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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占筮據卦爻定吉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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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占筮,據卦爻定吉兇

依朱熹的說法,上古的圣人們教人占筮,只是教一個方法,要人們依此去作。如何是吉,如何是兇,什麼樣的卦是吉,什麼樣的卦是兇,什麼樣的爻是吉,什麼樣的爻是兇,并不做什麼解釋。

后來,人們給卦配了卦辭,如乾,元亨利貞,給爻配了爻辭,如初九,潛龍勿用。再后來,又對卦爻辭加以解說,于是出現了《易傳》。這時候,人們要判斷吉兇,就不僅要根據卦爻象,而且要根據卦爻辭,甚至根據對卦爻辭的解釋了。我們現在在《左傳》、《國語》中見到的許多筮例,判斷吉兇的根據不僅有卦爻辭,而且有卦爻辭以外的許多解說。

這些卦爻辭以外的道理,就是教人懂得為什麼吉,為什麼兇。經過這些解說兇的也可以變吉,吉的也可以變兇。在這種情況下,決定吉兇的就不是卦爻象、卦爻辭,甚至也不是《易傳》的解說,而是自己的德行。朱熹說,假若占得一卦,本是大吉,自己的德行也與卦的要求相當,那麼,結果仍是大吉。假如卦爻是大吉,而自己的德行和卦爻辭的要求不相稱,那麼,就是占得吉卦,其結果也可能是兇。反之,假若占得的卦是兇,但自己的德行可以戰勝它,那麼,即使兇卦也會變為吉。當然,假若卦爻是兇,自己的德行也很壞,那就必然是兇了

朱熹所說的情況反映了«周易》的形成有一個歷史過程,和現代學者們研究的結果是大體相合的。同時,朱熹的說法也反映了中國古人在占筮問題上的思想發展過程,他們由僅僅要求知道吉兇,到要求知道為什麼吉兇?當知道了為什麼吉兇以后,逐漸明白,吉兇的真正決定者是自己的德行,即自己行為的善惡,而不是卦爻所體現的神的意志。

這種情況,在春秋時代就出現了。據《左傳》襄公九年記載,魯宣公死后,魯成公繼位,宣公之妻,成公之母穆姜與大夫叔孫僑私通,并且還陰謀推翻魯成公,結果失敗。這時,穆姜占了一卦,得艮之隨。占筮官說,隨,就是出走,您趕快逃離這個囯家吧。穆姜說,不。隨卦說,隨,元亨利貞,無咎。元亨利貞#四種德行,它表示笤做一個人,行為要合乎禮義。我作為一+婦人,卻干涉政治,陰謀作亂,又與人私通。具備了四種德行才可以無咎,可我連一種德行也沒有,怎麼能夠無咎。我一定矣死在這里了,出不去的。后來,她被遷往東宮,直魯襄公八年去世為止。

這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它說明人們巳把決定吉兇的權力掌搪在自己手里,和儒家主張盡人事的主張完全一致,按這種主張,人們只要致力于修養自己的德行,就可以逢兇化吉,遇難呈祥。假若遇到吉祥并且德行好,自然是更加吉祥。于是,戰國末年著名的儒家學者茍子說:善為易者不占。不占,就是不從事占卜,而是借《易》講一番為什麼吉閃的道理,這也就是朱熹說的,就占筮上發明誨人的道理

(《朱半語類》卷66)。

從漢代開始,正統的易學家們,不論他們有多少分歧,他們中間的多數或絕大多數用自己主要的,甚至全部的精力所從事于易學的,就是這一項工作:就占筮上發明誨人的道理。許多人甚至根本不講占筮專門發明那誨人的道理。這樣,《周易》就由一部用作占筮的書,成了講那誨人道理的書。

但是,占筮的功能還存在,而占筮確定吉兇的方法還需講求。據現代人的研究,如占得一卦,確定吉兇的方法大致有取象說、取義說和爻位說三大類。

據朱熹的意見,起初的占筮,只是告訴你占到某卦爻是吉,占到某卦爻是兇,并不告訴你為什麼。取象說則是告訴你為什麼,它根據卦象的象征意義斷定吉兇。從現存資料看來,取象說大約出現在春秋時期•比如陳國的國君占到一卦,為觀謂之否,占筮者解釋說:坤,象征土,巽,象征風,乾,象征天。觀卦由八經卦中坤卦和巽卦組成,變為否,則山坤卦和乾卦組成。變為否,是巽變成乾,叫做風為天于土上,而這是山的意思。山中出木材,天上的日光照耀在山上,山上的樹木又生長在土上,這都是興旺發達的象征。所以說是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是大吉之兆。

