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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時辰是幾小時

解夢佬

在沒有鐘表的古代,人們的計時方式完全是根據工作安排與生活需要而衍生出來的。中國先人的計時方法,主要包括十六時辰制、十二時辰制、十時辰制、百刻制等。而人們計時的工具主要有日晷、漏壺、渾天儀、圭表、更漏等。而古代計時單位也與現代有所不同,主要時、刻、更等。那麼古代的一個時辰是現代的幾個小時呢?

 

一個時辰是幾小時

 

在傳統中國我們現時每晝夜為24小時,而在古時則為12個時辰。古代的一個時辰相當于今天的兩個小時,所以,當鐘表剛剛傳入中國時,就有人把一個時辰叫做“大時”,新時間的一個鐘點叫做“小時”。以后,隨著鐘表的普及,“大時”一詞也就消失了,而“小時”卻沿用至今。

 

 

在中國古代,人們用“銅壺滴漏”的方法計時,把一晝夜分為十二時辰,即子、丑、寅、卯、辰、已、午、末、申酉、戌、亥,對應于今天的二十四小時。半夜十一點到一點的時間為子時,一點到三點為丑時,三點到五點為寅時,其余的以此類推。

 

子時:夜半,又名子夜、中夜,是十二時辰的第一個時辰,即北京時間23時至01時。“夜半”一詞常被古代文人用于詩詞之中,如:“姑蘇城外寒山寺,夜半鐘聲到客船。”(張繼《楓橋夜泊》),以及“可憐夜半虛前席,不問蒼生問鬼神。”(李商隱《賈生》)等。

 

丑時:雞鳴,又名荒雞,是十二時辰的第二個時辰,即北京時間01時至03時。“雞鳴”一詞,源于《春秋左傳正義》中“雞鳴而食,唯命是聽”之句。早于此例的句子里,即或有“雞鳴”,也均非特指時間,而僅僅是表示“雞叫了”這種情況。如:“風雨如晦,雞鳴不已。”(《詩經·風雨》)

 

寅時:平旦,又稱黎明,早晨,時是夜與日交接之際,即北京時間03時至05時。在《史記·李將軍傳》中,用了“平旦”這個詞,如:“平旦,李廣乃歸其大軍。”至于后來的詩詞中就用得更多了。

 

卯時:日出,又名日始,指太陽剛剛露臉,即北京時間05時至07時。在古代詩文中,人們使用“日出”這個時間名詞的例子不少,例如《史記·封禪書》載:“以遞日出。”

 

辰時:食時,又名早食,也就是吃飯時間,即北京時間07時至09時。“食時”一詞,早在《禮記》中就出現了。例如:“故君子仕則不稼,田則不漁,食時不力珍,大夫不坐羊,士不坐犬。”(《禮記·坊記》)

 

巳時:隅中,又名日禺,臨近中午時,即北京時間09時至11時。《淮南子·天文訓》最早出現“隅中”一詞:“……至于桑野,是謂晏食;至于衡陽,是謂隅中;至于昆吾,是謂正中。”

 

午時:日中,又名日正,即北京時間11時至13時。這個時間名詞在古籍中使用相當頻繁,如《列子·湯問》:“一兒曰:‘日初出大如車蓋,及日中則如盤盂,此不為遠者小而近者大乎?’”

 

未時:日昳,又名日跌、日央,太陽偏西為日跌,北京時間13時至15時。這個時間名詞最初見于《史記·天官書》,“日昳”的意義是,太陽過了中天偏斜向西邊。以中天為界,這時的太陽與隅中之日相對。

 

申時:哺時,又名日埔,夕食等,即北京時間15時至17時。古代漢族人民常常以“晡”這個字來代替“晡時”而寫入作品中,如杜甫的《徐步》:“整履步青蕪,荒庭日欲晡。”

 

酉時:日入,又名日落,傍晚,即北京時間17時至19時。古時人們將“日出”和“日入”分別作為白天和黑夜到來的標志。《元史·日歷志》云:“日出為晝,日入為夜。”當時人們生產勞動、休養生息就是以“日出”、“日入”為基本的簡易時間表的。

 

戌時:黃昏,又名日夕,日暮,傍晚,即北京時間19時至21時。最早使用“黃昏”一詞的是大詩人屈原。他在《離騷》中寫道:“昔君與我誠言兮,曰黃昏以為期,羌中道而改路。”

 

亥時:人定,又名定昏,即北京時間21時至23時。“人定”最早見于《后漢書·來歙傳》,而在中國古代第一首長篇敘事詩《孔雀東南飛》中,有“晻晻黃昏后,寂寂人定初”的詩句。

 

一炷香的時間是多久

 

