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爻占卜預測學是古人觀察大自然運行規律總結出來的一項預測學之一。預測人將三枚銅錢放于手中,雙手緊扣,思其所測之事,讓所測信息融貫于銅錢之中,合掌搖晃后放入卦盤中,擲六次而成卦。
卦的變動爻位的特征,六神的組合對應不同的時間的不同預支事情的吉兇,判斷事物的發展過程和結果。
六爻預測學基礎知識
1、五行生克
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2、六親生克
子孫生妻財,妻財生官鬼,官鬼生父母,父母生兄弟,兄弟生子孫。
生我者為原神,如子孫為妻財之元辰也。
子孫克官鬼,官鬼克兄弟,兄弟克妻財,妻財克父母,父母克子孫。
克我者為忌神,如子孫為官鬼之忌神也。
元神動能生,忌辰動能克,我生者動,謂之貪生,又謂之泄氣,喜忌俱減矣。
3、起六神法
甲乙起青龍,
丙丁起朱雀,
戊日起勾陳,
巳日起騰蛇,
庚辛起白虎,
壬癸起玄武。
六位輪轉俱從下起至上。
4、年上起月法
甲巳之年丙作首,
乙庚之歲戊為頭,
丙辛便向庚寅起,
丁壬壬上順行流,
更有戌癸起何處,
正月還從甲上求。
5、日上起時法
甲巳還加甲,
乙庚丙作初,
丙辛從戊起,
丁壬庚子居,
戊癸何方法,
當從壬子求。
6、先天八卦序: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
7、范圍先天數:一水,二火,三木,四金,五土。
8、進神退神
甲子甲午為陽進神,巳卯巳酉為陰進神。又亥化子,丑化辰,寅化卯,巳化午,未化戌,申化酉,俱是。遇進神,則吉盛兇多也。壬辰壬戌曰陽退神,丁丑丁未曰陰退神。又子變亥,辰變丑,卯變寅,午變巳,戌變未,酉變申,俱是。遇退神,則兇衰吉滅也。
9、用神
父母爻
占父母,即以卦中之父母爻為用神。占祖父母、伯叔、姑姨父母,凡在我父母之上,或與我父母同輩之親,及師長、妻父母、乳母、拜認之父母、三父八母,或仆占主人,皆以父母爻為用神。占天地、占城池、墻垣、宅舍、屋宇、舟車、衣服、雨具、綢緞、布疋、氈貨,及章奏、文書、文章、書館、契約,亦以父母爻為用神。物類眾多,在人通變,一切庇護我身者是也。
官鬼爻
占功名、占官府、雷霆、鬼神、妻占夫,皆以官鬼爻為用神。占亂臣、賊盜、邪祟,亦以官鬼爻為用神,物類亦多,一切拘束我身者是也。
兄弟爻
占兄弟、姊妹、族中兄弟、姑姨、姊妹、姊妹丈,及結義弟兄,皆以兄弟爻為用神。
按:兄弟乃同類之人,彼得志則欺凌,見財則爭奪。所以占財物,以之為劫財之神;占謀事,以之為阻隔之神;占妻妾俾仆,以之為刑傷克害之神。
占姊妹丈,以兄弟爻為用神,予屢得驗。至占表兄弟,以兄弟爻為用神而不驗,還以應為用神者是。
妻財爻
占妻妾、俾仆、下役,凡我驅使之人,皆以妻財爻為用神。占貨財、珠寶、金銀、倉庫錢糧,一切使用之財物什器,亦以妻財爻為用神。
子孫爻
占子孫、占女、女婿、侄甥、門徒,凡在我子孫輩中,皆以子孫爻為用神,占忠臣、良將、醫人、花餌、僧道、兵卒,皆以子孫爻為用神。占六畜、禽鳥,亦以子孫爻為用神。
