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神煞該如何使用(一)
易經《系辭》上說:“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兇。先天而天弗違;后天而奉天時。天且弗違?而況于人乎?況于鬼神乎?”
這段話,就特別說明,這里的鬼神,有人說:“鬼”指陽歷平年的歲余,“神”指《歸藏》歷法的五年閏,與世俗觀念中的鬼神無涉。
這種說法,似乎有些道理,但“鬼神”與世俗的“鬼神”純粹切割開來,也好像并不妥當。
因為,《易經》中的“鬼神”或許與世俗的“鬼神”會有一定的關系。不然,這種世俗的“鬼神”觀念,不會神神叨叨了幾千年;大眾也不是“傻子”。
比如:同樣在《易經》系辭中就有這樣的論述:“仰以觀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轉,故知死生之說,精氣為物,游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又說:“陰陽不測謂之神”。
這段話,有“生死”,“魂魄”,“聚散”,難免令世人與世俗的“鬼神”觀念產生聯系。不過,就本義來看,這種聯系,的確有些勉強。
宋代大儒朱熹先生,對于上面這段話的解釋,便可以看出。他說:“易者,陰陽而已。幽明、死生、鬼神,皆陰陽之變。天地之道也,天文則有晝夜上下,地理則有南北高深。原者,推之于前,反者,要之于后。陰精陽氣,聚而成物;神之申也,魂游魄降,鬼之歸也“。
意思是說,所謂神,就是事物之顯明、聚集、生長的精氣;所謂鬼,就是事物精氣的隱秘、沉降、耗散、歸藏的狀態。
因此,就易學的觀點來看,所謂”神煞”,就是指事物陰陽、動靜變化的某個節點。顯明的則可以觀察,隱藏的則要通過“證悟”。
就命理而言,各種“神煞,自有其理論依據,大多是古人通過感悟,或者觀察總結出來的一套理論體系:
它們認為:人雖然出生在地球,但是地球受天體影響很大。天體星座、二十八星宿運動關系與人命運關系密切。同樣一個八字,在不同的星宿作用下,命運是不同的。
比如:兩千年以前的春分點落在白羊宮,而現在的春分落點就在雙魚座,說明春分點沿著黃道西行,每2.5萬年沿黃道運行一周。
北極的位置也在變化,大約公元2100年前,北極星到達地球的正北方。公元5000年,北極星將出現在赤道上空,以后的北極星,可能變成南極星了。
上述理論依據,看來還是頗有道理,至少不可說成全無是處;不過,也正因為,由于天體星宿均在變化,以前所設立的推命星盤,應用到現在也就不能十分準確了。
同時,星命學中的“神煞”,大多比較片面,屬于孤立的干支對應;或者片面的對應于空間天體,完全忽略地球本身的作用,有以偏概全的跡象,也就常常遭人詬病。
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神煞”的禮俗,大多與社會背景有極大的關系。古達社會,民智未開,讀書識字者百不及人,先賢在發明命學時,不得不考慮這個社會現實。
比如:對于某些特殊的吉兇原則(星神),不得不盡量選擇較為醒目的名詞;或者為警醒當事人,以期達到溝通的目的。“望文生義”,即使不識字的人,一聽也可以明白其吉兇。
因此,八字中神煞,既不是毫無利用價值(其實,大多數還是具有極深的奧義),但也不是全然確定無疑,得要辯證思維。故即使今人論命,也不該完全拋開“神煞”論命。
正確的作法還是應該兩者結合。這樣八字才能成為一種高級文化,才有生命和活力。如此,循著五行生克制化的義理,便可以體會到人生哲學;“神煞"的流變,則可以令人們玩味變化中的隱秘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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