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算命的程序、標準是什麼,八字算命基礎知識" inline="0">
八字算命評斷程序
每一命局,或五行錯綜,或六神紛雜,評斷的時候要是沒有規定的程序,很難入手,可以按下面八步來進行:
1、看強弱
2、定格局
3、取用神
4、論喜忌
5、查歲運
6、推六親
7、評性情
8、斷事業
八字算命評斷標準
1、看強弱以日干為主。以多寡、盛衰、失時、得令為標準。
2、定格局,以月支為標準(外格不在此列)
3、取用神,以助強扶弱為標準。
4、論喜忌,以用神為標準。
5、查歲運,以喜忌為標準。
6、推六親,以四柱六神為標準。
7、評性情,以五行用神等為標準
8、斷事業,以用神及喜忌為標準。
八字算命基礎知識
1、強弱
論命以日干為主,稱之為身,身之強弱,關系極為重要。長生、沐浴、冠帶、臨官、帝旺、衰、病、死、墓、絕、胎、養,這是十干寄臨十二宮的名詞。
身強之構成
(一)月令旺相:如甲木日干,生于春冬。
(二)多幫扶:如甲木日干,四柱多水多木
(三)支得氣:如甲木日干,生于亥年寅日卯時
身強之區別
(一)最強:既當令,又多幫扶(當令即月令旺相)。例如:甲寅、丁卯、甲子、甲子。甲木旺于春月,又卯為帝旺故當令四柱,又有四木兩水幫扶之,故成最強。
(二)中強:僅多幫扶而失令(失令即月令衰弱)。例如:甲寅、癸酉、乙亥、丙子。乙木死于秋酉月。又為絕地,故失令。然四柱有三水座,木幫扶,故成中強。
僅得令而少幫扶。例如:甲寅、丙子、壬寅、丙午。壬水旺于冬,子月又為帝旺,故得令,然四柱全無別位金水幫扶,故亦成中強。
(三)次強:既不當令,又少幫扶,但年日時支得氣。例如:辛亥、丁酉、甲寅、丁卯。甲木死于秋,故失令,天干又全無水木幫扶,僅亥年長生寅日臨官,卯時帝旺,酉月受胎,皆得氣,故成為次強耳。
身弱之構成
(一)月令衰弱:如甲木日干,生于夏秋。(月令衰弱,比如甲木日干生于夏天和秋天,夏天為休,秋天為囚)
(二)多克泄:如甲木日干四柱多金多火。(多克泄,比如甲木日干,但四柱多金多火)
(三)支失氣:如甲木日干,逢巳年午日申時(甲木病巳死午絕申,氣衰,為失氣)。
身弱之區別
(一)最弱:既失令,又多克泄,例如:戊申、庚申、甲午、庚午
甲木死于秋(最衰)。故失令,四柱又有兩火之泄,四金之克。故成為最弱。
(二)中弱:僅多克泄,而當令。例如:丙辰、庚寅、甲午、庚午
甲木日干,四柱雖有三火之泄,兩金一克,然甲木旺于春(最旺),頗當令,故即成為中弱。
僅失令而少克泄。例如:甲寅、丙子、丁卯、己巳。丁火雖死于冬(最弱)。而失令,然四柱并不復見水克與土泄,且有四木兩火之幫扶,故亦成為中弱。
(三)次弱:既不失令,又少克泄,但年日時支無氣。例如:辛巳、辛丑、壬寅、癸卯。壬水旺于冬,當令,天干又有兩金一水之幫扶,僅巳年壬絕。寅日壬病,卯時壬死,丑月壬衰。四支失氣,故即成為次弱。
2、格局
凡人秉命,必有一格。八字之有格局,如人之有姓名。上自達官貴人,下至販夫走卒,無人無之也。惟格有成敗。太過,不及,之互異故人有貧賤富之不等。格局名目眾多,大別之,八格與外格兩種。緣作八格外格篇如下。
