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弄不見的大有人在,其實補辦結婚證也不是很繁瑣的事情,那麼補辦結婚證的步驟有哪些呢,補辦結婚證能一個人去嗎,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補辦結婚證的步驟
近兩年登記結婚的夫妻,檔案還存在各區縣的婚姻登記處,補辦人只要帶上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合影再到初次領證處補辦,當天即可拿到新證。登記結婚已經超過兩年的夫妻想要補辦結婚證,則需要到各區縣檔案館查出登記材料,復印后再帶上戶口本、身份證、照片到當地婚姻登記處補辦即可,當天就可拿到新證。
補辦結婚證能一個人去嗎
1、補辦結婚證和辦理結婚證不同,辦理結婚證需要雙方當事人到民政局共同辦理,為了是要查明、核實是否自愿等相關情況,而補辦結婚證是在婚姻關系存續中,民政局只要核實資料和查清楚底冊就可以為你補辦結婚證了,所以只要攜帶好相關證件,可以自己前往補辦結婚證。
2、根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規定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補辦結婚證的條件
本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即原登記機關所在的區(縣)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機關或者是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即夫妻關系仍然存在。雙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被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
辦理結婚證有什麼要求
這個是很多人比較關心的問題,首先,領取結婚證需要男女雙方均滿足法定年齡,即男方滿二十二周歲,女方滿二十周歲。且雙方沒有直系血緣關系,也沒有三代以上旁系血緣關系。雙方無傳染病,無家族遺傳病史。且雙方都是自愿領取結婚證,建立合法的婚姻關系。另外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男女雙方都是單身,也就是說已經領了結婚證的是不能再第二次領取結婚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