按:子孫為福德之神,為制鬼之神,為解憂之神,故謂子孫為福神,諸事見之為喜。獨占功名者忌之,故又為剝官削職之神。
10、用神、元神、忌神、仇神
用神者,即前各類之用神。
元神者,生用神之爻,即為元神。
忌神者,克用神之爻,即為忌神。
仇神者,克制元神不能生用神,反生忌神而克害用神,即為仇神。
假令金為用神,生金者土,土為元神;克金者火,火為忌神;克土生火者木,木為仇神。
元神、忌神、衰旺
元神雖生用神,須旺相方能生得用神。
能生用神者有五:
元神旺相,或臨日月,或得日月動爻生扶者,一也。
元神動,化回頭生,及化進神者,二也。
元神長生、帝旺于日辰,三也。
元神與忌神同動,四也。
元神旺動,臨空、化空,五也。
此五者,乃有力之元神也,諸占皆吉。
按:古以臨空、化空為無用,非也。殊不知動不為空,待沖空、實空之日,而為有用。
無用之元神
元神雖現,又有不能生用神者六:
元神休囚不動,或動而休囚,又被傷克,一也。
元神休囚,又逢旬空、月破,二也。
元神休囚,動化退神,三也。
元神衰而又絕,四也。
元神入三墓,五也。
元神休囚,動而化絕、化克、化破、化散,六也。
以上見生不生,乃無用之元神也,雖有如無。
有力之忌神
忌神動而克害用神者五:
忌神旺相,或遇日月動爻生扶,或臨日月,一也。
忌神動,化回頭生、化進神,二也。
忌神旺動,臨空、化空,三也。
忌神長生帝旺于日辰,四也。
忌神與仇神同動,五也。
以上乃有力之忌神,勢同斧鉞,諸占大兇。
忌神動不克用神
忌神雖動,又有不能克用神者七:
忌神休囚不動,動而休囚,被日月動爻克,一也。
忌神靜,臨空破,二也。
忌神入三墓,三也。
忌神衰,動化退神,四也。
忌神衰而又絕,五也。
忌神動,化絕、化克、化破、化散,六也。
忌神與元神同動,七也。
以上乃無力之忌神也,諸占化兇為吉。
按,上論元神忌神之有力無力者,總貴用神有氣。倘若用神無根,謂之元神有力亦難生,忌神無力亦休喜。
凡忌神仇神,宜于逢克。有月克、日克、動爻克、用神動化回頭克。此四者,用神、元神但逢一克,他處不見生扶者,即為兇兆,占吉事,樂極悲生;占兇事,須宜急避。
克處逢生
受此處之克,得彼處之生,即為克處逢生。大凡用神元神,以克少生多為吉;忌神,以生多克少為兇。故忌神宜克不宜生。
11、動靜生克
六爻安靜,旺相之爻,可以生得休囚之爻,亦可以克得休囚之爻。蓋旺相者,如有力之人也。動變生克沖合卦有動爻,動而必變。夫變出之爻,能生克沖合本位之動爻,不能生克他爻,而他爻與本位之動爻,亦不能生克變爻。
12、四時旺相
正月建寅,寅木旺,卯木次之;二月建卯,卯木旺,寅木次之。正、二月,木旺生火,火為相,其余金、水、土,俱作休囚。
三月建辰,辰土旺;丑未之土次之。土生金,金為相,木雖不旺,猶有余氣,其余水、火,俱作休囚。
四月建巳,巳火旺,午火次之;五月建午,午火旺,巳火次之。四、五月,火旺生土,土為相,其余金、木、水,俱作休囚。
六月建未,未土旺,辰戌之土次之。土生金,金為相,火雖衰矣,猶有余氣。其余木、水,俱作休囚。