“一盞茶”、“一頓飯”、“一袋煙”的時間都是古人模糊計時的時間單位,指做這些事情所需要的時間。一般來說,吃一盞茶加上中間聊天時間,大約需要十分鐘左右。而一頓飯則需要二十到三十分鐘。一袋煙是人吸完一煙鍋煙絲的時間,根據吸煙速度不同大約十到十五分鐘。

 

 

我們在武俠小說中經常看到“一炷香”的時間。這種計時方式起源于佛教“打禪七”。“打禪七”大約起源于明代,僧侶以七天為一個時間單位,每天以禪定修行為主,不再上早課、日課、晚課。僧侶們禪定時就燃香計時,稱為“坐香”;每支香間隔時繞佛像小跑活動筋骨,稱為“跑香”。現在中國佛教僧侶仍有“打禪七”,但已改用鐘表計時,只是在時刻表的名目上保留了燃香計時的痕跡。

 

打禪七每日用香計數各不相同,從凌晨四點到晚上十二點,燃香數從十一到二十四不等。這是因為線香本身長短、粗細、材質以及制作工藝各不相同,燃燒時的速度也有差異。據親測,某品牌檀香線香一支長 20 厘米,直徑 2 毫米,在室內燃燒約 50 分鐘;另一品牌檀香線香一支長 30 厘米,直徑 1。5 毫米,同樣條件下燃燒約 30 分鐘。可見一炷香時間并不確定。

 

仔細想想,在當時,這是一個很好的方法了,不受白天黑夜影響,攜帶方便,制作簡單,且能營造氣氛。那時的香皆為手工制作,且有標準,像現在的GB標準或ISO,不是可以隨便做的。一柱香燃盡約為半個時辰,即現在的一個小時。晚間打更的更夫也用香來確定時間,所以也叫“更香”。

 

曾經的計算時間的單位:一年有十二月,一月有五周,一周有六日,一時辰(2小時)有八刻,一刻(15分)【古時把一天做一百刻即14。4分一刻,曰15分一刻】,一盞茶(10分鐘)有兩柱香,一柱香(5分鐘)有五分,一分(60秒)有六彈指,一彈指(10秒)有十剎那。一剎那就是一秒鐘。

 

《僧祇律》記載:1剎那者為1念,20念為1瞬,20瞬為1彈指,20彈指為1羅預,20羅預為1須臾,1日1夜有30須臾。換算結果:須臾=48分鐘,彈指=7。2秒,瞬間=0。36秒,剎那=1念=0。018秒。須臾彈指瞬間剎那=1念。

 

“柱”在商務印書館第6版《現代漢語詞典》中解釋為“柱子”或“像柱子的東西”,第11版的《新華字典》對“柱子”的解釋為“建筑物中直立的起支撐作用的構件,多用木、石等制成”,常見詞為“偷梁換柱”“頂梁柱”“擎天柱”等,成語“膠柱鼓瑟”中的“柱”為“樂器瑟上調節聲音的短木”,還是起到支撐的木構件,可見“柱”并無量詞之用。

 

“炷”字在上述兩部字詞典中都有三個字義,一為“燈芯”,二專指“燒香”,三做為量詞,用于點燃的線香,如唐詩人韓偓的《秋村》:“絕粒看經香一炷,心知無事即長生”;宋蘇軾的《書雙竹湛師房二首》有“羨師此室才方丈,一炷清香盡日留”,都是此用法。唐詩人許渾的《秋夕宴李侍御宅》中的“燭換三條燼,香銷十炷灰”則是表示時間的長短。

 

一盞茶的時間是多久

 

時間是一個很奇妙的東西,人們用來衡量時間的東西也是非常多。一根煙、一炷香、一頓飯,最為奇葩的莫過于“等一會兒”。那麼一盞茶的時間是多久呢?

 

 

古代沒有時鐘計時,日晷也只能標示一個時辰(二個小時)的時間分別。所以小于一個時辰的時間,只好用一些生活上常做的事情來描述。例如:一盞茶、一柱香、一頓飯……而一盞茶,指的是那種有碟、有蓋的茶杯,喝的時候蓋子開一點喝,不要讓茶葉跑出來的那種杯子,所以喝的速度又比直接拿起一個普通杯喝茶來的慢多了。

 

一盞茶,這是古人表達時間的一種概念,一刻鐘,也就是十五分鐘。 一盞茶的時間其實也是一個形容詞,一盞茶指的是一碗茶從端上來到茶涼的時間。這個時間也是不確定的。夏天可能需要15分鐘,而冬天可能10分鐘都不到。

一壺酒的時間:一個時辰——兩小時。


一餐飯的時間:半個時辰——一小時。(古人講究細嚼慢咽,忌諱狼吞虎咽。現代人一餐飯是半個小時。)

 

