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婆媳關系難相處呢?處在婆媳之間的那位兒子兼丈夫,為了維系雙方的關系,受過多少夾板氣,也是可想而知的。
為什麼婆媳關系不大容易相處和諧呢?有研究者依照弗洛伊德的思路,從婆媳對兒子兼丈夫的情感占有欲及“戀母情結”等角度去解釋。當我們嘗試用社會心理學的視角去分析時,又會得到什麼結論呢?
社會心理學的研究發現,中國人在對各種人際關系分類時,會采用一個雙維度的標準。一個維度是關系中兩個人身份角色的距離,一個維度是關系中兩個人的真情交換和義務履行的均衡。
在家庭關系中,親子關系是一種血緣關系,父母兒女以血脈相連,在以父子軸為核心的中國文化里,親子關系顯得尤為重要。而夫妻關系、兄弟姐妹關系相形之下其重要程度都會弱一些。對于每一個人來說,這些關系是與生俱來的,或者是由角色身份固定下來的。因此,我們對這些關系在情感表達上就形成了各自的區別。
對此,著名社會學家費孝通先生稱之為“等差之愛”。意思是說,在親子之間、夫妻之間、手足之間都有來自角色身份規定的情感。這也就是梁漱溟先生所說的“應有之情”。不同的關系有不同的倫理規范,也有不同的情感類型。
此外,拋開身份角色來說,當兩個人在日常生活中不斷交往,就會形成恩恩怨怨,以及對于一個人的愛憎好惡。比如說,當我們非常崇敬自己的父親時,除了有一種兒女對父親的敬重之外,還會因為他的個人品德而佩服他,有一種超越親緣身份的評價。這就是“真有之情”。
一般來說,在家庭生活中,由于家庭成員不僅有很近的血緣關系,而且還耳鬢廝磨,朝夕相處,同時具有最切近的應有之情和最淳厚的真有之情。
當原本沒有親緣關系,“本不是一家人”的男女,由于相愛“走進一家門”的時候,主要是被“真有之情”推動的。婚姻不僅帶來了夫妻關系,而且也帶來了一大串家庭關系身份,新娘子一下掉進了一張關系網當中,需要四面應付。婆媳關系就是其中比較重要的關系。而對于媳婦來說,婚前與夫家的人一般交往比較少,所以,對丈夫是真有之情,而對公婆和夫家其他成員就只有應有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