七月建申,申金旺,酉金次之;八月建酉,酉金旺,申金次之。七、八月,金旺生水,水為相,其余木、火、土,俱作休囚。
九月建戌,戌土旺,丑未之土次之。土生金,金為相,其余木、火、水,俱作休囚。
十月建亥,亥水旺,子水次之;十一月建子,子水旺,亥水次之。十、十一月,水旺生木,木為相,其余金、土、火,俱作休囚。
十二月建丑,丑土旺,辰戌之土次之。土生金,金為相,水雖衰,猶有余氣。其余木、火,俱作休囚。
13、月將
月將掌一月之權,司三旬之令。
月將即是月建,又為月令,一月三十日內,當權得令。
操持萬卜之提綱,巡查六爻之善惡,能助卦爻之衰弱,能挫爻象之旺強,制服動變之爻,扶起飛伏之用。
月建乃當權之主帥,萬卜以之為綱領。爻之衰弱者,能生之、合之、比之、拱之、扶之,衰而亦旺;爻之強旺者,能沖之、克之、刑之、破之,旺而亦衰。
卦有變爻克制動爻者,月建能制服變爻;卦有動爻克制靜爻者,月建亦能制服動爻;用神伏藏,被飛神壓住者,月建能沖克飛神,生助伏神,以之為用。
爻逢月合而有用,爻逢月破以無功。
14、日辰
子水,丑土,寅木,卯木,辰土,巳火,午火,未土,申金,酉金,戌土,亥水。
日辰為六爻之主宰,司四時之旺相。
日辰,即本日之日辰,又為日建。前章言月令司三旬之令,令于春則生,令于秋則殺,春夏秋冬,各令其時。獨日辰不然,四時俱旺,操生殺之權,與月建同功。
沖旺相之靜爻,即為暗動,沖衰弱之靜爻,則為日破。
爻之旺而靜者,沖之則為暗動,愈得其力;爻之衰而靜者,沖之則為日破,愈加無用。
沖空即起,沖合即開。爻之衰弱,能生扶拱合,如時雨以滋苗;爻之強旺,能克害刑沖,似秋霜之殺草。
爻遇旬空,日辰沖起而為用,謂之沖空則實;爻逢合住,遇日建以沖開,謂之合處逢沖。但兇神合處喜逢沖,吉神合住又不宜沖也。
爻之衰弱者,能生之、合之、旺之;同類者,比之、扶之;爻之強旺者,能刑之、沖之、克之、絕之、墓之。
按:旺之者,爻之帝旺于日也。比之者,爻與日月同也。扶之、拱之者,爻與日月同類也。墓之、絕之者,爻墓絕于日也。
爻旺而動,沖之愈動,爻衰而動,沖之則散。
卜書云:爻逢月建,日沖而不散,是明知當令不畏日沖矣。及講論禍福,不拘旺相休囚,概以散論。又最重者散,獨予屢試絕不應乎散,因知神兆機于動,動則必驗,何嘗見其散也。旺相者,沖之愈強,休囚無氣者,間或有散,亦百中僅一二也。
逢月破而不破,遇沖克以無傷。
爻臨日建,月沖不破,月克無傷,逢動爻之克,亦不為害,化回頭之克,亦不為殃。似此之強,如山如陵,似與月建同權,中天日麗,旺相之極。
生多克少,錦上添花;生少克多,寡難敵眾。
爻臨日建,卦中又有動爻生扶者,似錦上添花。爻臨日建,而月建動爻同來克者,如寡不敵眾。即如酉月卯日占卦,爻臨卯木,謂之“逢破不破”,設使爻中又動出申酉之金,或卯爻動化申酉,此之謂“寡不敵眾”,破亦為破,傷亦為傷。他仿此。
月建合爻,則為月合,乃有用之爻也。月建沖爻,即為月破,乃無用之爻也。
月建不入爻,亦為有用,月建一入卦,愈見剛強。
卦無用神,即以月建為用神,不必尋取伏神。月建入卦,動而作元神者,為福更大;動而作忌神者,為禍尤深;不入卦者,緩之。
