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了結婚證就說明你們兩已經是合法的夫妻了,所以同居是沒什麼的,領了結婚證后怎麼居住是很多人糾結的問題,這主要看兩個人怎麼想,都是可以的。
領了結婚證各住各家嗎
領證之后,法律上是夫妻,住在一起是很正常的,想要各住各家也可以,這都是看個人。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其式樣由民政部統一制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一印制,縣、市轄區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加蓋印章,結婚證書須貼男女雙方照片,并加蓋婚姻登記專用鋼印。若結婚證丟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請補辦。
領證了沒結婚要住誰家
看個人意見!想就住在一起,不想就等結婚那天。訂婚領證后,也要辦一個儀式,結婚酒請親朋好友歡聚一場,讓他們給你祝福。而后正式住在一起,會比較好。當然,儀式可以簡單一些,在家里也是可以的,雙方家長都高高興興,總之,需要一個儀式,新的生活的開始。領證后,雙方可以商量是怎麼辦會更好地生活下來。同居可以在登記領證或者直到辦完婚禮再同居。
先領證對女方有什麼壞處
如果先領證的話,當雙方在舉辦婚禮之前鬧矛盾之后,就會引起一系列的麻煩。其實現實生活中,很多戀人在結婚之前都會鬧矛盾,甚至還會出現分手的局面。如果已經領了結婚證,那麼就是合法夫妻了,想要解除婚姻關系的方法就是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而很多老一輩的家長會比較傳統,認為剛結婚結離婚對女兒的名聲不好,所以在另了結婚證之后覺得沒多久就離婚不是很好。所以往往會不斷的妥協。這一點對女方來說就不是和很好。不過現在大多數情況都是先領證在辦婚禮的。所以如果打算結婚的話,一定要等結婚的細節全部商量妥當了之后,并且在臨近婚期之前辦理結婚證最為妥當。現在很多女性選擇在婚禮喜帖已經下發之后在去領取結婚證。
領結婚證需要帶什麼證件
1、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的。
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2、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
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1)中國公民須持有:本人戶籍證明;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僑民須持有: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3)外國人須持有: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領結婚證在法律上就代表著雙方以后就是受法律保護的夫妻關系了,居住在一起是合情合理的,當然了,如果按照當地的民俗風情,都一致認為舉辦過結婚典禮后男女雙方才能夠正式的居住在一起,那男女雙方肯定也沒有必要為了這樣的事情跟家里人鬧矛盾的,但唯有結婚證能證明雙方的關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