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靜期的提出其實已經有一段時間了,只是一直沒有全國性的實施,因此可能還有些人不太清楚,其實看名字也知道是指離婚前給雙方一個冷靜期,那麼離婚冷靜期是強制的嗎?
離婚冷靜期實施了嗎
暫時還沒有。
離婚冷靜期只是草案中新增的規定,并沒有以法律法規的形式正式實施。在離婚冷靜期的一個月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離婚冷靜期是強制的嗎
不是。
離婚冷靜期是在草案、收集意見的階段,并沒有立法,因此它是沒有強制性的,未來離婚冷靜期是否會實施也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分析。關于離婚冷靜期的具體條件跟要求,最好多與相關專業律師咨詢,華律網可以給你提供這類服務。
離婚冷靜期是多久
所謂的“離婚冷靜期”,就是在家事審判工作中,家事審判員經過對相關材料審查并會見雙方當事人后,區別是婚姻死亡還是婚姻危機,如果僅僅是婚姻危機,則著重于婚姻的修復,根據其婚姻時間長短,有無子女確定冷靜期,冷靜期的時間為2至5個月。
離婚冷靜期有必要嗎
我國離婚率從2002年起一直居高不下,在全世界范圍內,不管是絕對還是相對的比例,都是最大的一個。最新的數據顯示2017年上半年全國有558萬對新婚夫婦,同時有185萬對夫婦離婚。比上年增長11%。而其中大多夫妻是沖動離婚。
其實,很多要離婚的夫妻,只要冷靜一下,感情還是可以挽回的。現在社會對離婚的寬容以及離婚登記手續的簡便使大多數夫妻在離婚時的顧慮太少,因為生活中一時的不如意,或一時的想法就沖動離婚,事后又后悔自己的一時沖動。
這樣的事情社會上屢見不鮮,甚至出現了不斷復婚的夫妻。離婚率居高不下則意味著人們幸福感過低,所以為了降低離婚率,提升人們的幸福感,離婚冷靜期是本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