爻值月建,旺相當權,逢空不空,逢傷無害。
古有此說,予試不然,在旬內者,畢竟為空。
15、六合
子與丑合。寅與亥合。卯與戌合。辰與酉合。巳與申合。午與未合。
相合之法有六:
日月合爻者,一也。如丑月占得坎卦,世爻子水與月建作合是也。
爻與爻合者,二也。如占得天地否卦,世應二爻俱動,卯與戌合是也。但有一爻不動,亦不為合。
爻動化合者,三也。如占得天風姤卦,世爻丑動,化出子水作合是也。
卦逢六合者,四也。如占得天地否卦,內外六爻自相和合者是也,不動亦是。
六沖卦變六合者,五也。如占得乾為天卦,乃八純六沖之卦,若外卦三爻俱動,變為乾之泰卦,謂之六沖而變六合是也。
六合卦變六合者,六也。如占得旅卦變賁卦是也。
爻之合者,靜而逢合,曰合起;動而逢合,曰合絆;爻與爻合,曰合好;爻動化合,曰化扶。
爻靜,或與日月動爻合者,得合而起,即使爻值休囚,亦有旺相之意。爻動,或與日月動爻合者,謂之動逢合而絆住,反不能動之意。爻動與動爻相合,乃得他來合我,與我和好相助之意。爻動,化出之爻,回頭相合者,謂之化扶,得他扶助之意。
凡得諸合,諸占皆以為吉。占名名成,占利利就,占婚必成,占身發跡,占宅興旺,占風水聚氣藏風,占求謀遂心合意。然必用神有氣相宜,用若失陷無濟。卜書云:萬事喜欣三六合,諸事久遠,有始有終。然吉事逢之必就,兇事逢之,歸結不易。
16、三合
申子辰,合成水局。巳酉丑,合成金局。寅午戌,合成火局。亥卯未,合成木局。
此三合者有四:
一卦之內,有三爻動而合局者,一也。
兩爻動,一爻不動,亦成合局者,二也。
有內卦初爻、三爻動,動而變出之爻成三合者,三也。
有外卦四爻、六爻動,動而變出之爻成三合者,四也。
予按:此三合局者,有兇有吉。
如占功名,合成官局,曰官旺;倘合成財局,曰財旺生官;倘合成子孫局者,乃傷官之神也。
占求財,如合成財局,曰財庫;合成子孫局者,曰子局生財;倘合成兄弟之局,乃破敗耗財阻隔之神也。
占祖塋家宅,宜父母爻而合局;占婚姻夫婦,宜財官旺而合局。
占久遠喜慶事,宜于成局,永遠堅牢;若占官訟憂疑事而合局者,終身錮結其心,難于消釋。
但三合其局者,用神旺,則無不為吉,尤要世爻在局為美。若世不在局,亦須局生世爻,始以吉斷。倘局克世爻,則以兇推。至于日建月建,但有一在局中,曰局旺,更吉。
三爻若止兩爻動,不為成局。,須待后來之月日補湊,合成其局,謂之虛一待用。一爻明動,一爻暗動,亦作兩爻動。
三合局中,有一值空破者,待填實之日月成之。有一爻入墓者,待沖開之日成之。
更有當知者:如占功名,三合官局而生世者,利于我;生應者,利于他。占財,財局生世,利于我;生應,利于他。占出行,用神在三合之內,被合而留。占行人,用神在三合之內,被合不返。
又有內卦外卦而成三合者,須分內外。如占家宅,若居內宅,不宜外卦克內,若居外宅,須宜內卦生外。如占彼此之形者,內卦為我,外卦為他,外卦合局而生內卦者為吉,克內卦者為兇。
六爻預測方法
1、六沖
子午相沖。丑未相沖。寅申相沖。卯酉相沖。辰戌相沖。巳亥相沖。
相沖之法有六:
