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關系是中國特色嗎??

解夢佬 0

常言說婆媳矛盾是“千古難題”,這一點從電視劇名就可以看出來,比如《麻辣婆媳》、《媳婦是怎樣煉成的》、《婆媳過招》、《婆婆來了》等。

現代社會之前,媳婦基本都落于下風

最初的母系社會,氏族由一個或幾個女始祖傳下來的后代兒女構成。這樣的家庭形式下,只承認女系血統。根據母權制,男人同異族女人生的子女,便只有列在氏族之外,歸于女方一族了。所以這時的婆媳概念只存于生理,而不存于倫理,她們的家在不同的部落。

直到父權制家庭出現,男人掌握支配權,妻子和子女成為丈夫家庭的成員,婆媳的倫理關系才正式浮出水面。

夏啟之后,宗法權威融入家庭,所有家庭成員的身份都嚴格地被宗法制度限定。婆婆的地位開始躍然直上,幾千年來不曾跌落。

先秦以來,念叨著“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儒家努力將家庭中子女對家長的感情培養為人性的本根,此舉又成功地將婆婆的地位推上新的高峰,婆婆對媳婦具有絕對的支配權。

媳婦侍奉公婆如果忤逆怠慢,等待著她們的將是逐出家門的后果。《大戴禮記·本命》記下的“七出”,頭一條罪狀就是“不順父母”。若犯了,只要做成文書由雙方父母和見證人簽名,就可以解除婚姻。

至于這個“不順”是怎樣的“不順”,看你不順眼的婆婆總能機智地找到理由的。君不見《孔雀東南飛》里,就連“雞鳴入機織,夜夜不得息”的模范媳婦劉蘭芝,也落得焦母一句“此女無禮節,舉動自專由”的評語。

《唐律·斗訟》規定:對公婆凌罵者,征三年,毆者絞,傷者斬,過失者徙三年,傷者徙兩年半,謀殺者斬。明清時,公婆甚至可以對媳婦任意打罵,不致殘就不用負責,就算負責也是極輕。做媳婦一旦做不好,就會感受到來自整個國家的惡意。所以媳婦能夠指望的只有那一句老話:“千年水道流成河,三十年媳婦熬成婆。”等到一步步熬成家里的至尊,就能解放了,世世代代的婆媳沖突也就這樣循環不息。

現代社會,兩個女人爭一個男人

到今天,社會變遷帶來的現代化沖擊著尊母抑妻的倫理風氣,但婆媳沖突還沒有完全消散。婆婆不再作為傳授媳婦單向文化的教育者,當代媳婦在對新事物的信息量上也超越了婆婆的經驗知識。這種家庭中的文化差異不可避免地會引起摩擦。

然后是錢的問題,傳統家庭的經濟大權總是掌握在父母手里,若面對當代媳婦的獨立經濟要求,保守點的婆婆也許就會心生不耐。

當然我們最為耳熟能詳的,是“兩個女人奪一個男人”的戲碼,也就是對男人的情感爭奪,具體表現就是那個“媳婦和媽媽掉到水里你先救誰?”這樣令人糾結的問題,一般都會從媳婦的口中問出。在一部分當代女性看來,婚姻以愛情為基礎,情感上自然更加優先,所以,一定要問個清楚!

婆媳關系是世界性難題

在婆媳關系問題上,世界各地其實都大同小異。

首先說說日本,“兒媳”意味著隨丈夫進入婆家,成為家庭成員之一,既要和丈夫和睦相處,也要侍奉公婆。這種家庭觀念跟中國傳統文化很相似。日本婆婆在家庭中是長輩,需要保持家規、維持家庭秩序。當然,日本丈夫一直是以家族正統的接班人和先導自居的,但是作為兒子,丈夫又得聽命于母親。因此,日本婆婆在家族的地位就此到達巔峰。等兒媳婦熬成婆婆,也就等到了她的出頭之日。跟中國古代很相似。

在歐美,其實婆媳關系也是相當敏感的。2001年,德國心理學尤勒對德國大學生進行調查,讓他們評價自己的父母跟四位祖輩間的關系,結果在各種關系中,婆媳關系勇奪倒數第一。

美國威斯康辛大學曾有一項研究稱,娶兒媳比嫁女兒更讓母親擔心。受采訪的89個婆婆和岳母表示,如果兒子結婚的話,他們很擔心以后兒子會不會沒以前關心自己、他假期會和家人一起過嗎?最令母親們擔心的,是寶貝兒子結婚之后會不會發生“質變”,比如說興趣愛好、生活習慣以及跟家人的關系。被調查的133名兒媳對婆婆也有著很多擔憂,比如說,害怕婆婆以后干涉自己的生活、在乎婆婆背后是如何評價自己的。

從這些心聲就能看出來,婆婆和媳婦之間似乎天然地抱著謹慎友好的態度,除了少數能夠被傳為佳話的案例,大多數婆媳都走上漸行漸遠漸隔心的道路。

丈夫們要做好潤滑油作用

雖然是一家人,但矛盾激烈的婆媳關系跟戰爭別無二致。表面上,雙方爭的是夾在“媽媽”和“老婆”之間那個男人。因此,才會有比“哥德巴赫猜想”還難的“我跟你媽媽同時掉水里先救誰之問”。

不過,從某種意義上說,她們爭的其實是“家庭關系維護者”的傳統角色。古話叫“協理六宮”,成為管理家庭各項事務、維護家庭關系的掌權人。

還有一種觀點認為,婆媳關系難搞完全是進化的需要。比起跟其他家人的關系,婆媳之間的進化利益是最不一致的。好好的一家人怎麼就不一致了呢?

對于婆婆來說,兒子盡可能地擁有更多后代是對她最有利的結果,自己的基因才能夠延續下去。當然,放到中國的話,這種想法可能會觸犯重婚法、計劃生育政策等。兒媳婦的進化策略很簡單,讓丈夫把所有的資源投入到自己和子女身上。因此,從進化心理學的角度來說,她們確實是“天敵”。

當然,解決婆媳矛盾的核心始終是夾在中間的“老公”和“兒子”,畢竟,調解好老媽和老婆的關系是每個男公民應盡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