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用神者,日主之用神,用神的配合輔佐,全在合于日主之需要。只有合于日主的需要,用神的作用才能顯示出來。合于需要,傷官可以見官,財星可以破印,梟神可以奪食;然而如果不合于需要,皆可害物傷身,財官雖美,可以破局;食神可以生財,但亦可以致貧;殺刃可以顯威,亦可招災殃。
用神者,是隨八字格局變化而有所不同,隨配合需要而生,其作用就在于能為日主所用。如何取用神?就以扶抑用神而言,或扶日元而抑月令,或扶月令而抑日元。同為用扶,又有用印綬和用比劫的區別;同為用抑,有用官殺克制和食傷泄秀之分。旺則抑之,旺之過剩,如從強從旺者,則宜順其氣勢,反宜扶之。弱則扶之,過弱則不可扶,反宜抑之,如從財從殺之格。旺之極者,如抑之,反激其旺勢而有害,反不如順其旺勢而扶之;弱之極者,扶之,不僅徒勞無功,反而增其不吉,則不如從其弱勢而抑之,此顛倒之妙用。用有種種不同,關鍵是一個用字,核心是要得其所宜。能得其所宜,又有力、有情,就為格之最高者;少有不足,則為格之高而次者;如不能得其所宜,則低而無用者。
八字格局取用神時,如月令印綬,以七煞為用,以印綬化煞生身,本為貴格,但若身強印旺,則不需印縫再來生身,用殺反而生印,殺印兩者皆失其用,致使日元旺極無泄,身旺無依,反為日主之害,因不合于日主需要,有情反為無情,所以原文稱之為偏之又偏。如壬水生申月,天干透庚,印綬為用,本以七殺可以制身之旺勢,但地支又見亥子,日主本以身旺,不需要印綬再生,而見戊土七殺反生庚金印綬,此生之無情,所以反為下等八字格局,一無可取,所謂只旺得一個身子,除身旺體健外,妻子財帛,皆無其份,其為貧夭無疑。
八字格局變傾聽中,如傷官佩印,傷官可以盜泄日主元神,如果身弱,用傷則必須佩印,借印綬以滋身制傷而得其中和。但若身旺而傷官淺,傷官本已不足以泄日主之秀氣,已無佩印之必要。再用印生,傷淺而加以印重,傷官被其克盡,印綬則變為破格之忌神,亦為無情。又如月令七殺,又見食神旺而制殺,則必要身強,方能制煞為權,化殺為用。但若日主無根,則泄交加,日主不能勝任,又不能從,七殺、食神皆不能為日主所用,反為所忌。八字格局變化中或如身強而比劫重,如用財則必須有食傷之化;或有官煞制比劫以護財,但若財浮露無根,則被比劫爭奪殆盡,比劫有力而無情,財星有情而無力,或天或貧,是因比劫、財星皆不能為日主所用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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