日月沖爻者,一也。
卦逢六沖者,二也。
六合卦變六沖者,三也。
六沖卦變六沖者,四也。
動爻變沖者,五也。
爻與爻沖者,六也。
沖者,散也。凡占兇事,宜于沖散;占吉事,則不宜。亦必兼用神而言,用神若旺,雖沖不礙;用神失陷,兇而又兇。至六合卦變六沖者,用神縱旺,亦始吉終兇,圖事雖成,有頭無尾。
爻沖有五:爻遇月沖,為月破;爻遇日沖,為暗動;休囚而遇日沖,謂日破;動爻自化回頭沖,如逢仇敵;爻遇爻沖,謂之相擊。以六沖卦,諸占不吉。予屢試之,用神失陷,實不為吉,用若得地,須以用神斷之。惟占病,有遠近之分,不用用神,近病逢沖即愈,久病逢沖則死。及占風水,六沖主飛砂走石,亦非久遠之象。其余必兼用神而言。凡得六合變六沖者,諸占先合后離,先親后疏,先榮后悴,得而復失,成而復敗,事諧而又變也。惟占官非、盜賊、結絕事者最宜。
2、暗動
靜爻休囚,日辰沖之,曰日破;靜爻旺相,日辰沖之,為暗動。
暗動者,有喜有忌。用神休囚,得元神暗動以相生;忌神明動于卦中,得元神暗動以生用者,皆謂之喜。用神休囚無助,若遇忌神暗動,克害用神者,則謂之忌。
古以暗動,福來而不知,禍來而不覺。又曰:吉兇之力則半,遲速之應則緩。究竟何嘗不知不覺,又何嘗緩耶。動散。古以日辰沖動爻,謂之沖散,又以爻動沖爻,亦能沖散。予屢試之,旺相者,沖之不散;有氣者,沖之不散;休囚者,間有沖散,亦千百中之一二耳。蓋神兆機于動,動必有因,雖則今日受制,后逢值日而不散也。
3、卦變生克墓絕
卦之變者,有變生、變克、變墓、變絕、變比和,予得驗者,凡遇卦化克者,不論用神之衰旺,悉以兇推。
4、反伏吟
卦有卦變,爻有爻變。卦變者,內外動而反吟,同一卦也。一、反吟內卦反吟,內則不安;外卦反吟,外則不寧;內外反吟,內外不安之象。皆主成而敗、敗而成,有能無、無能有,得而失、失而得,來而去、去而來,散而聚、聚而散,動而思靜、靜而思動。
占功名,用爻旺相,遷而又遷,升往他處,仍復升來。用神失陷,或降或升,或得或失。占財物,聚散不常,買賣經營,時興時廢。占墳塋宅舍,欲遷不遷,或遷之而再遷,或目下就有遷移之事。占已經久遠之事,目前即有變動。占天時,晴而即雨,雨而又晴。占婚姻,反復難成。占疾病,愈而又病。占盜賊、官非,見而又見。占出行,至中途而亦反,即到彼而事無成。
占行人,外卦反吟者,用神旺相必歸,不然亦移他處。居外而占家宅者,內卦反吟,家庭人口不安。占彼此之形勢者,內反吟,我亂他定;外反吟,他亂我定。
以上用旺相,不變沖克者,雖則反伏,事亦必成,第恐用神化回頭之沖克者,即如卦變,大兇之象。
伏吟
伏吟卦者,有內外伏吟。內外伏吟者,內外憂郁呻吟之象。
又有內卦動變伏吟,則內呻吟;外卦動變伏吟,則外不寧。
占名者,久困宦途,淹留仕路;占利者,財源耗散,本利消乏;占墳墓宅舍,欲遷不能,守之不利;占婚姻,憂而不樂;占疾病,久病呻吟;占口舌官非,事難歸結;占出行,艱于動轉;占行人,在外憂愁;占彼此之形勢,內卦為我,外卦為他,內伏吟,我心不開;外伏吟,他意不安。
按:伏吟較之反吟,反吟有沖有克,用神受克,得禍匪輕。伏吟之卦,用神旺相,沖開之年月,其志則伸;用神休囚,沖開之年月,憂郁而已。