八格
八格者。正財格、偏財格、正官格、七殺格、正印格、偏印格、食神格、傷官格是也。
八格之取法
(一)月支本氣透於天干(如寅月透甲,卯月透乙,辰月透戌,已月透丙,午月透丁,未月透巳,申月透庚,酉月透辛,戌月秀戌,亥月透壬)。應先取以為格。
(二)干上未透月支本氣,而透月支所藏之神,即以該神取為格(如寅月未透甲木於干上,而透丙或透戊。則可取丙或戊為格),若支藏兩神,并透干上,則斟擇其一為格(以有力而無克合者為上)。
(三)月支本氣未透,月內所藏之神,亦不透以月內人元,輕重較量,擇一有力而無克合者為格。
(四)比劫不能取格,祿刃非在八格之內。
八格之成功
正官格為
(一)日干強,又有財來生官。
(二)日干弱,正官強,有印生身。
(三)正官不見七殺混雜。
偏正財為格
(一)日干強,財亦強,再見官星。
(二)日干弱,財星強,有印比護身。
(三)日干強,財星弱,有傷食生財。
偏正印為格
(一)日干強,印輕逢官殺
(二)日干強,印亦強,有傷食泄身。
(三)日干強,印又多見,財透出,減弱印綬之力(但不可財根太深,與印互斷而印敗)。
食神為格
(一)日干強,食亦強,再見財。
(二)日干強,殺尤過之,食神制殺而不見財。
(三)日干強,食神泄氣太過,見印護身。
七殺為格
(一)身強
(二)日干強,殺尤過之,有食制殺。
(三)日干弱,殺旺,有印生身。
(四)殺身兩停,無官混殺。
傷官為格
(一)日干強,傷官生財。
(二)日干弱,傷官泄氣,有印護身。
(三)日干弱,傷官旺,而殺印雙透。
(四)日干強,殺重,傷官駕殺。
八格之破壞
正官為格
(一)見傷官而無印。
(二)遇刑沖破害。
(三)殺來混雜。
正偏財為格
(一)日干強,財輕劫比又重。
(二)遇刑沖破害。
(三)日干弱,七殺重,財又生殺。
偏正印為格
(一)日干弱,印本輕,又逢財壞。
(二)日干弱,印太重,而又多官殺。
(三)遇刑沖破害。
食神為格
(一)日干強,食輕又逢梟。
(二)日干弱,食神生財,而又露殺。
(三)遇刑沖破害。
七殺為格
(一)遇刑沖破害
(二)日干弱
(三)財當殺而無制。
傷官為格
(一)見官
(二)日干弱,又多財。
(三)日干強,傷官輕,而又多印。
(四)遇刑沖破害。
八格之太過
正官為格
(一)官星得令,又眾多,日主衰弱不堪。
(二)官強身弱,又多財星生官。
偏正財為格
(一)財得令,而又眾多。日主衰弱不堪。
(二)財旺身弱,又多傷食之泄身生財。
偏正印為格
(一)印重又得令,日弱而財輕。
(二)印與劫比皆強,獨傷食財官輕淺。
傷食為格
(一)傷食太重,日主太輕,無印或多財。
(二)身強殺淺,傷食重而制殺太過,又無財解
七殺為格
(一)殺太重,身太輕,不見傷食。
(二)財多身弱,殺又得財生
八格之不及
正官為格
(一)身強過于官,又無財星滋官。
(二)身強過於官,又多印之泄官,傷食之克官。
偏正財為格
(一)身強多比劫祿刃。
(二)財無傷食之生,而多劫印之剝奪。
偏正印為格
(一)財重無官
(二)多比劫祿刃。
傷食為格
(一)印重身輕
(二)身弱而財官太多。
七殺為格
(一)食重無財
(二)身強印強
外格
