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婆媳自古是冤家。在實際生活中,關系再好的婆媳之間也存在矛盾。輕者言語不和,怨懟心生;重者摔鍋砸碗,雞犬不寧,實屬危害家庭和諧的不安定因素。那麼,婆媳矛盾的根源又是什麼呢?我認為,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因素:
(1) 關系的特殊性。
家庭的基本關系有兩種:一是夫妻關系,一是親子關系,兩者構成了家庭結構的基礎。其它關系,如兄弟姐妹關系、姑嫂關系以及婆媳關系、祖孫關系都是在此基礎上派生出來的。婆媳關系在家庭人際關系中有其特殊性。它既不是婚姻關系,也無血緣聯系,而是以以上兩種關系為中介結成的特殊關系。因此,這種人際關系一無親子關系所具有的穩定性,二無婚姻關系所具有的密切性,它是由親子關系和夫妻關系的延伸而形成的。如果處理得好,婆婆和媳婦各自"愛屋及烏"–婆婆因愛兒子而愛媳婦,媳婦因愛丈夫而愛婆婆,各得其所,關系就會融洽。但是如果處理不好則婆媳之間會出現裂痕,難以彌補。
(2) 相互接納不良。
婆媳原來各自生活在不同的家庭之中,各有自己的生活背景、生活習性,而現在婆媳在一家生活,這就有一個逐步了解、相互適應的過程。如果適應不良,彼此不能接納,便會關系緊張,矛盾叢生。
(3) 利益分歧。
婆媳同在一個家庭中生活。有共同的歸屬,自然也就有著共同的經濟利益,雙方也自然都希望家庭興旺發達。這是婆媳利益一致的一面。但同時也常常在家庭事務管理權、支配權等方面發生分歧,出現矛盾,甚至明爭暗斗。
我國家庭中有"男治外、女治內"的傳統,婆婆做了幾十年的內當家,現在把權力交給媳婦,媳婦在家庭事務中唱起了主角。對這種角色的轉換,做婆婆的往往不易適應。"有的婆婆雖已年過花甲,卻仍希望繼續保持在家庭中的經濟支配權,或者難以接受完全由媳婦掌握家庭經濟大權的事實;而做媳婦的也往往不甘讓步,這就難免發生矛盾。即便是婆婆和媳婦共同持家,由于各自的地位不同,考慮問題的角度不同、需要不同,也容易產生分歧。
(4) 中介失衡。
在婆媳關系中,兒子起著十分重要的中介作用。兒子的這種中介作用如果發揮得好,則可以加強婆媳之間的情感聯系,反之,則容易成為矛盾的焦點,出現"兩面受敵"的困境。盡管母子情深,也難以避免結婚以后這種關系變得復雜的事實。因為夫妻之間畢竟在活動、打算、開支以及交往等方面有著更多的共同點。在這些問題上,夫妻觀點的一致性往往要超過母子觀點的一致性。這是因為兒子和母親相隔一代,在心理上存在著差異,這樣就容易造成兒子中介作用的失衡。如果母親不理解,就會產生"娶了媳婦忘了娘" 的心態,誤認為兒子對自己的感情被兒媳奪去了,而遷怒于兒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