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大制,方為大貴,小病小制,方為小貴,無病無制,多為不貴”,這幾句話完全揭露了“用神”在命局中的主要用處。如果用神在命局中極為重要,作用很大,那麼即為大病大制,大貴之命,再遇歲運中行到用神旺地,即可飛煌騰達,青云直上,如果反過來講,四柱中五行適中,不偏不倚,用神的調衡用處不太重要,日主在命局中一直處于病傷不明顯的狀態,這樣的命造最多可以說是有福之人,很難成為貴命貴人,總之,有病有傷,在于去病去傷,以求中和。去之者大貴,不去者大貧,無病無傷,雖屬中和,必竟用神無用,難成大器,乃平常之命造也。該如何確定四柱取用神呢?現在就跟三通網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
四柱如何取用神原則
取用神之原則,雖在于扶弱抑強,以求適中,但一定還要扶抑適宜,合乎情理,故古人曰:“旺則抑之,如不可抑,反宜扶之,弱則扶之,如不可扶,反宜抑之,” 意思是如遇旺極之命局,抑之不住,反而有害,不如從其旺勢,而再扶之。遇弱極之命,扶之徒勞而無功,不如從其弱勢,而再抑之。
凡局成曲直、炎上、從革、稼墻、潤下五格者即必須按格局要求取用,以生助其氣者為用神,或以食、傷吐秀為用,或以財星為用,唯不宜見官殺克戰,遇之大兇。
凡命局中格局不成或失敗,用神錯雜不明,無明顯用神可取,即是取之,又被合住,或被沖克損傷,或被忌神阻劫,此時用神不但不能照顧日主,反而連累日主,若能遇歲運中沖破其合神,或合去其沖神,制去其阻神,使用神得力無阻,謂之歲運安頓,亦仍可以吉論。
補泄用神之法,只不過是旺者宜泄宜傷,衰者宜助宜幫。此理廣大精深,簡單明了,眾家雖對用神說法紛紛,也難越其范圍,總不能出此旺衰補泄之理,但唯一要明白的是,遇旺宜泄則取泄者為用,宜克則取克者為用,宜耗則取耗者為用,而“克、泄、耗”三字均能做到“旺者宜泄宜傷”之目的,其意義雖相同,用處卻載然不同也。還有衰者喜幫,則取幫者為用,喜助則取助者為用,雖“幫、助”二字均能做到“衰者宜幫宜助”之目的,但在實際應用中卻經常出現衰者遇幫則吉,遇助則兇,或遇助則吉,遇幫則兇等,故幫、助二字與克、泄、耗三字,必須要分開靈活用之,切不可一蓋而論。
取用神之意,一為補泄日主平衡,二為克化柱中之病神,能達到此兩條目的者,即為正確的用神,而有些雖能補泄日主旺衰,但柱中之病憂在,或有些雖能化局中之病,而日主卻旺衰仍舊,此皆不為兩全其美的用神也。
泄者:食傷者,克者:官殺也,耗者:正偏財也。如遇日主旺相,三者必選其一做用神,而日主旺相的原因不是因為柱中比動祿刃過多,即是印緩生身太重,此時柱中之比劫、印緩,即謂之“病”。
1、 凡遇柱中比劫、祿刃過旺者,即首取官殺克之為用,因官殺可克制日主之旺力,又能克制柱中之病神。
2、 凡遇柱中印緩生身過重,印緩為病神時,即首取財星為用,可消耗日旺氣,又可克制柱中之病神。
3、 若遇柱中合、會成比劫局,或比劫、印緩滿盤過重,日主極旺者,成順而不可逆,最喜有食、傷泄身吐秀為用,遇官殺悖之,則大兇。
幫者:比劫也,助者:印緩也;如遇日主衰弱休囚,二者必選其一為用神,而日主衰弱的原因,只因為柱中官殺、財星、食傷,三者過旺所致,對日主克、泄、耗太重,此時柱中官殺、財星或食傷,即謂之病。
1、 凡遇柱中官殺過旺,或合、會成官殺局者,應首選印緩生身泄官殺為用。
2、 凡遇柱中財星過旺,或合、會成財局者,應首取比劫為用,因比劫可幫身克財。取印緩為用,則印被財破,徒勞無功也。
3、 凡遇柱中食、傷過多,或合、會成食傷局者,應首取印緩為用,因印緩即可助身,又可克制食傷,兩全其美。
