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
王禹偁(954〜1001),宋代詩人、散文家。字元之,濟州巨野(今山東 省巨野縣)人。晚貶知黃州,世稱王黃州。出身貧寒。宋太宗太平興國八年(公 元983年)登進士第,授成武縣(今屬山東)主簿,遷大理評事,次年,改任長洲 (今江蘇蘇州)知縣。端拱元年(公元988年)召試,擢右拾遺并直史館。后拜左 司諫、知制誥。淳化二年(公元991年),廬州尼姑道安誣告著名文字學家徐鉉。 當時禹偁任大理評事,執法為徐鉉雪誣,又抗疏論道安誣告之罪,觸怒太宗,被 貶為商州(今陜西商縣)團練副使。淳化四年移官解州(今屬山西)。同年秋召 回京城,不久又外放,隨即召回。任禮部員外郎,再知制誥。
太宗至道元年(公元995年),任翰林學士,后以謗訕朝廷的罪名,以工 部郎中貶知滁州(今安徽滁縣),次年改知揚州。真宗即位(公元997年),再召 入都,復知制誥,上書提出謹邊防,減冗兵,并冗吏等事。與撰修《太 祖實錄》,因直書史事,引起宰相的不滿,又遭讒謗,于咸平二年(公元999年) 再次被貶出京城,知黃州(今湖北黃閃),咸平四年冬改知蘄州(今湖北蘄 春)。咸平四年在蘄州卒,年四十八。《宋史》與《東都事略》有傳。
王禹偁自編《小畜集》30卷,今有《四部叢刊》本。另有其曾孫王汾裒 輯《小畜外集》,有清光緒年間孫星華刻本。近人徐規所著《王禹偁事跡著作編 年》,收集佚詩佚文多篇。
無花無酒過清明,
興味蕭然似野僧。
昨日鄰家乞新火,
曉窗分與讀書燈。
【注釋】
(1)興味:興趣、趣味。
(2)蕭然:清凈冷落。
(3)新火:唐宋習俗,清明前一日禁火寒食,到清明節再起火,稱 為新火
【譯文】
我是在無花可觀賞,無酒可飲的情況下過這個清明節的,這樣寂寞清苦 的生活,就像荒山野廟的和尚,一切對于我來說都顯得很淡漠,昨天從鄰家討來 新燃的火種,在清明節的一大早,就在窗前點燈,坐下來潛心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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