一袋煙的時間:過去百姓自己用竹竿或樹根制作的煙斗,吸煙時,應該從腰間取出煙斗,然后用手在放置煙絲的布兜里取出煙絲,在前面放煙絲的小孔里放一捻〔就是食指和大拇指捏的一點煙絲〕煙絲,然后點火,嘴在另一頭吸,一般能吸3-4口煙,然后就把燃成煙灰〔一般都不能把煙絲全部燃完〕的煙絲和煙灰磕出來,整個過程大概需要1分鐘左右。

 

短時間的計量一般是指一日以內的時間劃分。年月日都可以通過天文觀測確定,而日以內的時間需要人為利用計時工具劃定。于是中國古代時間計量單位命名取決于時間計量工具,在生產力水平不高的時代,時間計量工具多種多樣,就形成了五花八門的時間計量單位。

 

中國先民最早還是根據太陽的位置時間點,如《兩小兒辯日》中有所謂“日初出”、“日中”,就是指早晨和中午時分;此外還有“未明”(太陽未升起)、“昏”(太陽將落未落)、“夕”(太陽已落)、“霄”(夜晚)等詞語。但這只是用來標識時刻,還不是將一日時間等分多少段后產生的“單位時間”。

 

古籍中最早記載的計時制是“百刻制”,即將一日的時間長度均分為一百刻,“一刻”即為單位時間,約合 14。4 分鐘。這源于中國古人使用的計時工具——刻漏,即滴水漏壺和帶有刻度浮尺的水桶組合。它的原理是自然重力環境下水滴滴下事件比較為均等,然后用浮尺顯示出滴水體積進而表示時間。《周禮》中記有“挈壺氏”專管王室計時,《史記》中也記載齊國戰將司馬穰苴與監莊軍賈相約,“立表下漏待賈”。可見即使是在移動的軍隊中也使用刻漏。

 

滿城漢墓出土的漢代漏壺。此時中國古人仍使用單壺,壺內有浮尺露于壺外,浮尺隨著壺內水面降低而降低,刻度也就隨之變化

 

秦漢之后,刻漏仍是主要的計時工具,《漢書》中常有“夜漏未盡一刻”、“夜漏下十刻”的記載。南北朝后十二時辰制大范圍普及,與百刻制融合,因一百不能被十二整除,一日的刻數偶有變化(一百零八刻、一百二十刻、九十六刻),但最終仍穩定在一百刻。

 

直到清代西洋鐘表大規模傳入,二十四時制與百刻制結合,一小時四刻,一日才確定為九十六刻。而計時工具蓋遍也讓百刻制最終被二十四時制代替。

 

清康熙年間制桐多級刻漏壺,此壺融合西洋計時方式,一天為九十六刻。

 

我們熟悉的“十二時辰制”本身并不包含單位時間,也就無所謂時間單位的長短。十二時辰制起源于利用太陽方位確定時間點。它用日晷作為時間計量工具,人們根據日影留在晷面上的位置確定時間。

 

中國古人將日晷一周等分為十二份或二十四份,用十二地支、四維、八干命名,形成十二時辰制和二十四時辰制。由于日晷使用方便,這種計時制度在南北朝后被廣泛采用,但是它的精確度比較差,歷代天文計時仍采用百刻制。

 

此外,皇室和官府在夜間值夜也有一套計時制度。漢代皇宮值夜,將一夜分為五更,自晚上七時開始記起,約兩小時一更,到早上五點。后來又將一更分為五點,一點約二十四分鐘。此后這道值更制度被延續下來。

 

除了上述官方認定的計時制度外,中國古人在民間還經常采用其他的詞匯表示時間。由于故人生活對時間的要求并不精確,所以這些時間計量詞匯指代的時間通常比較模糊。

 

一更是幾個小時

 

電視上打更時人們還會喊著:“天干物燥,小心火燭!”等提示語。民間雞叫的傳說:一更火,二更賊。 就是說雞在一更天叫,將會有火災,二更天叫有賊(聽說80%是準確的)。那麼古代的一更是幾個小時呢?

 

 

我國古代計時的四個單位是時、更、點、刻。時,也稱時辰。

 

古人計時,只根據天色把一日劃分為若干時段,如天將亮時為昧旦,日出為晨,太陽正中時為日中,日落之后為黃昏,夜晚叫宵或夕等等。后來,又將一晝夜分為十二等份,即十二個時辰。《左傳·昭公五年》杜預《注》,載有十二時辰的完整名日為:夜半、雞鳴、平旦、日出、食時、隅(yu)中、日中、日昳(die)、晡(bu)時、日入、黃昏、人定。

 

漢武帝時,以十二地支代表十二時辰,代替了原先的夜半、雞鳴、平旦……。每一時辰又分為兩個小時段,如子時為子初、子正,丑時為丑初、丑正……。這樣,一晝夜十二時細分為二十四小時,和現在的用法完全一致了。

