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代高速發展的互聯網帶動之下,人與人之間的溝通不再需要見面、書信、電話等傳統媒介,取而代之的是具備開放性、隱匿性的互聯網。
大家可以在互聯網上暢所欲言,而不必顧及會有人察覺到自身的身份。正是大家所喜歡的言論自由。但由于人們對言論自由的理解各不相同,這就導致一些互聯網亂象的出現。例如:當事故發生后,謠言往往比真相更先出現在我們的屏幕中;而針對名人胡編亂造的消息、花邊新聞更是受到大家的青睞。
而不得不提到的就是,在這些網絡輿論傳播的過程中,往往挾帶著網絡暴力。網絡暴力的產生,來自于網民產生的認同感。不同的人對同一事件會有不同的看法,這是因為人們價值觀取向不同所導致的。于是人們針對違背自身價值取向的事件去進行批判,當認為這樣符合自身取向的人越來越多后,就形成了一個群體。而這種群體形成規模后,還能讓更多的人加入其中,這是人們的從眾心理決定的。
當這種規模性的群體批判出現后,讓身處其中的成員不論現實是怎樣的人,但從現在開始便具有用一種特定方式來思考和對待這個事件,當輿論場的方向一旦確定,便會采用更為惡劣的方式來攻擊事件/當事人,包括但不限于:通過語言、文字、圖片等方式對事件/當事人進行辱罵、威脅、誹謗等。這些傷害絕不僅僅是“一句話”、“一張圖”那麼簡單。許多被網暴對象就是因為“一句話”、“一張圖”而走上了絕路……然,網絡暴力的發起方卻沒有遭受任何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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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8 月,《人民日報》發表了題為《對“網絡輿論暴力”說“不”!》的文章,拉開了學術界對網絡暴力的研究。該文章提出網絡輿論暴力的三大特點:以道德的名義對當事人進行惡意制裁,以尋求網絡問題在現實中解決 ;通過人肉搜索公開當事人的隱私,煽動人群對當事人進行語言暴力,產生群體極化行為 ;對現實生活中的當事人進行實質性的威脅、恐嚇并造成嚴重傷害。
如何去根除?
首先,要從法律的層面上來規范約束人們的網絡行為,相關職能部門應加快對個人信息保護的立法研究,盡快出臺相應的法規、制度,加大依法懲治的力度,通過法律手段規范人們的網絡行為,凈化網絡環境。
其次,社會環境對網絡素養的影響也十分重要,尤其是市場環境。網絡媒體必須要意識到他們在獲取利益的同時,還需要承擔起社會責任,對媒體宣傳報道有所監督,這樣才能潛移默化地影響網民的行為。
網絡暴力的行為主體是網民,是參與到網絡信息傳播中的現實的人,可能是我們每一個人。在網上社會與網下社會日益滲透、交融的背景下,我們既可能是網絡暴力的實施者,又可能是網絡暴力的受害者。
因此,就自身而言,要應對網絡暴力風險,必須注意約束自我的網上網下行為:一是在日常生活中應自尊自律,恪守社會公德,避免成為網民攻擊的實體對象;二是要提高自身網絡道德素質,學會冷靜、理性地看待各類社會現象,在網上不發表過激和失實的言論;三是要增強網絡風險防范意識,加強個人網絡信息的保密措施。
而對于青少年群體而言,他們是網絡群體的主要組成部分,但由于心智不夠成熟,法律意識不夠強,往往更容易成為網絡暴力的受害者或參與者,這就要求學校、家庭、社會加強對青少年的道德素質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