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測算
八字精批 紫微鬥數 八字合婚 終生運勢

命犯爛桃花,應該怎樣化解?

解夢佬

所謂桃花者,子、午、卯、酉是也。取之日沒之意,是指萬物暗昧之時。太陽從東方扶桑生起,從西方咸池落下,猶如人進入沐浴之地,所以亦稱“咸池”或者“敗神”,多主情色之事。有的人一見命中有“子、午、卯、酉”四字之一,就說別人命犯“桃花”;或者兩位以上,就說別人是“爛桃花”。其實這些說法是錯誤的,至少是不準確的。有的更說命中帶有桃花的人,就一定會長的漂亮,其實,命主長相漂亮與否,也要看這些桃花與日主的關系,如果這些桃花得時、旺相,命主才會長得漂亮,反之則是指桃花所代表的六親長得漂亮。

八字命理學上所說的命犯“桃花”,專指凡出生年和日為寅、午、戌的人,在八字中見卯;出生年和日為巳、酉、丑的人,在八字中見午;出生年和日為申、子、辰的人,在八字中見酉;出生年和日為亥、卯、未的人,在八字中見子。這些才能稱的上是命犯“桃花”。

同時,桃花又有“墻內桃花‘和”墻外桃花”之分,不可籠而統之,一概而論。“桃花”出現在年月上的為“內桃花”,代表夫妻恩愛,是好的“桃花”;“桃花”出現在時支的為“墻外桃花”,代表命主容易出軌,才可能是,但也不一定就是“爛桃花”,成為“爛桃花”,還需同時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時辰上的“桃花”為日主的“劫財”或者“七殺”。

比如日元為甲木,時辰上見卯木之類的“桃花”,俗稱“桃花劫”;又如日元為乙,時辰上見酉金桃花之類的“桃花”,則被稱為“桃花煞”。

2“桃花劫”或者“桃花煞”成為命局中的忌神,或者雖然不是忌神,但是在命局中起到忌神的作用。

《滴天髓》就曾經說過:命中的吉兇皆以格局而論,不可以神煞論之,尤其不可一概而論。那種以為命中只要帶有“咸池”、“桃花”者都有色情之禍的觀點,我們是無法贊同和認可的。

實踐證明,命中帶有桃花,或者時支帶有“桃花劫、殺”的人,許多都是為人類文化和科學做出了巨大貢獻的人,這種示例,不論是在歷史上或者生活中,都是舉不勝舉。看來,坊間認為的只要命中具有“桃花劫”、“桃花煞”就為不吉,是 “淫賤”和“性愛泛濫”的標志,應是一種誤傳,是一種很不準確的說法。

實際上,“桃花劫、煞”無論所臨宮位如何,只要這個“劫財”或“七殺”是命局中的喜用神,伴隨日主的“桃花運”,就一定是好事連連,雖然命主會因此花費很多,但是隨時會有更多的財源填補,也會一邊走桃花運,一邊發著財;只要這個“桃花劫”、“桃花煞”成為命局中的忌神,給命主帶來災難或者霉運,這才是“真犯”,命主多半會因為情色之事而破財或者帶來疾病、傷災。

當然,“桃花劫”和“桃花煞”所體現的事項還是有分別的:“桃花劫”,多主因為異性情緣,而導致破財、家庭糾紛和爭斗;“桃花煞”,多主會因為異性情緣,走霉運、犯小人、甚至傷病災禍不斷。

命犯“桃花劫”、“桃花煞”如何化解

所以,命犯“桃花劫”、“桃花煞”并不可怕,主要是分清喜忌,是“真犯”還是“假犯”,才能知道吉兇。當然,對付“桃花劫、煞”,除了加強自我修養,增加自控能力外,也可以用以下的方法予以化解:買一個公雞擺在床頭,來斬斷情絲。記得命主凡是申、子、辰年、日出生的,命中犯桃花在酉,就不能用此方法了;或者,買一把桃木劍掛在床頭,來斬斷情絲;一定要記得,寫上要斬斷某某人的情絲的小紙條,放在劍鞘里藏好或者放在公雞的底部,不要讓人看見。

如何調整感情運勢,催旺桃花

剩男剩女是一大社會問題,除了主觀個人原因外,社會客觀原因也很嚴重,很多剩男剩女不是不想結婚,而是找不到意中人。有很多評論家說剩男剩女們,好勝倔強、過于挑剔、攀比嫉妒、要求苛刻、高不成低不就等等,這些評論過于強勢,婚姻始終是大事,怎可湊活含糊。反而我覺得剩男剩女們對待婚姻很慎重很嚴肅,是件非常值得鼓勵的事情。但是不要做宅男宅女,應該主動追求自己的幸福。下面從生肖風水方位方面提供幾個有效催旺桃花的方法,希望能幫到大家,早日尋得良緣。

  1. 根據生肖選擇桃花方位:生肖鼠龍猴在西方,生肖兔羊豬在北方,生肖虎馬狗在東方,生肖蛇雞牛在南方。在住處的桃花方位,床位在臥室的方位。在交際場所的方位等等,容易遇到意中人。
  2. 根據生肖選擇桃花顏色:生肖鼠龍猴為白色,生肖兔羊豬為黑色,生肖虎馬狗為綠色,生肖蛇雞牛為紅色。貼身衣服穿桃花色或床單用效果最佳。
  3. 請貴人為自己介紹對象:生肖鼠龍猴,生肖兔羊豬,生肖虎馬狗,生肖蛇雞牛,相互之間為三合貴人。龍猴是鼠的貴人,鼠猴是龍的貴人,讓貴人生肖為自己介紹對象也有效。
  4. 在適合的時間外出更容易遇到桃花:生肖鼠龍猴在17點到19點,生肖兔羊豬在21點到23點,生肖虎馬狗在19點到21點,生肖蛇雞牛在11點到13點。

源自:中國易經風水智慧



①解夢佬算命網①文章不得自行轉載,違者必追究!

本文來自:解夢佬,原地址:https://www.jiemenglao.com/suanming/2009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