論命由陰陽五行干支之生克,進而取八格與用神,已可十得八九。然尚有越出常理,非八格所通及者,逐有外格之設。外格名目繁多,主要有以下格局等,
(一)曲直格
甲乙日干,生於春月。地支全寅卯辰東方,或亥卯未木局。而無庚辛申酉等字。
(二)炎上格
丙丁日干,生臨夏月,地支全巳午未南方。或寅午戌結成火局,無壬癸亥子等字。
(三)稼穡格
戊己日干,生於四季月,地支全辰戌丑未,或四柱純土,而無甲乙寅卯等字。
(四)從革格
庚辛日干,生於秋月,地支全申酉戌西方,或巳酉丑結成金局,無丙丁午未等字。
(五)潤下格
壬癸日干,生於冬月。地支全亥子丑北方,或申子辰結成水局,無戊己未戌等字,
(六)從財格
日主衰弱,生當財月,理取正偏財為格。而地支純屬財地,或結財局。天干再透出生財之字,日干卻無一點生旺之氣,不能任財,只得從之。
(七)從殺格
日主衰弱,殺旺而多,無印滋身,身實不能任殺,只得從之。
(八)從兒格
日主衰弱,無印生身,傷食當旺,或且天干結黨。地支會局,身實不能任其盜泄,只得從之。傷食為我所生,故名從兒格。
(九)從旺格
四柱皆比劫。絕無官殺之制,或有印綬之生,是旺之極者,只得從其旺神。
(十)從強格
四柱印綬重重,比劫亦多,日主又不失令,絕無一毫財星官殺之氣,謂之二人同心。宜順而不宜逆,則即從強可也。
(十一)化氣格
甲日己時,己日甲時,甲日己月,己月甲日,生辰戌丑未月,不見木,為化土格。
乙月庚時,庚日乙時,乙日庚月,庚日乙月,生已酉丑申月,不見火,為化金格。
丙日辛時,辛日丙時,丙日辛月,辛日丙月,生申子辰亥月,不見土,為化水格。
丁日壬時,壬日丁時,丁日壬月,壬日丁月,生亥卯未寅月,不見金,為化木格。
戊日癸時,癸日戊時,戊日癸月,癸日戊月,生寅午戌巳月,不見水,為化火格。
(十二)建祿格
凡月支為日干之祿。甲日寅月,乙日卯月,丙戊日已月,丁己日午月,庚日申月,辛日酉月,壬日亥月,癸日子月,皆為建祿格。因不在八格之內,故立於外格篇。
(十三)月刃格
凡月支為日干之刃,甲日卯月,庚日酉月,壬日子月,皆為月刃格,因不在八格之內,故附論於外格篇。
3、用神
八格之用神
日主有強,有弱,格局有成,有敗,有太過,有不及。今有一字,能助格局之成功。救格局之破敗,抑格局之太過。日主之太強,扶格局之不及,日主這太弱,此字即用神也命以用神得力為上,用神不得力為下,無用神為更下,日主格局,猶人之軀體。用神,猶人之靈魂。靈魂與軀體豈可須臾相離,則用神于命局之重要,可以見矣,論命者,論用神也,其可忽乎特述八格用神之取法如后。
正官格
日干弱,正官為格,財星重,取比劫為用,無比劫則用印。
日干弱,正官為格,傷食多,取印為用。
日干弱,正官為格,官殺重,取印為用。
日干強,正官為格,劫比多,取官為用。
日干強,正官司格,印多,取財為用。
日干強,正官為格,多見傷食,宜用財。
偏正財格
日干弱,財為格,傷食多,取印為用。
日干弱,財為格,財重宜用比劫。
日干弱,財為格,官殺多見,宜用印。
日干強,財為格,若劫比重重,用傷食為宜,用官殺亦宜。
日干強,財為格,印多見,用財為宜。
偏正印格
日干弱,印為格,多官殺,宜用印。
日干弱,印為格,多傷食,尤宜用印。
日干弱,印為格,多財,宜用劫比。
日干強,印為格,比劫重重,有官殺則用官殺,無官殺則用傷食。
