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理學自唐代李虛中確立完善的理論體系后,經五代末北宋初的隱士徐子平改進。徐子平吸取了京房易的思想,將京房易納甲筮法中的六親擴展為命理學中的十神,其名稱與類象如下:
表3.4十神名稱
以甲木日主為例甲木乙木丙火丁火戊土己土庚金辛金壬水癸水
十神名稱比肩劫財食神傷官偏財正財七殺正官偏印正印
象征的家庭社會關系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孫子兒子孫女女兒父親妻子兒子敵人女兒官府丈夫繼母祖父母親功名
從上面的表格中可以看到十神的名稱:比肩、劫財、食神、傷官、偏財、正財、七殺、正官、偏印、正印。十神的命名法則是以家庭社會關系來類象五行(金木水火土)生克。因為在命理學中,五行之生克關系變幻莫測,難以捉摸。為了解決這一難題,古人就把五行生克關系與家庭社會關系類象起來,相當于給五行生克關系攀親戚。
如此一來,紛繁復雜的五行關系就成為了家庭社會關系。《三命通會•論古人立印食官財名義》中說道:徐子平論格局,獨以印、食、官、財四者為綱。其立名之義云何......其理與人事無二,學者明于人事,斯可以言造化矣。(《四庫全書子部七•三命通會•卷五》)也就是說,十神名稱來自于人事,明了人事,就理解了五行之間的關系。正是古人將五行生克與家庭社會關系類象的方法,使得命理學蘊含了豐富的社會生活理念。筆者在下文中,將詳細論述十神的具體命名法則如下:
(1)比肩
當甲木日主(日主即算命的當事人,下同)四柱中出現甲木時,日主之外的甲木就被稱之為比肩(見圖3.1)。之所以這樣命名是因為甲木代表八字的主人,而其余的甲木與日主一樣有著同樣的基因、流著相同的血液,所以日主之外的甲木就代表兄弟姐妹。兄弟姐妹與日主既有競爭的關系、也有合作的關系,所以命理學將其命名為比肩。
(2)劫財
當甲木日主四柱中出現乙木時,乙木就被稱之為劫財(見圖3.1)。乙木雖然和日主甲木都屬于木,但甲為陽木、乙為陰木,二者具有共同的屬性,但血緣不盡相同。因此,乙木在命理學中代表與我(即日主)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在宋代以后,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對于父親遺產,具有同樣受益權,因此古人將其命名為劫財。
(3)食神
當甲木日主四柱中出現丙火(木能生火),丙火就被稱之為食神:我生者,有子孫之義,故立名食神。食者,如蟲之食物,蓋傷之也。蟲得食物則飽,人得食則益,被食則損造化。以子成而致養,即人子致養父母之道也。故曰食神。(《四庫全書子部七•三命通會•卷五》)食神代表男人的孫子、女人的兒子。古人把日主所生之五行稱之為食神出于以下的考慮:我生之五行所起到的功能,類似人的子孫。當子孫小的時候,日主要耗費自己的力量去供養子孫。而當子孫長大成人,就可以反哺日主。所以,日主所生之五行稱之為食神。
(4)傷官
當甲木日主四柱中出現丁火(木能生火),丁火就被稱之為傷官。這一命名出于兩方面的考慮:其一,丁火會克傷代表朝廷的官星辛金。其二,丁火雖然也是日主所生之子孫,但其類象為男人的孫女、女人的女兒。根據中國傳統的家庭結構,孫女和女兒最終都要嫁給外人,不能贍養長輩。從功能上說,丁火意味著費力不討好的付出,因此被命名為傷官。
(5)正財
當甲木日主四柱中出現己土時(木能克土),己土就稱之為正財。甲為陽木、己為陰土,陰陽相吸引,所以稱之為正財。正財在家庭關系中代表妻子,我克者,是人受制于我之義,故立名妻財,如人成家立產,須得妻室內助,故曰妻財。(《四庫全書子部七•三命通會•卷五》)將正財類象為妻子也比較容易理解,在中國傳統社會里,女子出嫁要帶嫁妝,而且能夠幫助其丈夫操持家務、立下產業。
(6)偏財
當甲木日主四柱中出現戊土時(木能克土),戊土就被稱之為偏財。日主所能控制和掌握的事物類象為財產,甲為陽木、戊為陽土,同性相克不穩定,所以稱之為偏財,偏財在家庭關系中代表曰主的父親。這是因為在古代社會中,父親在世時要承擔獲取財物、支撐家庭的責任;而在過世后,也會為子女留下遺產。