5、旬空
甲子旬中,戌亥空。甲戌旬中,申酉空。甲申旬中,午未空。
甲午旬中,辰巳空。甲辰旬中,寅卯空。甲寅旬中,子丑空。
何謂旬空?如甲子至癸酉日為一旬,此十日之內并無戌亥,所以爻逢戌亥為空亡,又名旬空。
旬空者,如甲子至癸酉日為一旬,此十日之內,并無戌亥,所以以亥為空亡又名旬空。
旬空之法,諸書之論太繁,有真空、假空、動空、沖空、填空、援空、無故自空、有故而空、墓絕空、害空、安空、破空。
野鶴曰:旺不為空,動不為空,動而化空,伏而旺相,皆不為空,有日建動爻生扶者,亦不為空,月破為空,有氣不動亦為空,伏而被克亦為空,真空為空。(真空者,春土、夏金、秋是木,三冬逢火是真空。)
余初學卜,凡遇旬空,茫然莫辨,欲斷為到底全空,卻又應乎填實之日而不空,以之為不空,卻又到底全空。后得多占之法,凡遇旬空,命之再占,卦吉者,許之出旬而不空;卦兇者,許之空矣。
6、生旺墓絕
長生,沐浴,冠帶,臨官,帝旺,衰,病,死,墓,絕,胎,養。
余得驗者,止驗生旺墓絕,其余不驗,不必用也。
金長生在巳,旺在酉,墓在丑,絕在寅。
木長生在亥,旺在卯,墓在未,絕在申。
火長生在寅,旺在午,墓在戌,絕在亥。
水、土長生在申,旺在子,墓在辰,絕在巳。
且如主事爻屬木,若在亥日占卦,即是主事爻長生于亥日;若在卯日占卦,木旺于卯;若在未日占卦,木墓于未;若在申日占卦,木絕于申。
又如主事爻屬木,卦中動出亥爻者,亦謂之主事爻遇長生;動出未爻者,謂之主事爻入動墓;動出申金者,謂之主事爻逢絕;動出卯爻者,謂之主事爻值旺。
又如主事爻屬木,動而變出亥水者,謂之化長生;動而變出卯木者,謂之化旺;動而變出未土者,謂之化墓;動而變出申金者,謂之化絕。
覺子曰:金雖長生在巳,須宜金爻旺相,或日月動爻生扶,再遇巳日占卦,或是卦中動出巳爻,或是金爻動而化出巳火,皆謂之遇長生。倘若金爻休囚無氣,再遇巳午火多者,烈火煎金,則論克不論生。
金爻雖墓于丑,若得未土沖動,或卦中土多生金,則論生不論墓。
土爻雖絕于巳,必須休囚無氣,又逢巳者,方謂之絕。若土爻旺相,或得日月動爻生扶,再遇巳爻者,巳火反能生土,則論生不論絕。
巳爻雖長生于寅,倘日月動爻及變出之爻,又逢申字者,謂之三刑,則論刑不論生。
古以土爻長生在申,又曰土長生在寅,無處考證。余以天時考之,每見土臨父母,有申日雨者,亦有子日雨者;又見土臨子孫,有申日晴者,有子日晴者,故知土長生于申,旺于子也,則土寄生于申之說,實無可疑矣。用神宜旺:不可指定旺于四時,但得用臨日月,或遇日月動爻變爻生扶,或用爻遇長生、逢帝旺,皆謂之旺。
7、小總結
用神化吉:凡用神元神,動化回頭生、化長生、化帝旺、化比助、化日月,皆為化吉。
用神化兇:凡用神元神,動化回頭克、化絕、化墓、化空、化鬼、化退神,皆為化兇。
歲君:即當年太歲。
歲五:歲者,太歲;五者,卦之第五爻也。
五位:每卦之第五爻為君位。易曰九五之尊者是也。
身:古用卦身、世身,余試不驗而不用,凡后所遇身字,即是世爻,非卦身、世身也。
