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就意味著一個家庭的散場,或許離婚是兩個人各自重新開始新的生活,那麼怎樣的條件下可以離婚呢,離婚后還要不要做朋友呢。
怎樣的條件下可以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離婚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包辦、買賣婚姻、婚后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離婚后還要不要做朋友
其實離婚后要不要做朋友,就要看你們是以怎樣的事情離婚的,離婚后你們的關系有沒有惡化,離婚后因為孩子或者一些事,我們也許會見面,但我不想單獨面對她。見到她的時候,或許仿佛是看到了自己的前世,那些過往的青春歲月、那些在內心最深處不能示人的傷痕,都像潮水般無法阻擋地涌現在面前。
我知道我今生都不會再忘記過去,但是我真的不愿再一次想起,所以只能選擇讓這些往事塵封在記憶的某個角落。我無法像朋友一樣對待她,所以我更愿意和她失去聯系,和她成為陌路人。我甚至希望能有機會去另一個地方生活和工作,這樣就可以看不見那曾經熟悉的面孔,不去觸碰心中的傷痕和心痛。
離婚后女人的心理是怎樣的
其實很多女性離婚后,身上是有能力、有價值的,但是她們不愿意看到這點。因為離婚,她們周圍會有很多人支持,但一談到自己須面對時,她們就找出很多理由來,把自己的無能感、無助感無限擴大,以獲得更多別人的關注和幫助,這也是她們一直渴望的,只是自己沒意識到。換句話說,離婚的悲傷給她們帶來了不獨立的借口。
離婚之后對心理的調整,首先就是要在心理獨立上下功夫,要相信自己,了解自己,并主動地給自己制定目標和計劃,這樣才能從失婚的狀態中找到很好的心理過渡。
離婚后要怎樣心理調節
1、做好心理自我調節,努力去適應周圍的環境和社會。
面對周圍人的非議和白眼,他們會感到孤獨、無奈和憤憤不平。一位離了婚的女人深有感觸地對想要離婚的女伴說:你知道嗎,有個名義上的丈夫,別人就不敢欺負你,你一離婚,在所有人的眼里,你就成了一個不檢點的女人。正派人遠離你,別有用心的人上門糾纏你。
2、離婚不離德。
夫妻一方總是心理不平衡,需搞得另一方聲敗名裂,才解心頭之恨。我們認為,這是不足取的。不管是對自己,還是對對方,都沒有好處,而且這種行為也是極不文明的,有的甚至是違法的。既然夫妻沒有感情可言,過不到一塊,那就友好地分手,道一聲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