(7)正官
當甲木日主四柱中出現辛金時,辛金就被稱之為正官。這是因々辛為陰金,甲為陽木,異性相克有情于日主。正官在家庭關系中象為男子的女兒、女子的丈夫;在社會關系中類象為朝廷官員。官者,管也。在中國傳統社會中,管制妻子的是丈夫,管制子民的是官員。所以命理學將克制日主的五行稱之為正官。
(8)七殺
當甲木日主四柱中出現庚金時,庚金就被稱之為七殺。因為金能克木,而庚為陽金、甲為陽木,同性相克是毫不留情、有殺伐之意的,所以庚金為甲木之七殺。七殺在家庭關系中代表男人的兒子、在社會關系中代表敵人。那麼,為何將兒子類象為父親的七殺呢,這樣豈不是違背了父為子綱的綱常倫理?事實上這并不矛盾,命理學命名十神是從現實生活中的利害關系出發,揭示的是家庭社會關系中的潛規則。
古人認為不孝有三,無后為大,當男子在成立家庭時,就必須要生育至少一個男孩延續香火。如果不能生育男孩,那男子就會被貼上不孝的標簽。因此,能不能生育兒子這個問題會像敵人一樣,一直困擾著已婚男子。當男子有了兒子,又要承擔起為兒子積攢錢財、助兒子成家立業的責任和壓力。無論是娶妻生子還是幫助兒子成家立業,對父親來說都意味著沉重的壓力,所以古人將男人的兒子類象為七殺。
(9)正印
當甲木日主四柱中出現癸水時,癸水就稱為正印、印緩。癸水能生甲木,而且與甲木陰陽相異,生身有情,所以稱為正印。正印在家庭關系中類象為母親,在社會關系中類象為官位。生我者,有父母之義,故立名印綬。印,蔭也。綬,受也。誓父母有恩德蔭庇子孫,子孫得受其福。朝廷設官分職,畀以印綬,使之掌管。官而無印,何所憑據?人無父母,何所怙恃?其理通一無二,故曰印綬。(《四庫全書子部七•三命通會•卷五》)也就是說,生日主之五行所起到的功能,好比父母對子女的庇護、朝廷給官員授予印緩,所以稱之為印綬。
(10)偏印
當甲木日主四柱中出現壬水時,壬水就稱為偏印。壬水能生甲木,但是壬甲都屬陽,同性相生無情,所以稱之為偏印。偏印在家庭關系中類象為繼母、爺爺、親戚。繼母、爺爺等雖然都關心、支持日主,但這種關心支持都達不到父母的庇護程度,所以稱之為偏印、
通過上文對十神名稱的解讀我們可以看到,十神是以類象、隱喻的方式,用家庭社會關系來命名陰陽五行關系。這種命名的背后蘊含了民眾對家庭、社會成員利害關系的認知,蘊含了民眾的社會生活理念。
進一步說,產生于北宋初期的十神體系是對宋代及其以降家庭模式的模擬。宋代家庭模式是三代五口之家,即以中間的壯年夫婦為核心,上養老人,下育子女,子女長大后會分家(別灶異財)的家庭結構模式。那麼,十神是如何模擬這種家庭關系結構模式的呢?
首先,在十神體系中,妻子的定位是正財,丈夫的定位是正官,這意味著家庭的財產和權力由夫婦二人共享,同時也說明壯年的夫婦是家庭的核心;其次,在十神中,父親的定位是偏財、兄弟姐妹的定位是比、劫,這是對宋代家庭結構模式最具特點的兄弟分家的生動描述;再次,在十神中,祖父的定位是偏印、祖母的定位是傷官,這種定位意味著祖父母巳經處于非核心、被贍養的地位。通過上述三點可以看出,十神和怪力亂神毫無關系,而是取材于宋代現實社會中的家庭關系結構模式。
需要說明的是,確立了十神僅僅是對家庭社會成員的定位,是一個靜止的狀態。命理學還將陰陽五行的動態生克關系引入到十神關系中來,來模擬更為生動、復雜的家庭社會關系。命理學對家庭動態關系的模擬稱之為六親關系網(六親指的是父母兄弟妻子,借指家庭),對社會動態關系的模擬稱之為財官關系網。這兩個關系網蘊含了更為豐富和生動的中國特色社會理念,本文將在下文中詳細闡述之。
以上是小編整理的命理學中的“十神”體現的家庭社會關系理念的內容,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幫助。如果您想了解到更多的十神,請多多關注解夢佬算命網。更多精彩內容歡迎您來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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