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看待八字婚配
四柱格局有幾種信息是明顯婚姻不好的標志。如比肩,劫財旺,又逢生旺運(而且也是不利父親、破財的標志),還有傷官、羊刃煞、陰差陽錯日臨旺相,或無制,日支受沖等。如果說這是注定的話,我覺得更多的是后天感性勝于理性造成的信息反饋。
在預測中,很多年輕人來問配婚,但并沒有按與自己相符的對象,理智地選擇戀愛對象,這當中還有個機緣問題,多數是沒有可以隨必所欲地按標準選擇的環境和條件,所以配婚不好之時便通過運程體現出來,并在流年中予以兌現。婚前問婚配既能理智地選擇對象又不錯過時機,必將稱必如意,喜結良緣。因為合理的配婚,首先考慮到五行相生的關系。如年支相合,年干又合,年干支的納音又相生,定是良配。年干和年支相合,沒有過多的考慮二者間的生克關系,雖然天合地合的干支或納音的五行相克時, 有些夫妻伴了一輩子嘴,但感情不至破裂,只因是天合地合,年根牢不可破,故不易散。若年命納音一個木命,一個火命,或者金命、火命、水命、土命相生的關系,通常互相恩愛,如漆似膠,形影相隨,至少有一方特別愛另一方。這樣的天合地合加年命相生的婚姻自然是錦上添花。封建時代男女雙方往往以四柱八字合婚,其合現性彌補了雙方不能見面的舊習俗帶來的缺陷,故而美滿的婚姻可以建立在真實的四柱配婚的合理性上。
從研究總結的經驗來看,傷官多或旺和比劫多或旺的配婚可相互抵消其克性的說法有待于更多的檢驗,而男女五行之間的生克關系可以論斷婚姻已建立在事實上,以天克地沖而論,即使樸素有克性,包括納音樸素存在克性,也還以年根相合為重,若納音相克,被克一方恰是所忌,更是喜克。當然,此中克性引起的沖撞,難免口角,其程度隨運勢或日趨嚴重或趨于平和。如組合中父母去世出生兒女,都會給四柱平衡帶來影響,有的人添了子或女夫妻關系惡化,有的死了父或母反而口角越來越少。
命和運是有機的組合,也是一機的泄露,如何去闡釋又如何去改變,都明明白白地千訴了每一個有志探索者,這門科學,在于人終于可以透過簡單的干支卻又復雜的命運組合了解自己、掌握自己、改變自己。命運雖然看不見摸不著,卻實實在在地存在著,又時時刻刻與人的富貴貧賤吉兇夭壽休戚相關。有的人與天克地沖的對象結了婚,難過五十四歲性命之關,但大運趨吉,當災星將降臨時,遇上天合地合的對象,解了性命攸關之災,事業也得于宏大。這種婚配是一種機遇。若說是可遇不可求,首先是想不想求,遇之無心必然錯過;想求,又有機遇,有緣千里來相會,方是欲求得遇事竟成。想求卻無機遇,歲運必兇無疑。 邵偉華老師的無量功德,不僅在于為《周易》尤其是實用易學正名平反和普及宣傳,正如原中國《周易》研究會會長,武漢大學唐明邦教授所贊喻的:邵偉華老師象條龍,將死水一潭的《周易》文化攪活了。還在于他對實用易學的實事求是的科學的嚴肅認真負責的研究精神和奉獻精神。男女配婚和解天克地沖等災或公諸于眾或實際運用已受益于民。對于婚災,有的能解,有的不宜解。這其中還有社會道德規范和社會環境允許與否的問題,更有一個人的認識問題。
在所有不幸的婚姻中,天克地沖的年命配婚最重要。
天克地沖的配婚是無知時代帶來的遺留后患。如果說現在的社會道德規范或社會開放的環境不能從人性的角度來衡量婚姻幸與不幸,不幸的婚姻將永遠陰魂不散,這關系到每個人的利益,甚至性命。如果能可丟性命和可為社會作更大貢獻的前程而不顧,這樣的規范和環境與天道不相容,這樣的犧牲是建立在維護不合理無人性的道德規范之上的,是不人道的,也是不值得的。即使有人為之批評,但落到本人頭上也是不容易接受的。當然,在社會道德規范與人道發生沖撞時,如何處理好兩者關系是預測者的責任所在。正如現在法院判離婚一定要作調解,調解不成再判離婚一樣。預測者首先要看矛盾的雙方命運發展會有什麼后果,然后作出較為妥當的離婚與否哪種選擇于雙方都有利。法院與預測共同的一點是,對如果雙方會鬧出人命、給社會帶來不良影響的預測后,法院作出離婚判決,預測則作出離婚建議。不同的是,法院判離婚的論據是以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破裂為準則;預測的論據是夫妻雙方感情已體現在氣場相克不利的四柱組合上,感情破裂已是確定無疑,而且預先測出后果(如某方克性的后運很重,或另一方會有生死之災同時發生,或雙方后運不同而不能白頭),所以還能看出不僅出自感情破裂單一的原因,還包括雙方氣場不一致帶來的克性引起的后患。這一點,就要求預測者在極其負責嚴謹的態度下把惡果推斷準確,并且雙方都能正確對待的前提下,確保平安分離,排除克性,達到保存雙方的目的。既然大運反映著人未經過調整的逆自然規律而行的階段性災禍,破譯了它的密碼,人為地改變它,使它順自然干什麼規律而行,其災定可大災化小災,小災化了。實踐已經證明,人的敗運是可以一定程度上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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