 

天色法與地支法是古代詩文中常見的兩種紀時方法。如《孔雀東南飛》:“雞鳴入機織,夜夜不得息。”“奄奄黃昏后,寂寂人定初。”如《失街亭》:“魏兵自辰時困至戌時。”《景陽岡》:“可教往來客人于巳、午、未三個時辰過岡。”《祭妹文》:“果予以未時還家,而汝以辰時氣絕。”《群英會蔣干中計》:“從巳時直殺到未時。”

 

十二時辰和現代時段對照表

 

十二時辰完整名

 

天色     夜半     雞鳴     平旦     日出     食時     隅中     日中     日昳     晡時     日入     黃昏     人定

 

十二時辰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十二時辰分段名

 

子初     子正     丑初     丑正     寅初     寅正     卯初     卯正     辰初     辰正     巳初     巳正     午初     午正     未初     未正     申初     申正     酉初     酉正     戌初     戌正     亥初     亥正

 

現代時段

 

23時     24時     1時     2時     3時     4時     5時     6時     7時     8時     9時     10時     11時     12時     13時     14時     15時     16時     17時     18時     19時     20時     21時     22時     24時     

 

1時     2時     3時     4時     5時     6時     7時     8時     9時     0時     11時     12     時     13時     14時     15時     16時     17時     18時     19時     20時     21時     22時     23時

 

古人將夜里的時間還分為更和點。我國古代把夜晚分成五個時段,用鼓打更報時,所以叫作五更、五鼓,或稱五夜。一更也等于現在的二個小時,從晚上七時開始起更,一更指七時至九時,二更指九時至十一時,三更指十一時至次日凌晨一時,四更指一時至三時,五更指三時至五時。如《孔雀東南飛》:“仰頭相向鳴,夜夜達五更。”《群英會蔣干中計》:“伏枕聽時,軍中鼓打二更。”

 

又將一更分為五點,古代的1點合現代24分鐘。例如古代人說的“三更二點”,就是指夜間11時48分。往時北京紫禁城中有更鼓樓,黃昏后鼓樓鳴鐘108聲然后起更。南京、西安、天津等城市也建有鼓樓,每夜有更夫根據鼓樓上指示的時間打更報時,可說是保存舊習的表現。古人還將一晝夜等分為100刻,一刻合現在的14分24秒。古語中的“頃刻”、“少頃”,均指很短的時間。


一更漢代皇宮中值班人員分四個班次,開班、三次交班、收班,叫“五更”,因此,一夜有五更,兩更之間的時間為2。4小時。戌初一刻為一更,亥初三刻為二更,子時整為三更,丑正二刻為四更,寅正四刻為五更。

 

午時三刻是現在的幾點

 

午時:日中,又名日正、中午,中午11:00到中午13:00。依據道士的說法,中午太陽當頂,陽氣達到達極點,陰氣漸漸增加,在陰陽換柱之時,一般動物都躺著休息,只有馬還習慣地站著,甚至睡覺也站著,從不躺著。這樣,午時就屬馬了。

 

 

古代計時,一天分12時辰,在日晷上是十二個大區,指針的影子處于哪個區,就表明當時是那個時辰。但一個時辰有如今兩小時之久,不夠精確,于是在時辰內繼續細分,每個時辰分【時初】【時正】兩部分,各分四個部分,分別叫做【初刻】【正刻】,所以一個時辰工分八刻,相對較為精確。午時三刻是指午時的正時正刻,也就是【時正】段里的第三個【正刻】,即12點45分。有人說11點45分才是午時三刻,不對的,那個鐘點叫【午初三刻】。

 

十一點交午時,十一到十一點半為午時一刻,十一點半到十二點為午時二刻,十二點到十二點半為午時三刻,十二點半到下午一點就是午時四刻了。計算的關鍵在哪里呢?從前的一刻是代表半個小時(三十分鐘),今天的“刻”變化了,是指每十五分鐘一個交接點,類似幾何學里“線”與“點”的定義或者關系。一個時辰包括兩個小時,半個小時是一刻,計有四刻。我們現在的卻是,十五分鐘為一刻,一個時辰分成八刻了。

 

從明代起,朝廷基本確定午時三刻是斬殺囚犯的時候,因為這個時候陽氣最盛,被殺的囚犯陰魂收到的壓制最大,不至于作亂。除此以外,午時三刻的人精力最為蕭索,處于“伏枕”的邊緣。因此在這個時候處決犯人是處于一種人道的目的,可以減輕犯人的痛苦。在北京這個地區,12點45分,太陽高度角已經偏西,不是最大了,為什麼說陽氣最盛呢?


