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說到周易,很多人的第一反應就是算卦、看風水的。其實我們現在所說的《周易》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易經》,另一部是《易傳》。這兩部分合在一起統稱《周易》。從時間上來看,《周易》恐怕是我國最古老的一本書了。從內容上看,這本書的直接目的顯然是用于占卜。占卜,就是在自己遇到無法克服的困難,對未來的事情無法掌控的時候,通過演卦來預測吉兇,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算卦”,預測一下自己的運數。《易經》記錄了六十四卦的卦象、卦辭和爻辭。傳說是伏羲畫出了八卦,周文王演為六十卦。
可以理解,在古代社會中,生產力不發達,人們對于周圍發生的事情無法解釋,無法操縱,更無法預測,于是就通過這種方式來為自己的行為找一個理由。卦象吉,證明這件事可以干;卦象兇,則證明這件事不能干,要有意識地去規避。說到底這是遠古的人們用以觀察世界、解釋世界的一種方式,而不能用所謂的“迷信”一概論之。不管怎樣,《易經》成書都應該比《易傳》早了幾百年甚至上千年,《易傳》的作者至今無法考證,據說是孔子寫的,是孔子讀《易經》是寫下來的心得感受,于是匯編成冊,起個名字就叫《易傳》。以區別于《易經》。無論從內容還是從行文風格上來看,都存在很大的區別。《易經》文風比較簡樸,專門用來演卦預測吉兇,目的性比較強;《易傳》的文風就比較抽象,已經不是用來占卜的了,而是通過解釋《易經》中的卦象來闡發宇宙、社會、人生的道理了。
但話說回來,《易傳》畢竟是從《易經》中來的,沒有《易經》,就沒有《易傳》,而《易經》本就是一本占卜的書籍。也正是因為此,算卦、占卜的一些成分不可避免的流傳了下來,就被一些算命先生和風水先生所利用,成為他們招搖撞騙的資本。古人其實對這一點早有洞察。于是就有了各種批判,《五經注》這樣批判《周易》:“其失也,賊。”意思就學會《周易》演卦的人,如果不走正路,就會變成旁門左道、招搖撞騙,像賊一樣把別人手里的東西忽悠到自己腰包里。這種東西古人稱為“術”。這樣《周易》就逐漸的分成了“術”和“學”,到最后甚至渭涇分明。“學”是指有關于天地人生的大道理;“術”是指算卦的技巧。“學”的著作,歷代史籍中列入經學類的子部,十分尊崇。“術”的著作則列入“術數類”,雜部,是輕視的。所以古代的文人們,對待《周易》是“叫其理,玩其占”。讀書人學習《周易》,重在明白《周易》中經天緯地的大道理;至于占卜,則是讀書人業余玩的游戲,如同現在打麻將、玩撲克一樣。
現在我們或許明白了 《周易》并不是有些人眼里的封建迷信,而是我們中國文化中的大智慧,絕對不能拋棄。《周易》塑造了中國人的思維結構和思維模式。即使《易傳》中的一些占卜成分,我們也不能一概視之為封建迷信。因為遠古時期科技水平落后,很多事情不能像我們現代人一樣靠著先進的科學技術和儀器來預測事物的發展,只有靠占卜來作為自己心中的信仰和依據。在現代可以理解迷信,但在那個時期,就不能理解為迷信了。時代在變,歷史在不斷發展,人們的思想和信仰也在不斷的變,所以我們要唯物辯證的方法來看待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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