三墓:非古之所謂世墓、身墓、命墓也,乃用爻入日墓、入動墓,動而化墓。
主象、主事爻:自古卦,世為主象,又名主事爻。占父母兄弟,即父母兄弟為主事爻。
老陰之為少陽,曰變;老陽之為少陰,曰化:古言變者,如物之消而長,退而進也;化者,猶物之成而敗,進而退也。予試不驗,化進神,化生旺者,雖化亦吉;變鬼、受回頭克者,雖變亦兇。后凡言變者,即是化爻;化者,即是變爻。
各門類應期總注
靜而逢值、逢沖:且如主事爻臨子水不動,后逢子日、午日應之。
動而逢合逢值。且如主事爻臨子水發動,后遇子日丑日應之。
太旺者,逢墓、逢沖:如主事爻臨午火,又遇巳午月日占卦;或卦中巳午爻太多,后逢亥子日應之,又有戌日應之,乃火之入墓也。
衰絕者,遇生、遇旺:如主事爻屬金,占卦于巳午月日,即是休囚無氣。后逢土月日,或至秋令當時,則旺矣。
入三墓,俱喜沖開:如主事爻臨午火,火墓于戌,后逢辰日則應之。
遇六合,亦宜相擊:如主事爻與日月作合,或動與爻合,或動而化合,或兇,或吉,必待沖開之月日應之。即如主象臨子,與丑作合,后逢午未日應之是也。
月破喜逢填合:如子月占卦,主事爻臨午火,乃為月破,后逢未日應之,謂之破而逢合。又有逢午日應之,填實之日則不破矣。
旬空最愛填沖:詳旬空章。
大象吉而受克,須待克神受克:如用神臨辰土,得日月生扶,乃為大象吉也。倘被寅卯克害,后逢申酉日,沖克克神則吉。
大象兇而受克,須防克者逢生:即如前說,用神臨辰土,既無日月動爻生扶,乃為大象兇也。再逢寅卯克制者,后逢寅卯亥日則兇。
元神來助來扶,貴看用神衰旺;忌神來沖來克,須觀元氣興衰:詳元神忌神章。
化進神,逢值逢合:如申動化酉,乃為進神。為福為禍,有應申月日者,有應巳月日者。
化退神,忌值忌沖:如酉動化申,乃為退神。為兇為吉,有應申月日者,有應寅月日者。
間有應于獨發獨靜:詳獨發章。
間有應于變爻動爻:如爻臨戌土,變出酉金,其吉兇有戌日應者,有酉日應者。
勿謂爻之不驗,遠近當分:遠事,定之于年月;近事,應之于日時。再間有占遠應近、占近應遠、占月應年、占日應時者,亦所當知。
倘遇卦之不明,再占是法:卦有恍惚者,再占一卦,不可妄斷。
世空元動,須待元神逢值:如甲辰旬占求財,得困之坎,主亥日得財。
世衰元靜,必須元氣逢沖:如秋占圖謀,得困卦,后逢巳日成事。
歸魂游魂
古以游魂行千里,我行此事而欲久者,游魂而不能久,心無定向,遷改不常。占身命,一生無安家樂業之所;占行人,游遍他鄉;占出行,行止無定;占家宅,遷變不常;占墳塋,亡靈不能安妥。
野鶴曰:須以用神為主,然后以此參之。若舍用神,執此而斷者,謬也。
歸魂不出疆,諸事拘泥不行,與游魂卦相反而斷之可也。
野鶴曰:亦須以用神為主。
月破
正申,二酉,三戌,四亥,五子,六丑,七寅,八卯,九辰,十巳,十一午,十二未。
月建沖之為月破,逐月之破日,是也。
諸書皆以用神臨月破,謂之“悖時”,如枯根朽木,逢生生之不起,逢傷傷者更重。雖現于卦,有亦如無;伏于卦中,終難透露。即有日辰之生,亦不能生。動而作忌神者,亦不能為害,作變爻者,亦不能傷克動爻。