因為北京和西安有經度差異,北京是東經116度43分,西安是東經108度54分,兩地相差將近45分鐘,北京12點45分的時候,西安是整12點,日晷起源于西周,都城鎬京就在西安市附近,黃帝陵也在陜西境內,所以算時間可以按各朝代都城為中心(如北京)方位測量,而講到正午陽氣最大的時候,要以西安市為準。因此明代以后各朝代都定都北京,殺囚犯的時辰就定為午時三刻了。

 

一刻是幾個小時

 

“刻”是我國古代制定、沿用自成體系的計時法。百刻計時法最古老,使用的時間也最長。遠在周朝,已經用漏壺計時,它是靠銅壺里的水,一滴一滴往下漏來計算時間的長短的。它的工作原理是這樣的:在銅壺底鉆一個小孔,壺內豎一根刻有度數的箭,水灌滿銅壺后,從小孔一滴一滴漏下,水面緩慢下降,箭桿上表示時間的刻度就會逐一露出水面,一天一夜剛好滴盡,桿上的刻度也依次顯露從而知道時間,其單位自然就是“刻”了。

 

 

大約西周之前,古人就把一晝夜均分為一百刻(一刻等于14。4分)。漢代除使用百刻制外,還應用以太陽方位計時的方法。到隋唐時,為十二時辰計時,百刻制與十二時辰計時法并用,夜間還使用獨特的計時方法,這就是“更”。“更”是計時單位,一夜分五更,每更時間長短依夜的長短而定。

 

直到明末清初,西方機械鐘表傳入后,我國才改用一天二十四小時的計時法,但十二時辰仍沿用,每個時辰兩小時。為和二十四小時計時法相一致,我國古老的百克制演變為九十六刻制,一個時辰內分為八刻、一小時內分為四刻,一刻15分鐘,這樣一晝夜就為九十六刻,與世界通用的計時法相一致。

 

人們幾乎每天都要和鐘、表打交道,“幾點鐘”、“幾小時”這些話一天也不知要說幾遍。可是為什麼要把兩個鐘點之間的間隔稱為小時呢?既然有“小時”,又有沒有“大時”一詞呢?

 

其實,“大時”的確是有過的,“小時”也是從“大時”引申而來的。在中國古代,人們用“銅壺滴漏”的方法計時,把一晝夜分為十二個時辰,古代的一個時辰相當于今天的兩個小時,所以,當鐘表剛剛傳人中國時,就有人把一個時辰叫做“大時”,新的時間一個鐘點叫做“小時”。以后,隨著鐘表的普及,“大時”一詞也就消失了,而“小時”卻沿用至今。

 

一個時辰是幾刻鐘

 

古代用干支紀時。一晝夜為12時辰,用12地支表示,分別為子時(23點到凌晨1點)、丑時(1-3點)、寅時(3-5點)、卯時(5-7時)、辰時(7-9時)、巳時(9-11時)、午時(11-13點)、未時(13-15點)、申時(15-17點)、酉時(17-19點)、戌時(19-21點)、亥時(21-23點)。

 

 

同時,古人將一晝夜分為一百刻。古代常用漏壺計時,漏壺分播水壺和受水壺兩部。播水壺分二至四層,均有小孔,可滴水,最后流入受水壺,受水壺里有立箭,箭上刻分100刻,箭隨蓄水逐漸上升,露出刻數,以顯示時間。而一晝夜24小時為100刻,一個小時為4刻,一個時辰就是8刻,一刻用現在的時間表示就是14.4分鐘。

 

時以下的計量單位為“刻”,一個時辰分作八刻,每刻等于現時的十五分鐘。舊小說有“午時三刻開斬”之說,意即,在午時三刻鐘(差五分鐘到正午)時開刀問斬,此時陽氣最盛,陰氣即時消散,此罪大惡極之犯,應該“連鬼都不得做”,以示嚴懲。

刻以下為“字”,關于“字”,廣東廣西的粵語地區至今仍然使用,如“下午三點十個字”,其意即“十五點五十分”。據語言學家分析,粵語中所保留的“古漢語” 特別多,究其原因,蓋因古中原漢人流落嶺南,與中原人久離,其語言沒有與留在中原的人“與時俱進”。“字”以下的分法不詳,據《隋書律歷志》載,秒為古時間單位,秒以下為“忽”;如何換算,書上沒說清楚,只說:“‘秒’如芒這樣細;‘忽’如最細的蜘蛛絲”。

 

古代計時工具有哪些

 

中國古代計時器的創始時間不晚于戰國時代(公元前476~前222)。應用機械原理設計的計時器主要有兩大類,一類利用流體力學計時,有刻漏和后來出現的沙漏;一類采用機械傳動結構計時,有渾天儀、水運儀象臺等。此外,還有應用天文原理(大都根據日影方向測定時間)計時的日晷,它也是中國最古老的計時器之一。