一、局中所用之物(或有用之物),為用神。如己日干生于酉月,天干透辛,則以辛為用神,辛為己之食神,即食神為用,此為食神格。但這個食神并不一定是使命局趨向綜合平衡之物,只是八字“有用”之物而已,見下。
二、使命局趨向綜合平衡的一種五行,為用神。承上,己生酉月,天干透辛。
①如果四柱其余干支中有許多己土比肩、戊土劫財、丙丁火印星,己雖生酉月泄氣,而日干仍然較旺,柱中又有壬癸水財星的話,可以取財星作為用神,如:
戊己辛癸
辰巳酉未
辛金得月令透干,金之力強,可取辛金為用(因辛金有用),為食神格,柱多比劫印星,日干強,取年上癸水為用神,為食神生財格,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秀氣流通,誠為美格,大運走水運,必然大吉大利,發福百端,金運次吉,也是好運。火運損了食神不利,木運平常,土運有吉有兇。此身旺,食神之利在于泄身、生財。
②如果四柱其余干支中戊己土、丙丁火少,日干又因為食神旺而泄氣過甚,日干衰,又宜以火土為用神,如:
庚己辛癸
午酉酉亥
此己土遭傷官食神重重泄氣,日干衰弱不堪,只可取午中的丁火、己土作為用神,大運必以火土(丙丁火制金,戊己土幫身)運方佳,雖然八字不平衡,但一走到是火土的大運流年,仍可發福非常。行金、水、木皆為兇運。此身弱,食神之弊在于泄身生財,己身尚不健全,何堪再見食神泄氣。
③如果四柱其余干支多甲乙木,日干雖弱有根,此甲乙木克身為緊,必要食神制去官殺方可言吉,如:
辛己乙乙
未巳酉亥
此己土日干雖弱,但坐下印綬,時逢比肩幫身,不致過弱,所懼者,兩重乙木通根透干,猛克己土,有殺先論殺,此殺星攻身為緊,妙在時上辛金透出,得月令力強,制伏乙木,則此辛、酉之金克去身邊之鬼,此命又當以辛金作為用神,大運行金運,自可發福,土運幫身亦吉,不可行火運,克去了食神為兇(由此可知,身弱不一定行印運就是好運)。此食神之利在于殺重身輕,舉動盡為牽制,日主喜食神,食神制伏七殺,一將當關,群邪自服,故本命又得以食神為用矣。
④如果四柱其余干支中丙丁火過甚,日干又強,則又宜以水克去丙丁火,以財損印,如:
辛己丁丙
未亥酉午
此不特丙丁火重重,生日干過多,且制了食神,必以壬癸水為用,以去其丙丁火,而衛護食神,大運行水,便是大吉之運。月令食神泄秀,今酉金被傷,必要水來救應,此柱中有壬水,大運仍宜水運為至美。此食神有病,要醫其食神也。
由以上例證可知,凡局中有用之物,為用神,而此有用之物,當以月令為先,月令本氣無取,可看月令所藏之物有無透干,若均無取,然后方能看別處(如例③)。此有用之物,有宜與不宜,宜則益之(如例①),過則損之(如例②),有病則醫之(如例④)。
以上非獨食神而言,其余諸多變化,要舉一反三,細心領悟。
四柱如何取用神方法
一、用神:
就是八字中存在的、對日主有益的、起決定性作用的那個字。對用神之字起幫扶作用者,稱為小用神。統一簡稱為用,但應事吉兇程度是有區別的,預測師的心中一定要區分的很清楚。
用神是根據八字中的作用關系來確定的,決不是簡單的身旺就用財官傷,身弱就用印比。一般情況下,克制忌神的那個字就是用神。
二、忌神:
就是八字中存在的、對日主為害最大的那個字。對忌神之字起幫扶作用者,稱為小忌神。統一簡稱為忌,但應事吉兇程度是有區別的,預測師的心中一定要區分的很清楚。一般情況下,三大格局的五種狀態各自有其固定的忌神。
三、定忌神、取用神的一般法則:
身弱:官殺為忌神,首取食傷制官殺為用神;如無食傷,取印梟化官殺為用。
身旺:比劫為忌神,首取官殺制比劫為用神;如無官殺,取食傷泄比劫為用。
