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社會要想成就大的事業,都必須有一個團隊,只有團體的力量得到發揮,事業的成功才能實現。
一個人力量終究是有限的,合作才能共贏,但是我們不能盲目合作,那麼我來看看事業中不宜合作的八字特征。
事業中不宜合作的八字特征
1、兩個人四柱具有很多沖、刑、克、害的人
兩個人的事業的合作,首先是要能夠相互溝通,意見能夠統一。
八字中相沖,主雙方必然具有很大的沖突;八字中的相刑,一般均是不能順生,比如子、卯相刑,就是同一陰陽屬性的兩個五行之間的相生的關系,顯得非常的不情愿;或者兩個地支地支藏干的中氣、余氣相沖、相克;八字中的相害,就是具有相互妨害,相互傷害的意思。
兩個人的八字中多見六沖,三刑、六害等等,體現出兩個所稟賦的五行專氣難以諧和,在一起共事,必然矛盾多多,相互戒備、提防對方,內耗很大,無法達成合力。尤其是年柱和日柱地支相沖帶克的人,彼此合作難度更大。
即使相沖、相刑、相害的結果,為對方喜用,事情雖然有好的結果,但也表明雙方之間容易有較大的沖突;而且也必然產生內耗。所以,兩個人的八字中具有這類信息的人,不宜成為事業上的合作伙伴。
相反,兩個人八字中相生、相合、相會多的人,說明他們個性相投,往往意見能夠統一,容易達成事業目標。如果他們之間互為喜用生合,匯聚,則就更利于事業做大、做強,相互誰也離不開誰。
2、八字中身旺,八字中無財官、印綬可用的人
身弱八字中無財官,或者財官雖旺,行運不能擔當財、官、印綬。
兩個人事業上的合作,大多與利益關聯。八字中的財星,自然代表利益,財星為喜用的人,自然利于求財;官星、印星自然代表事業、職業、行業,官星、印星為喜用的,自然有利于事業目標的達成,而有獲取名利的機緣。只要行運得當,一般說來,名利自然垂手可得。
當然如果八字中財星、官星、或者印星三者無一為喜用,則說明這個人與財利、事業和名份均缺乏緣分,所以不利自己在事業方面的合作。
而且八字中財官印無一喜用的人,大多都是以比劫和食傷為忌,這種人往往是以比劫和食傷為喜用的人,不是猜疑心重,就是個人中心主義,很難與人共同完成事業。
另外,順便說明一下,事業上的合作伙伴,如果是求財一類的合作事業,應該多選擇財星為喜用,行運又處于利于求財階段的人;或者是八字組合趨向財星,行運能夠擔當財星的人;其他的事業合作伙伴,多應應選擇官、印為主星,行運又處于有利于建功立業的人。
比如:官星為用,行運在財、官的人;印星為喜用,行運在官、印官之旺地的人。
3、八字中雙方的旺神,不能成為對方喜用神的人
合作伙伴的選擇,多應該選擇雙方能夠互補的人,這樣不僅可以彌補自己的不足,同時,也能發揮各自的長處,達成相互共贏的目標。
如果,只是自己得益,而對方受損,這樣的合作自然無法持續。合作伙伴,雙方的旺神,為各自的喜用神的話,自然能夠相互取長補短,彼此相互吸引,達到共贏。
但是,最好不要出現,各自的旺神,相互沖戰的局面,否則,也要難免會因為利益爭奪,而產生重大的矛盾和沖突;相生、相合為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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