卦象之用:研習《易經》必須熟悉易象
研習《易經》必須熟悉易象,離開易象則無法解釋卦爻辭寓意。即使號稱“掃象”的王弼也并非全不用象,他只是反對牽強附會地使用易象。關于易象的使用,首先要淸楚易象是卦爻符號的具象化指代,其核心還是傳達卦爻符號蘊含的抽象的易理。在易之道運行過程中,易理無處不在地發揮作用,從而生成或作用于具體的事物,這些亊物與易象具有髙度的相關性。在搞淸楚這些關系之后,取象用象則會心境平靜、思達窮極、游刃有余、透徹千古。在用象時要具體把握以下幾個原則:
第一,象有確指。對于卦象有明確指代對象的,要遵守易象規則,不可任意變動篡改,不可模糊邊界,不可損害易理,要精確采用。
第二,象有依歸。取象用象皆有依歸,核心就是卦爻屬性,在此基礎上,按照一定規則衍生和拓展,但萬變不離其宗。
第三,象以喻義。用象的目的是生動形象直觀地闡述易理,解釋卦義,而未必是一絲不茍地指向某個具體的事物。易理和事物是皮與毛的關系,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第四,象不拘泥。雖然傳承下來的易象系統內容豐富,但也不應該拘泥于既有的易象指代。況且自古流傳下來的易象存在失傳、誤傳等現象。要仔細辨識,不必拘泥。可以在遵循取象原理的基礎上,創造性地取象用象,即所謂活學活用。
第五,不可濫用。東漢研習《易經》的象數派之所以受后世垢病,主要是把取象用象搞得泛濫失控,死鉆牛角尖或者穿鑿濫用。使得易象與易理和卦爻符號卦爻屬性失去相關性。如果把基本象和衍生象混為一談,不分層級主次,亂用一氣,則牽強附會隨便穿鑿,導致思維混亂、方法混亂、卦義混亂、應用混亂。
孔子所謂“書不盡言,言不盡意”、“見仁見智”的觀點是有一定啟示性的。其實,象也不盡意。《易經》由于具有廣泛的意義場、源頭性的道理,所以后世理解和闡發時,造成了巨大的解說空間和多元化的視角,甚至對于全面闡述的努力是徒勞的,掛一漏萬比比皆是,只能從解說者的角度揀重點而明言,其他只好忽略或棄之。
易象繁復,甚至多卦一象,故在爻辭取象連綴成辭的時候,未必取其唯一象,具有一定主觀篩選性。所以,于占筮,決不可拘泥于爻辭之象詞,解易理時也不可執拗于卦爻辭句。根本依歸還應當是卦性和爻性結構。一個卦和爻也可以用其他的象和辭連綴成句,要看占筮的主體、主題、環境及感應而定。
如果能夠把握易卦核心原理,用象是可以達到出神人化的程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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