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財產協議有什麼約定 婚內財產協議哪些無效

解夢佬 0

一般牽扯到財產的時候就是要離婚的時候,不過也不一定,想財產之內的知識還是要掌握一些較好,那麼婚內財產協議有什麼約定呢,婚內財產協議哪些無效呢。

婚內財產協議有什麼約定 

1、對子女的撫養義務免除的約定  

撫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責任,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婚內財產協議中關于不要孩子,誰要孩子誰承擔孩子的一切撫育費用的約定,不能說完全無效,但是當承諾全額承擔孩子撫育費的一方陷入經濟困難、無力獨自承擔孩子的撫育費用時,另一方顯然有共同承擔的義務。  

2、對第三人的債務由一方承擔的約定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形成的債務,這類約定只有在有證據證明債權人知道該約定時才有效。否則,債權人可以要求夫妻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即該協議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3、對夫妻間扶助義務免除的約定  

婚內財產協議中,約定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間的扶助義務,若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時,另一方應積極地承擔。如果對方置之不理,患病方有權要求對方支付醫藥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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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財產協議哪些無效

1、財產歸子女。很多伴侶在作財產約定時,會考慮日后子女的撫育問題,會約定某一部分的財產歸子女所有。但在實際的生活中,雖然做了此類財產約定,但這些財產仍然是由父母掌控著。也即從法律上來看,贈與沒有履行。當然,沒有完成的贈與便不生效。實踐中,此類無效約定屢見不鮮,爭議較多,當然均以無效認定而告終。

2、不動產歸一方但未作產權變更。將一方名下的婚前房產等不動產約定為婚后共有,但實際又辦理產權更名手續,同樣是一種贈與未完成的行為。在最終發生爭議時,同樣無法得到確認。  

3、誰提離婚誰無財產。“誰提離婚,誰便凈身出戶”往往會成為婚內財產協議中的恩愛信諾,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離婚的念頭,一心一意地經營好婚姻。實際上,此類約定往往會認為限制離婚自由權,而被認定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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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財產協議有好處嗎

1、體現夫妻關愛  

毋庸置疑,婚內財產協議能夠最有效地承載結婚前的海誓山盟。如何信守一方對另一方的關愛、呵護、承諾,婚內財產協議給伴侶提供了一個可行的表現方式。一份好的婚內財產協議,猶如給車輛上了一份包括各類附加險的全險,能夠讓駕乘者消除各種擔憂。  

2、體現個人價值  

對于既希望享受兩性生活的愉悅,又追求個性獨立、品味人生價值的人士而言,婚內財產協議同樣能夠提供最有效的保障。  

3、家務分工補償  

如何消除對于家庭全身心付出,到頭來一無所獲的顧慮,婚內財產協議無疑能夠擔當此份角色。聰明的人士在簽訂婚內財產協議時,會要求在婚內財產的歸屬上,體現家務勞動的付出回報。

4、財產分割便捷  

雖說離婚是每一對伴侶最不愿面對的結局,但與其事后爭個面紅耳赤還無法達成共識,不如提前就做好相應的準備。把最壞的結局都想開了,婚姻中的各類付出就有了保障。  

5、減少決策紛爭  

有的說,婚姻實際是男女雙方互相爭奪家庭主導權的拉鋸戰,事先便對各類決策做好商定,顯然能大大減少日后的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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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買房屬于共同財產嗎

1、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結婚前付了首付,余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  

3、結婚后買房的,無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誰出了首付,誰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