 

 

人類最早使用的計時儀器是利用太陽的射影長短和方向來判斷時間的。前者稱為圭表,用來測量日中時間、定四季和辨方位;后者稱為日晷,用來測量時間。二者統稱為太陽鐘。

 

公元前1300~前1027年,中國殷商時期的甲骨文,已有使用圭表的記載。《詩經·國風·定之方中》篇有,“定之方中,作于楚宮。揆之以日,作于楚室……”。確切記載使用圭表的時間為公元前659年。

 

圭表等太陽鐘在陰天或夜間就失去效用。為此人們又發明了漏壺和沙漏、油燈鐘和蠟燭鐘等計時儀器。

 

圭表

 

又稱,日晷,日規。圭表中的“表”是一根垂直立在地面的標竿或石柱;“圭”是從表的跟腳上以水平位置伸向北方的一條石板。每當太陽轉到正南方向的時候,表影就落在圭面上。量出表影的長度,就可以推算出冬至、夏至等各節氣的時刻。表影最長的時候,冬至到了;表影最短的時候,夏至來臨了。它是我國創制最古老、使用最熟悉的一種天文儀器。

 

刻漏

 

又稱漏刻、漏壺。漏壺主要有泄水型和受水型兩類。早期的刻漏多為泄水型。水從漏壺底部側面流泄,格叉和關舌又上升,使浮在漏壺水面上的漏箭隨水面下降,由漏箭上的刻度指示時間。后來創造出受水型,水從漏壺以恒定的流量注入受水壺,浮在受水壺水面上的漏箭隨水面上升指示時間,提高了計時精度。

 

為了獲得恒定的流量,首先應使漏壺的水位保持恒定。其次,向受水壺注水的水管截面面積必須固定,水管采用“渴烏”(虹吸)原理,便于調整和修理。有兩種保持水位恒定或接近恒定的方法,均見于宋代楊甲著《六經圖》(刊于1153年)中的“齊國風挈壺氏圖”。圖中“唐制呂才(約公元600~650)定”刻漏是在漏壺上方加幾個補償壺,“今制燕肅(1030)定”刻漏采用溢流法,深四寸。多余的水由平水壺(下匱)通過竹注筒流入減水盎。燕肅創制的漏壺叫蓮花漏,北宋時曾風行各地。

 

《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全后漢文》中在桓譚(卒于公元56年)的文章里說刻漏度數因干、濕、冷、暖而異,在白天和夜間需要分別參照日晷和星宿核對。當時已認識到水溫和空氣濕度對刻漏計時精度的影響。

 

刻漏的最早記載見于《周禮》。已出土的文物中最古老的刻漏是西漢遺物,共3件,均為泄水型。其中以1976年內蒙古自治區伊克昭盟杭錦旗出土的青銅漏壺最為完整,并刻有明確紀年。比較完整的傳世刻漏有兩個,均為受水型:一個在北京中國歷史博物館,是元代延祐三年(1316)造;一個在北京故宮博物院,是清代制造。

 

沙漏

 

因刻漏冬天水易結冰,故有改用流沙驅動的。《明史·天文志》載明初詹希元創造了“五輪沙漏”。后來周述學加大了流沙孔,以防堵塞,改用六個輪子。宋濂(1310~1381)著《宋學士文集》記載了沙漏結構,有零件尺寸和減速齒輪各輪齒數,并說第五輪的軸梢沒有齒,而裝有指示時間的測景盤。

 

水運渾天儀

 

古代文獻中有漢武帝時(公元前140~前87)洛下閎、鮮于妄人作渾天儀之說,但未提到它的結構。

 

《晉書·天文志》記載東漢張衡 (公元78~139)制造渾天儀,說在密室中用漏水驅動,儀器指示的星辰出沒時間與天文觀察的結果相符。

 

 

《新唐書·天文志》對唐開元十三年(725)僧一行和梁令瓚設計的渾天儀有較詳細的記述。儀器上分別裝有日、月兩個輪環,用水輪驅動渾象。渾象每天轉一周,日環轉1/365周,儀器還裝有兩個木偶,分別擊鼓報刻,是一座上狹下廣的木建筑。

 

水運渾天儀是一具依靠水力而使其運轉,能模仿天體運行的儀器,并可以測定時間。這個渾天儀改進了漢代科學家張衡的設計,注水激輪,令其自轉,晝夜一周,除了表現星宿的運動以外,還能表現日升月落,當然比張衡的水運渾象儀更加精巧、復雜了。所以,當水運渾天儀造成之后,置于武成殿前,文武百僚觀看后,無不為其制作精妙,測定朔望、報告時辰準確而嘆服,共稱其妙。

 