《左傳》宣公十二年,晉國和楚國發生戰爭。晉國將軍先毅不聽號令,主張渡過河去進攻楚國。荀首援引《易經》卦爻辭說明這樣作的后果。他說,《周易》上說了,師出以律,不然就是兇。也就是說,軍隊作戰必有紀律,否則一定失敗。師卦初爻為陰,變為陽,成臨卦。師卦的構成,坎下坤上,臨卦為兌下坤上,坎象征眾,兌象征弱。坎變為兌,意味著眾散為弱,象征著不守紀律的將軍使部隊力最分散,削弱了戰斗力,必然導致失敗。坎又象征河流,兌又象征湖泊,河流阻塞不流成為湖泊,象征主將的命令受到抵制,不能貫徹*主將的命令不能貫徹,必然導致失敗。

類似的例子,《左傳》、《國語》里還可舉出許多。這樣斷定吉兇的特點,首先是把六畫卦象分解成下、上兩個三畫卦(也叫內外卦)I然后取三畫卦(即經卦)象征的事物I第三步,據經卦象征的意義及象征事物的相互關系來判斷吉兇。

具有象征意義的,是八個經卦。八經卦除天地風雷山澤水火八個事物外,還象征其他許多事物。《說卦傳》列舉有140多種,也僅是大體上反映了戰國時代占筮的情況,但也不完仝,《左傳》、《國語》及其他文獻中還記載有一些象征的亊物,《說卦》并沒有列舉。到了漢代,八經卦象征的事物就更多,有人統計達數百種。象征事物的增多,反映了社會生活的H益進步,人們占筮的內容日益繁多,同時也反映人們主要依據事物的相互關系來判斷吉兇,在神意之中摻進了越來越多的人意。

《左傳》、《國語》中的材料,表明還有一種取義說,即不僅是根據卦象象征的事物,而是據卦象征的意義來判斷吉兇。比如上面提到的弱,就不是一件具體有形的事物,而是一種無形的意義。這樣的例子還有。據《國語•晉語》記載,重耳流亡,回國之前占了一卦,得屯g之豫_。屯卦是疼下$上,豫卦坤下震上。震象征車、雷、長男,坎象征水、眾,坤‘征土、母,這都是象征某種事物。同時,琪又象征動,坎又象征勞,坤又象征順,屯又象征厚、豫又象征樂。這動、勞、順、厚、樂,又是一種意義,不是具體事物。根據象征的意義判斷卦的吉兇,叫做取義說。

有人認為,這卦表示閉塞不通,不吉利。有人認為大吉,并解釋道:此卦有土,有車,有水,豐厚、快樂;象征車在大地上隆隆駛過,發出雷一般的響聲。泉水淙淙流淌,土地肥厚,人民快樂,這表示重耳將要做晉國的主人。

在這一占例中,取象和取義并存,這樣的情況所在多有。從歷史的發展看問題應該說是取象在前,取義在后,因為義反映著事物的內在性質或相互關系>是抽象而不具體的。人們認識事物,首先是認識事物之象,然后才認識亊物之義。從取象到取義,也反映著中國古人認識世界的不斷深入和進步。'

秦漢以后的易學史,也有一個取象到取義的發展。漢代是取象說主導的時代,魏晉隋唐,從王弼開始,取義說占了上風。王弼甚至主張得意忘象,對象表示了極大的輕蔑t

大約在取象和取義說之后,還發展出了一種爻位說,即根據所占爻的位置來判斷吉兇。這樣的材料主要出現在《彖傳》、《象傳》中。

《彖傳》認為,一卦六爻,各有自己的位置。一三五爻為陽位,二四六爻為陰位。陽爻據陽位、陰爻據陰位為吉,反之為兇。這叫當位說。但一爻在卦中的位置,不僅決定于本身的當與不當,還決定于與它相呼應的一爻的情況。《彖傳》認為初與四、二與五、三與六,是相應之位。一陰應一陽為相應,一陰應一明為不相應。相應為吉,不相應為兇,這叫應位說。一卦六個爻位之中,有二個重要的位置,即內外卦的中間一爻,在全卦中為笫二爻和第五爻。這樣的位置重要而尊貴,占得這樣的位置一般都是f兆。位置之外,還要看吋機。時機不對,即是吉利的位置也不吉利。時機與辟置比較,就更加抽象了。

我們看到,爻位說表面上講的是爻在卦中的位置,實際上反映了人在社會中的地位:你的地位和你的身份是否相稱,你在這個位置上會不會得到響應和幫助,你占據的位置是否重要,是否合乎時機等等。這種判斷吉兇的辦法出于《易傳》,屬于朱熹說的就占筮上發明誨人的道理一類。

隨時代、認識的不同,人們對爻位說理解也有很大不同。比如坤卦第五爻,是外卦中位,在全卦中屬君位。王弼認為坤卦此爻雖為陰,但居君位,也是大吉之兆。但后來程頤說,這爻的爻辭為"黃裳元吉。裳是下服。陰只有守中、居下、安守自己的本分,才元吉。現在陰不居下而居君位,不守本分,一定是大兇。他還特意舉出武則天做皇帝的例子,說明這是大兇之兆。程頤的解釋,鮮明地表現了現實生活對判斷吉兇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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