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配算命即“合婚預測”,也稱“合八字”、“合年命”,舊時提親后的規矩,即雙方將子女出生的年、月、 日、時采用干支的八個字,俗叫 “生辰八字”,雅稱“年庚”,寫在紅紙帖上,進行交換,稱“換庚帖”或“換帖”。經算命先生測合八字后,便用紅紙書寫如“乾命坤命,相輔相成,天作之合,人興財發”之類的吉祥話語,交給前來合婚的人,合八字之儀遂成。
一個幸福的婚姻是家庭和睦的源泉,一個美滿的婚姻是子女健康成長的基礎。婚配于是便成為了我們生活中的頭等大事,也因于此,古往今來的命理大師都未停止過對男女婚配問題的研究。
先人在婚姻理論方面,留下豐富而寶貴經驗。比如星宿命宮方面論配婚,從五行納音生克論配婚,以及三元合婚法等,這些理論都對婚姻預測學的發展作出應有貢獻。但是對于我們今人還需要更為科學的更為系統的合婚方法。
我應用的“合婚預測”是根據兩個人出生的時間、地點,運用陰陽、五行學說,結合兩人的大運、流年運、小運和神煞,綜合分析命局,從五行的生克制化、刑沖合害的運行變化中,推斷兩個人能否結婚,能否為白頭夫妻,結婚后哪幾年婚姻容易出現危機,什麼時候婚姻開始平穩,并指導男女雙方調整運氣,趨利避害。
一、婚姻吉兇的命理格局。
男命一等吉婚:財為用財在坐下旺于月令,逢兩次同性所生,且時支不受傷,月支再逢生者;財為用財在月干旺于月令,逢年干同性所生,年干有根或庫,根庫不受傷,月干財再合身者;財為忌財不現局,用神在坐下旺于月令,兩次逢同性所生,時支不受傷,月支再逢生者;財為忌財不現局,用神在月干旺于月令,逢年干同性所生,年干有根或庫,根庫不受傷者;等等這類男命,妻子必為中官(副廳以上),感情極好。
男命二等吉婚:財為用財在時干,旺于月令有根或庫,根庫不受傷者;財為用財在坐下兩次逢生,生財之神不受傷者;財為用財在月干旺于月令,逢年干生者;財為忌財不現局,用神在時干有根或庫,且根庫不受傷者;財為忌財不現局,用神在坐下兩次逢生,生用神之神又不受傷者;財為忌財不現局,用神在月干,逢年干生,年干不受傷者;等等這類男命妻子為小官(處級以下)感情極好。
男命三等吉婚:財為用在坐下、月干、日干,財不受傷者;財為忌財不現,用神在坐下、月干、時干不受傷者,等等這類男命妻賢、較有能力,但不一定為官。
男命一等兇婚:財為忌財旺于月令,在坐下兩次逢生,且生財之神又不受傷者;財為忌旺于月令,財在月干逢年干同性之生,年干有根或庫,根庫不受傷,月干財再合身者;等等這類男命為妻亡,且根據具體命局具體運年不同,往往是結婚當年亡,甚至結婚當月當日妻亡。
男命二等兇婚:財為忌,財在坐下兩次逢生者;財為忌,財在時干又有根者;財為忌財在月干逢年干生者;財為用財在坐下兩次受制者,財為用財在月干受年干制傷者;等等這類男命均為離婚之命,也不排除對妻極不利的運年有亡妻的可能。
男命三等兇婚:財為忌旺于月令,財在坐下、月干、時干財不受傷者;財為用財離日干勁遠者,財為用財在月干、坐下、時干受傷者;等等這類男命均為吵鬧不斷之婚姻,也不排除具體命局走具體于妻不吉的年運有離婚的可能,但比例較少一般只是吵鬧,很難離婚。
注:女命婚姻看官星,看法與男命基本相同,只是把財星換成官星即可。
二、婚姻不幸的命理原因。
《易經》云:“一陰一陽謂之道”,男女結合為夫妻,二者的人體五行氣場必定會有一種新的變化和組合,這種變化勢必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對方的吉兇運氣。
嚴格的來說,婚災的產生不僅決定于自己本身的命局,而且受到另一方命局的影響。婚災的深淺程度則由二者命局的組合而定。
三、婚災化解的主要方法。
方位調整,即去命局喜用神的方位,如喜用神為木,則到東方去,喜用神為火,則到南方去,余可類推。夫妻如爭吵厲害時,一方忍讓避開,或分居一段時間。
雙方暫時分開一段時間不見面,等災期過后再續魚水之情。陰陽宅風水,辦公室等,檢查是否風水犯了桃花等,作些調整。也可根據命理(四柱八字)看看名字,等等,調整為有利于婚姻美滿的吉利名字、方位、風水、喜用神等等。
還有陰陽法,古人傳下來的神奇之法,對于這種方法“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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