特別需要提出的是在水運渾天儀上,還設有兩個木人,(相關文物遺跡“商州銅佛龕”)用齒輪帶動,一個木人每刻(古代把一晝夜分為一百刻)自動擊鼓,一個木人每辰(合現在兩個小時)自動撞鐘。這兩個木人當然應該說是運用機械原理而制成的古代機器人。這是一個十分巧妙的計時機械,是世界上最早的機械時鐘裝置,是現代機械類鐘表的祖先,比公元1370年西方才出現的威克鐘要早六個世紀,這充分顯示了中國古代勞動人民和科學家的聰明才智。

 

盡管這架水運渾天儀在使用了一段時間后,便因銅鐵漸澀,不能自轉而進入博物館了。但是,僧一行和梁令瓚卻以獲得天文鐘的發明權而永垂史冊。英國著名科技史家李約瑟博士在《中國科學技術史》第四卷中說:僧一行和梁令瓚所發明的平行聯動裝置,實質上就是最早的機械時鐘,是一切擒縱器的祖先,走在歐洲14世紀第一具機械時鐘的前面;西方關于鐘表裝置是14世紀早期歐洲的發明這一說法,是完全錯誤的。

 

水運渾天儀上刻有二十八宿,注水激輪,每天一周,恰恰與天體周日視運動一致。水運渾天儀一半在水柜里,柜的上框,有如地則自然撞鐘。整個水運渾天儀既能演示日、月、星辰的視運動,又能自動報時,有二木人,每刻(古代把一晝夜分做一百刻=0.24小時=14,4分鐘)擊鼓,每時辰(合現在兩小時)撞鐘。這是世界上最早將擒縱裝置應用于計時,比外國自鳴鐘的出現早了六百多年。一行等人的成就又超過了張衡。(也是最早的報時機器人)。

 

一行等以新制的黃道游儀觀測日月五星的運動,測量一些恒星的赤道坐標和對黃道的相對位置,發現這些恒星的位置同漢代所測結果有很大變動。

 

水運儀象臺

 

為北宋元祐三年(1088)蘇頌、韓公廉等人所制。他們于紹圣(1094~1097)初年著《新儀象法要》,載有總圖和部件圖多幅。這臺水運儀象臺高三丈五尺余, 寬二丈一尺,是一座上狹下廣的木建筑。臺的下層有提水裝置,由人力推動河車,帶動升水上輪和下輪(筒車),將水提到天河(受水槽),注入天池(蓄水池)。臺中平水壺保持水位恒定,并通過一定截面的水管向樞輪(水輪)上的受水壺流泄恒定流量的水,推動樞輪。樞輪通過傳動齒輪帶動晝夜機輪、渾象和渾儀。

 

水運儀象臺有一套比較復雜的齒輪傳動系統。 在樞輪的上方和圓周旁有“天衡”裝置──擒縱機構,這是計時機械世界史上繼一行之后的重大創造的繼續,它把樞輪的連續旋轉運動變為間歇旋轉運動。

 

在樞輪的上方和圓周旁有"天衡"裝置──擒縱機構。這是計時機械史上一項重大創造。它把樞輪的連續旋轉運動變為間歇旋轉運動。《新儀象法要》所載"天衡"圖未繪出樞輪和裝在樞輪上的受水壺,而書中的文字描述又僅寥寥數語:"樞輪直徑一丈一尺,以七十二輻雙植于一轂為三十六洪,束以三輞。每洪夾持受水壺一,總三十六壺,每壺長一尺,闊五寸,深四寸。于壺側置鐵撥牙以撥天衡關舌。"

 

因此對受水壺的結構,特別是它的工作原理有不同的推測,其中有一種方案采用了可傾式受水壺。當樞輪圓周上接受注水的受水壺積水不到一定的重量時,左天鎖擋住樞輪的一個輪輻,使樞輪不能轉動。當積水到達一定的重量時,樞權(重錘)不足以平衡受水壺重力時,受水壺圍繞轉軸向下傾轉。裝在壺側的鐵撥牙壓迫格叉和關舌下降,關舌通過天條帶動杠桿,使天關和左天鎖上提,樞輪得以轉動。轉過一個受水壺后,格叉和關舌又上升,天關連同左天鎖下落,樞輪的下一對輪輻又被擋住。右天鎖的作用是防止樞輪轉動時回彈。天權和樞權是兩個平衡重錘。天權用于平衡左天鎖和天關的一部分重力,可調整天衡機構的工作靈敏度。樞權用于調整樞輪轉動一對輪輻時受水壺所需的受水量,即間歇運動的周期,從而校正計時的誤差。

 

大明燈漏

 

1276年,中國元代的郭守敬制成大明燈漏。它是利用水力驅動,通過齒輪系及相當復雜的凸輪機構,帶動木偶進行“一刻鳴鐘、二刻鼓、三鉦、四鐃”的自動報時。

 