野鶴曰:余得其驗,動則能傷于爻,變則能傷于動,何也?神兆機于動,事之無吉無兇則不動矣。既動,則有禍福之基。目下雖破,出月則不破。今日雖破,實破之日則不破,逢合之日則不破,近應日時,遠應年月。惟靜而不動,又無日辰動爻生助,實則到底而破矣。
8、飛伏神
凡卦,用神不現者,即以日月為用神。倘日月非用神,須于本宮首卦尋之。
伏神有用者六:伏神得日月生者,一也。伏神旺相者,二也。伏神得飛神生者,三也。伏神得動爻生者,四也。伏神得遇日月動爻沖克飛神者,五也。伏神得遇飛神空破休囚墓絕者,六也。
此六者,皆有用之伏神也,雖曰不現,亦如現矣。
《黃金策》曰:空下伏神,易于引拔。此理之談也,但又不獨飛神空亡而伏神得出,但得飛神臨破、臨絕、休囚、入墓,而伏神皆易出也。何也?伏神在下,飛神在上,飛神既逢破墓衰空,雖有如無,所以伏神易于出現。
伏神終不得出者五:伏神休囚無氣者,一也。伏神被日月沖克者,二也。伏神被旺相之飛神克害者,三也。伏神墓絕于日月飛爻者,四也。伏神休囚,值旬空月破者,五也。
此五者,乃無用之伏神也,雖有如無,終不能出。
《黃金策》曰:伏居空地,事與心違。予得驗者不然,凡用神旺相,而遇旬空,出空之日則出矣。
8、進神退神
進退神者,爻之動而化也,化進化退,禍福吉兇,各分喜忌。所喜者,宜化進神;所忌者,宜化退神。
進神:亥化子,寅化卯,巳化午,申化酉,丑化辰,辰化未,未化戌。
退神:子化亥,卯化寅,午化巳,酉化申,辰化丑,未化辰,戌化未。
進神者,由夫進神之法有四:動旺相而化旺相,乘勢而進,一也;動休囚而化休囚,待時而進,二也;動爻變爻有一而值休囚,亦得旺相之日而進,三也;動爻變爻有一而值空破,待填實之日而進,四也。
退神之法亦有四:動旺相而化旺相,或有日月動爻生扶,占近事,得時而不退,一也;動休囚而化休囚,及時而退,二也;動爻變爻有一而旺相,待休囚之時而退,三也;動爻變爻有一而逢空破,待填實之日而退,四也。此而前進也,如春木之榮,有源之水,久遠長久之象;退神者,由此而漸退也,如秋時之草,瞬息凋殘。
9、隨鬼入墓
古有日墓、動墓、化墓,謂之三墓。又世爻隨鬼入墓、本命隨鬼入墓、卦身隨鬼入墓、世身隨鬼入墓。
覺子曰:執此數論,若逢辰戌丑未之日,竟不敢占卦矣!非世臨鬼,即卦身臨鬼,非世身臨鬼,即本命臨鬼。然又不獨辰戌丑未日,而他日亦不敢占,何也?十卦之中,不免有二三墓爻發動,非世命而入即二身而入,及動而化墓,非世爻動化即二身動化,再不然,難保其本命不化墓也。
是一卦之中,不必看刑沖克害、破散絕空,凡占疾病兇危之事,止以隨鬼入墓,即知吉兇矣。
余屢于疾病之占,卦卦留神,見用神旺者,二身隨鬼入墓而不死也,本命隨鬼入墓而不死也,化墓不死,動墓亦不死也,存而留驗,不驗又試,試之不驗而再試,全不驗者,始盡棄之。總是世爻、用爻隨鬼而入日墓、入動墓,或動而化墓,亦必休囚無氣,始見兇危,若旺而有扶,仍有救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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