日干強,印為格,印重則宜用財。
日干強,印為格,財多宜用官殺。
食神格
日干弱,食神為格,官殺多見,宜用印。
日干弱,食神為格,財多宜用比劫。
日干弱,食神為格,傷食重,取印為用。
日干強,食神為格,印多,取財為用。
日干強,食神為格,劫比重重,取食傷為用。
日干強,食神為格,財多,取官殺為用。
七殺格
日干弱,七殺為格,財多,以劫比為用。
日干弱,七殺為格,傷食多見,取印為用。
日干弱,七殺為格,官殺重重。取印為用。
日干強,七殺為格,比劫多見。取殺為用。
日干強,七殺為格,印多見,取財為用。
日干強,七殺為格,官殺重重,取傷食為用。
傷官格
日干弱,傷官為格,財多,取比劫為用。
日干弱,傷官為格,官殺多,取印為用。
日干強,傷官為格,傷食重重,取印為用。
日干強,傷官為格,比劫多,宜用七殺。
日干強,傷官為格。印多,取財為用。
八格取用補綴
上述八格用神,寥寥數例,豈能包括意萬命造,取法亦不足為規范蓋一命有一命之情形,非權衡通變不為功。拘泥拗執,則不免毫厘千里之弊。緣再拉雜數語如后。藉補遺漏於萬一。
用神之需要
(一)有勢有務(如用甲木,適當春月)
(二)有授助(如用甲木,見乙木或癸水之助)。
(三)在干得氣(如用甲木,支見寅卯)
(四)在干不見克合(如用甲木,無庚克己合)
(五)在支得干生助(如用巳火,得甲木資生,丙火幫助)。
(六)在支無刑沖合害(如用巳火,不見亥沖寅型)。
(七)既見沖克,而有解救(如用甲木受庚克,幸亦有乙木合庚,或丙火克妐。又如用巳火,被亥沖,幸見卯木三合亥水)。
用神之區別
(一)健全,用神無克合刑沖。謂之健全。
(二)相神,用神之力不足幸有他字生助。用神受刑沖克合,幸有他字解救。此生助或解救之字,謂之相神。在命局中,與用神有同等之重要。
(三)格局相兼,如以財為格。用神亦屬財,乃格局而兼用神,其重要更可知矣。
4、喜忌
身強之喜忌
身強喜抑,抑之構成原因有四:
(一)受克:即克我,如甲木見金克。(受克,即日主喜歡被克,比如甲木日主喜歡見金克)
(二)被泄:即我生,如甲木見火泄。(被泄,即日主喜歡被泄,比如甲木日主喜歡見火泄)
(三)被分:即我克,如甲木見土分。(被分,即日主喜歡被耗,比如甲木日主喜歡見土耗)
(四)氣衰:如甲木見辰巳午未申酉戌(見甲木篇論氣條)。(氣衰,比如甲木日主喜歡見辰巳午未申酉戌)
身強忌扶,扶之構成原因有三:
(一)受生:即生我,如甲木見水。(受生,即日主不喜歡被生,比如甲木日主不喜歡見水生)
(二)得授:即同我,如甲木見木。(得授,即日主不喜歡比劫,比如甲木日主不喜歡見木助)
(三)氣盛:如甲木見亥子丑寅卯(見甲木篇論氣條)。(氣盛,比如甲木日主不喜歡見亥子丑寅卯)
身弱之喜忌
身弱喜扶,扶之構成,見前論身強之喜忌。(身弱喜扶,印比加之)
身弱忌抑,抑之構成,見前論身強之喜忌。(身弱忌抑,克泄耗去之)
5、六親
六親者,父母、兄弟、妻財、子孫是也。
六親截要歌
時祿未傷主貴人,比肩重豐敗最親。
正印克母偏財父,夫婦相刑值退神。
食神有吉妻多子,偏宮多女少麒麟。
乘旺傷官嗣必絕,中和印綬自榮自。
六神