中國古代計時方法

 

計時方法(記時方法)是因應安排工作、生活的需要而衍生出來的。記時方法包括日期規劃和時間規劃。日期規劃,就是編制行事歷明確日期;時間規劃,就是明確日內時間的描述方法。明確日內時間的描述方法,是編制行事歷的基石;同時編織行事歷的方式,同樣反作用于時間的規劃。本次條主要討論時間規劃。

 

 

歷史上,中國古人的記時方法,主要有十六時辰制、十時辰制、百刻制、十二時辰制、以及隨佛教傳入的六十點法等。這里說的“時辰”,指的是時段。

 

十時辰制

 

十進制是自然而然的選擇,因此早期的歷法、時間才用了十進制。陰陽五行歷,屬于十月太陽歷;十時辰制,則是時間的十進制劃分。在十時辰的使用早期,選擇了若干關鍵性的自然現象、生物反射、生活習慣作為時間的節點,幫助人們認知時間。到后來,才逐漸轉變為使用數字、或天干等代碼來表述。

 

據《隋書.天文志》,白天的五個時間節點為:朝、禺、中、晡、夕;夜晚的五個時間節點為:甲、乙、丙、丁、戊。夜晚的五個時間節點,逐漸轉變為夜間安全巡邏時的附加授時節點,稱為五鼓、五更,一直延續到清末。

 

百刻制

 

百刻制是十時辰制的進一步劃分,即把十時辰進一步劃分成均衡的一百刻。百刻制可能起源于商代,有出土的漢代日晷,盤面上的刻度為一百刻中可能用到的69刻。另一方面,人們對時間測量精度的要求及百刻制的提出,推動了銅壺滴漏的產生(畢竟百等分圓周,對于兩千年前的古人來說,難度不小)。

 

漢時曾把它改造為百二十刻,南朝梁改為九十六刻、一百零八刻,幾經反復,直至明末歐洲天文學知識傳入才又提出九十六刻制的改革,清初定為正式的制度。

 

十六時辰制

 

十六時辰制是歷算的副產品。中國早期的歷法,從陰陽五行歷轉變為四時八節歷,歷算過程中,將一年切分為十二個月時,會出現以16為分母的分數。古代人很早就認識到,一年的長度為365又1/4天,切分為12個月,則每個月30又7/16天。十六時辰制,就是配合歷算而進行的時間劃分。

 

《淮南子·天文訓》中有記錄十六時辰的十六個時間節點中的十五個:晨明、朏明、旦明、蚤(早)食、宴(晚)食、隅中、正中、少還、晡時、大還、高舂、下舂、縣(懸)東、黃昏、定昏。

 

十二時辰制

 

西周開始,中國的歷法逐漸穩定了一歲十二個月的概念。以日比作歲,也采用十二時辰劃分一日、并將日期切分點(換日點)固定在夜半。

 

十二時辰的十二個時間節點(起點),為十二時。漢代命名為夜半、雞鳴、平旦、日出、食時、隅中、日中、日昳、晡時、日入、黃昏、人定。隨著人們工作、生活的多元化,逐漸詞不達意,遂改用十二地支來表示,以夜半子時、凌晨兩點丑時、凌晨四點寅時、早晨六點卯時、上午八點辰時、上午十點巳時、中午十二點午時、下午兩點未時、下午四點申時、傍晚六點酉時、晚上八點戌時、晚上十點亥時。

 

宋代開始,中國出現了機械式司辰,通過齒輪帶動轉盤,帶動持時辰牌的小木人出現在視野中。當時間處于兩個時辰之間時,出現在視野的時辰牌與原先的表述方式不一致。于是,時間的表述方式采用兩個基準:時辰牌初現、時辰牌居正位,亦即時初、時正。

 

時刻制、更點制

 

時刻制是十二時和一百刻配合使用。早期的表述方法為“時x刻”,即“時后第x刻”;宋代以后為“時初x刻、時正x刻”,即“時初現后第x刻、時正位后第x刻”。

 

隨著佛教的傳入,印度的一日六十的分法傳入中國,與十時辰制配合使用,形成了更點制。常用表述方法有x籌y點、x鼓y點、x更y點。x籌y點,反映了十時辰制在歷算中比十二時辰制更便于籌算。鐘鼓樓授時,通常鼓聲為更、鐘聲為點。古代城市實行宵禁,定時開門、關門,早晨開城門時間并不是太重要,因此人們通常會注意到相當頻繁的鐘聲;晚上關城門時間則需要關注(不注意就得睡城里大街上),因此凈街鼓(起更)必然是關注焦點。注意點的差別,衍生了一個詞匯“晨鐘暮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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