月二十八可以結婚嗎?日子有吉有兇,提前預示日子的吉兇,可以讓我們避過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八字算命吧網給大家預測了2020年正月每一天的吉兇,大家快來關注吧。
2020年農歷正月二十八是哪一天?
農歷 二0二0年 正月 廿八日 小 (陰歷)
公歷 2020年 2月 21日 星期五 雙魚座 (陽歷)
【庚子年屬鼠璧上土戊寅月屬虎城頭土甲午日屬馬砂石金】
彭祖百忌:甲不開倉 午不苫蓋
相沖:馬日沖(戊子)鼠
今日沖合:與肖鼠相沖,肖馬相自刑,與肖牛相害,與肖兔相破,與肖羊相合,與肖虎肖狗三合,與肖羊六合
歲煞:歲煞北
星宿:北方牛金牛-兇
空亡所值 年:辰巳月:申酉日:辰巳
今日陰陽貴神值位 陽貴神:西南陰貴神:東北
財神位 喜神:東北 福神:東南 財神:東北
本月胎神:占房床 今日胎神:占門碓房內北
2020年農歷(陰歷)正月二十八宜忌哪些?
【今日所宜】
【日值歲破 大事勿用】求嗣栽種祈福求財啟鑽祭祀移徙豎柱上梁嫁娶解除立券蓋屋冠笄開市修墳入學裁衣入宅納采納財開倉赴任納畜
【今日所忌】
【日值歲破 大事勿用】求醫破土詞訟行喪分居安葬動土修造安床出行出師
2020年農歷正月二十八結婚領證好不好
從日子的黃歷宜忌表來看,今日所宜中標明[嫁娶],這天可以進行嫁娶之事。但在今日所忌中有標明[大事勿用],也就大家通常說的破日,是不適合操辦各種大事要事,所以總的說來這一天是不適合領證結婚嫁娶等事情,請選擇過其他好日子辦喜事吧,這樣才能帶來平安興旺。
2020年農歷正月二十八吉兇事項
今日老黃歷12神吉兇所主:定可冠帶及安床,余作雖為事不良。招惹官非名死氣,縱逢吉曜也平常。造葬若逢此定日,好事生來卻有妨。
2020年農歷正月二十八來自老皇歷今日卦象
天風姤(姤卦)天下有風上卦
【象曰】:他鄉遇友喜氣歡,須知運氣福重添,自今交了順當運,向后管保不相干。這個卦是異卦(下巽上乾)相疊。乾為天,巽為風。天下有風,吹遍大地,陰陽交合,萬物茂盛。姤卦與夬卦相反,互為“綜卦”。姤即遘,陰陽相遇。但五陽一陰,不能長久相處。
【經商】:市場正從紅火的狀態走向衰危,及早脫身為妙,強行發展有危險。無正直的人相助,卻有小人在暗中盤算。對此,務必保持清醒的頭腦,尋求可靠的合作伙伴,隱忍待時,以圖商業活動的再發展。
【外出】:有困難,雖無大災禍,但無人相助。
【求名】:性格不很合群,內心自視過高,不免處于困境而不得志。應投靠真誠正直的人,在其支持下成功。
【婚戀】:嚴格考察對方的道德品質,避免陷入“三角”糾紛。夫妻以誠相待,可轉危為安。
【事業】:合時宜,循時序。但潛在著危機,陰陽不協調。務必依附于強者,多方聯系,增強勢力,防止小人漁利,爭取形勢好轉。諸事宜及早準備,等待時機,一旦成熟立刻行動。
【決策】:吉利。可在有利的環境中順利發展,但決不可冒險行事,以免適得其反。其次在于隨時提防身邊小人的陷害。為此,在邪惡未成勢之前即應制止,寧可孤立也不可與小人結伴。
2020年農歷正月結婚吉日一覽
農歷:二0二0年正月初一日,公歷:2020年01月25日,星期六,水瓶座,沖雞(辛酉)煞西
農歷:二0二0年正月初三日,公歷:2020年01月27日,星期一,水瓶座,沖豬(癸亥)煞東
農歷:二0二0年正月初六日,公歷:2020年01月30日,星期四,水瓶座,沖虎(丙寅)煞南
農歷:二0二0年正月初七日,公歷:2020年01月31日,星期五,水瓶座,沖兔(丁卯)煞東
農歷:二0二0年正月十一日,公歷:2020年02月04日,星期二,水瓶座,沖羊(辛未)煞東
農歷:二0二0年正月十二日,公歷:2020年02月05日,星期三,水瓶座,沖猴(壬申)煞北
農歷:二0二0年正月十四日,公歷:2020年02月07日,星期五,水瓶座,沖狗(甲戌)煞南
農歷:二0二0年正月十五日,公歷:2020年02月08日,星期六,水瓶座,沖豬(乙亥)煞東
農歷:二0二0年正月十九日,公歷:2020年02月12日,星期三,水瓶座,沖兔(己卯)煞東
農歷:二0二0年正月廿一日,公歷:2020年02月14日,星期五,水瓶座,沖蛇(辛巳)煞西
農歷:二0二0年正月廿二日,公歷:2020年02月15日,星期六,水瓶座,沖馬(壬午)煞南
農歷:二0二0年正月廿四日,公歷:2020年02月17日,星期一,水瓶座,沖猴(甲申)煞北
農歷:二0二0年正月廿五日,公歷:2020年02月18日,星期二,水瓶座,沖雞(乙酉)煞西
農歷:二0二0年正月廿六日,公歷:2020年02月19日,星期三,雙魚座,沖狗(丙戌)煞南
農歷:二0二0年正月廿七日,公歷:2020年02月20日,星期四,雙魚座,沖豬(丁亥)煞東
農歷:二0二0年正月廿九日,公歷:2020年02月22日,星期六,雙魚座,沖牛(己丑)煞西
婚姻關系成立的三個基本法律特征
一、結婚的主體是男女兩性。
二、結婚行為是法律行為。申請結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遵守法律的規定,履行法律規定的結婚登記程序。否則,婚姻關系不產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護的無效婚姻,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所規定的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則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三、結婚行為的法律后果是,確立雙方的夫妻關系。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責任、權利、義務。這種已確立的夫妻關系,未經法律程序,任何單位、個人或夫妻雙方都無權解除夫妻關系。
四、結婚的必備條件:一是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二是必須達到法定年齡,三是必須符合一夫一妻制。
五、結婚的禁止條件:一是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結婚。二是禁止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人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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