五行之理只是生我克我,我生我克。但不設名目,不便推詳,五行陰陽生克之代名詞也。自有此代名詞立,執五行生克以衡量人命。彌覺如應斯響。蓋比喻適當。莫此六神若也。但五行生克比和,有傷官、七殺、正官、食神、偏財、正財、梟神、正印、比肩、劫財等名目,共有十類。而神止取六者,何也?蓋比肩劫財,不能成格,而偏正財、偏正印,又稱曰財印,既舍比劫而再合并財印,是以神共有六耳。
傷官
傷官之構成:我所生,而與我異性者,是也。例如:
甲木日干,見丁火,木能生火,丁火為甲木所生。而甲為陽性,丁為陰性,陰陽相異,故丁即甲之傷官。
按甲見丁見午,乙見丙見巳,丙見己見丑未,丁見戊,見辰戊,戊見辛見酉,已見庚見申,庚見癸見子,辛見壬見亥,壬見乙見卯,癸見甲見寅,皆為傷官。
七殺(七殺一名偏官)
七殺之構成:克我而與我同性者是也。例如:
甲木日干,見庚金。金能克木,甲木為庚金所克。而甲為陽性,庚亦為陽性。陰陽同類,故庚即甲之七殺。
按甲見庚見申,乙見辛見酉丙見壬見亥,丁見癸見子,戊見甲見寅,己見乙見卯。庚見丙見巳,辛見壬見午壬見戊見辰戌,癸見己見丑未皆為七殺。
正官
正官之構成:克我而與我異性者,是也。例如:
甲木日干,見辛金,金能克木,甲木為辛金所克,而甲為陽性,辛為陰性,陰陽相異故辛即甲之正官。
按甲見辛見酉,乙見庚見申,丙見癸見子,丁見壬見亥,戊見乙見印,已見甲見寅,庚見丁見午,辛見丙見己,壬見己見丑未,癸見戊見辰戌。皆為正官。
食神
食神之構成:我所生,而與我同性者是也。例如:
甲木日干,見丙火,木能生火。丙火為甲木所生,而為陽性,丙亦為陰性,兩性相同,故丙即甲之食神。
按甲見丙見巳。乙見丁見午,丙見辰見戌,丁見己見丑未,戊見庚見申,己見辛見酉,庚見壬見亥,辛見癸見子,壬見甲見寅,癸見乙見卯,皆為食神。
偏正印(偏印一名梟神)
偏正印之構成:生我而與我同性者,為偏印。生我而與我異性者,為正印。例如:
甲木日主見壬癸水,水能生木,甲木為壬癸水所生。甲為陽性,壬亦為陽性,兩性相同故壬是甲之偏印。甲為陽性,癸為陰性,陰陽相異,故癸是甲之正印。
按甲見壬見亥,乙見癸見子,丙見甲是寅,丁見乙見卯,戊見丙見已,己見丁見午,庚見戊見辰戌,辛見己見丑未,壬見庚見申,癸見辛見酉,皆為偏印。
甲見癸見子,乙見壬見亥,丙見乙見卯,丁見甲見寅。戊見丁見午,己見丙見己,庚見己見丑未,辛見戊見辰戌,壬見辛見酉,癸見庚見申,皆為正印。
偏正財
偏正財之構成:我所克,而與我異性者。為正財。我所克。而與我同性者,為偏財。例如:
甲木日主,見戊已土,木能克土,戊已土為甲木所克。甲為陽性,戊亦為陽性,兩性相同,故戊是由之偏財,甲為陽性,已為陰性,陰陽相異故已是甲之正財。
按甲見戊辰戊,已見已見丑未,丙見庚見申,丁見幸見酉,戊見壬見亥,已見見子,庚見甲見寅,幸見已見兒卯,壬見丙見巳,癸見丁見午,皆為偏財。
甲見已見丑未,已見戊見辰戊,丙見幸見酉,丁見庚見申,戊見見子,已見壬見亥,庚見乙見卯,幸見甲見寅,壬見丁見午,癸見丙見巳。皆為正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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