從強:官殺為忌神,首取食傷制官殺為用神;如無食傷,取印梟化官殺為用。
從弱:比劫為忌神,首取官殺制比劫為用神;如無官殺,取食傷泄比劫為用。
化格:制化神者為忌神,取制約制化神者為用。
四、用神的作用:
用神的作用就是制忌神。無論是采取克的方式還是采取泄的方式。
醫院治病要先檢查、診斷,診斷出病人的病后,針對病情才能采取相應的治療方案。
八字預測也是這樣,局中的忌神就是病,看出病后,就要首先治病,因為這關系到人的身家性命。所以,取用神的目的就是制忌神,就是治病。如果有病不去治,或取來的用神不治病,用神將變的毫無意義,也就沒有取用神的必要了。
本質上講,用神是針對命局具體的病,再兼顧日主承受能力來取定,并不是根據日主的旺衰來取定。
五、用神、忌神的特點:
1、只有命局中存在的干(包括地支藏干)或支,才可取做命局中的用神、忌神。命局中不存在的干或支,在大運、流年上出現,叫行運用神、忌神。
2、用神、忌神一旦確定,在任何大運、流年上也不會改變,不隨大運、流年的變化而變化。
3、大運、流年與命局作用時,對局中的用神、忌神作用的結果起好作用,應吉事;作用的結果起壞作用,應兇事。
4、分析命局時,對局中用神、忌神的分析同等重要,吉兇大小視作用大小而定。
5、用神、忌神分等級。
取用十例:
例1:---------------壬寅 癸卯 甲戌 辛未
甲木生于春季得令,又有比、印相助;日主旺極,宜取耗者、泄者為用神,此造病在比劫過多,故首取時上正官克身制比劫為用。
例2:---------------戊申 壬戌 庚申 乙酉
日主庚金生于九月得令,地支又三會西方比劫局,天干乙庚化金,又可加力,局中一片旺金,日主成旺極無制之勢,幸有月上壬水食神泄氣吐秀,使日主之氣得以流通,故取月上食神為用。
例3:---------------丁酉 丙午 丁酉 己酉
柱 中身旺財旺,形成火金克戰之勢,得時上己土食神泄火生金,有通關之用,故應取食神轉化克戰為用。
例4:--------------己酉 丙寅 庚申 庚辰
日主庚金雖不得令,但有地支祿刃相助,又得時上辰土相生,應按弱中變旺來論,月上七殺透出,并且坐臨長生之地,足以克制旺身為用,此謂財殺相護也。如無地支寅木,則丙火無氣,難以為用,而無天干丙火,柱中金旺無制,地支寅木根枯則被切,此造貴在有財有殺,二者相護缺一不可。
例5:--------------癸亥 乙卯 壬申 乙巳
壬水失令,身臨長生,又有年柱比劫相助,此造明顯身旺、傷官旺,應取時上財星為用(此謂“傷官生財格”,泄傷官之旺氣也。)
例6:--------------戊辰 庚申 己酉 癸酉
日主己土失令,又逢地支一片旺金,泄身太重,無印生身制傷,只有取比劫代泄為用。
例7:--------------辛酉 丁酉 戊午 辛酉
日主戊土嚴重泄身太過,柱中食傷成群,己成“病”態,幸有二印生身制食、傷,足以為用(此謂傷官佩印格)。
例8:--------------己亥 丙寅 戊子 甲寅
口主失令、失勢,柱中七殺當權,日主極弱,應首取月上印緩生身化殺為用。
例9:--------------庚申 甲申 甲寅 辛未
日主甲木生與絕地,又逢官殺重疊,按弱來論,柱中無印緩化殺之力,唯有取比劫、耗殺幫身為用。
例10:------------戊戌 己未 辛酉 壬辰
柱中印旺身旺,己成旺極之勢,幸有時上傷官吐秀為用,其氣得以流通,謂之印旺逢傷,泄身之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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