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能在新浪博客里關注過您,所以在世紀佳緣看到您的名字,倍感親切。我有一些困惑,想跟您念叨念叨,請您指點迷津。
我離婚4個月了,帶著女兒四歲。我們戀愛2年結婚,婚前婚后一直很幸福。直到孩子出生,他的小姨和媽媽來照顧孩子開始,我的生活徹底被兩個婆婆打亂,面目全非。
我和前夫都是初戀,兩個人也都比較簡單,互相信任互相關愛。只是婆婆們來了之后,對我大加指責,說我照顧不好她們的兒子,我做什麼都不好,做得遠遠不夠。
我和前夫都不會處理這復雜的關系,一開始我想不開跟他傾訴,然后他非但不能寬慰我,還會吵架。后來我也不跟他說了,但是生活依然不能平靜。
慢慢的,前夫開始跟我分心了,他會存私房錢,他會把工資卡收起來不給我,用我的工資養家,總之一點點疏遠。他媽媽怕晚上孩子鬧吵他睡覺,就給他買了沙發床放客廳,每天都給兒子鋪好床,監督兒子在外面睡。
我們小兩口吵架,她媽媽不管都沒關系,但是她會幫著兒子說話,只能使矛盾越來越大。我們鬧過兩次離婚,都是他鬧,他父母前仆后繼的支持他,然后他又反悔來求我復合,我不敢跟他復合,他父母也不支持他復合,我知道他在中間很難,但是我也不能不顧自己死活的去可憐他了。
第一次鬧離婚我們沒有辦手續,所以后來我也算妥協,又和好了,跟他父母也一筆勾銷,沒有追究他們為什麼支持兒子離婚,我到底哪里做錯了?都沒有追求,只怕前夫為難。
可是第二次,在前夫歇斯底里的無理取鬧中,在他父母的一再支持下,我和平的跟他辦了離婚手續。其實也是在他的要挾下,他說如果不協議離婚,他就上法院起訴我,他父親也說不行上法院。我怕我們鬧得久了,對孩子影響不好,所以他提的條件我都答應了,很被動很“瀟灑的”離了。
離了一個月不到,他給我打了3次電話,問我還愿不愿意跟他重新開始,說是為了孩子。到現在四個月中,他也是提了很多次。我只是告訴他,復婚簡直比離婚還讓我難以決定!為什麼呢?我了解他,脾氣上來就那樣承受不了事,沒有擔當,這也是他父母愛護教育的結果,我覺得他父母就拿他當白癡養,什麼都不讓他操心,什麼都護著他。
我能容忍他犯混,但是我不能原諒他父母跟著他一起犯!他們二老考慮的只是自己兒子的感受,他們不考慮我也就罷了,他們考慮過4歲的孫女麼?他們有責任感麼?
他只答應一個月給孩子1千的撫養費,也許有人說不少了,是啊,孩子一個月托兒費1200元,吃呢?我們租房子呢?我一個月死工資,就3000,他一個月拿到手平均要1萬!這就是一個男人,一個父親對女兒的愛,對女兒的責任麼?對他曾經同甘共苦的妻子的責任我都不敢奢求了。
每每想起曾經的美好,曾經的互相支持幫助無怨無悔的付出,我的心會痛的,但是在人前,我總是一副我沒事,我很好的姿態。
我對他的工作和學習給予了很大的支持,他由一個月800元的小鋼鐵廠工人,到后來的外資企業的部門科長,我呢?我金融的研究生因為畢業時生孩子耽誤了換工作的機會,生完孩子帶孩子,在工作上也犧牲很多,可以說我犧牲了我的前程,我為了這個家都無怨無悔。
身邊很多人都勸我復婚吧,為了孩子。只是我真的怕了,沒有安全感。我怕復了,公婆再在背后說什麼,他再受不了要崩潰的時候,我又成了犧牲品。對于公婆,我不能原諒了。最近他又放出口風要再婚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想以此來脅迫我復婚,其實我想通了,他隨便好了。只是覺得對于孩子,她很無辜啊。
孩子想爸爸,想爺爺,每天都吵著給他們打電話。我該怎麼辦呢?好多細節也沒說,不知道您能明白我的表達麼?對于再婚,我也很困惑,誰能幫著你一起撫養你的小孩呢?誰能真心呢?我還能相信誰呢?
我覺得我可以很好的把孩子撫養大,我就怕我預見不足,就怕自己以后會不會變態呢?也偶爾會感到孤獨,但我也不想找個情人排解空虛,因為我不空虛,每天帶孩子很忙碌很充實,都沒時間約會。
回復:
你好!很同情你的遭遇!更同情你的孩子!婆媳關系是男女結婚后必須面對的最復雜和最危險的關系。一個母親在兒子結婚之前,會千方百計對女孩好。目的不是為了女孩,而是為了兒子結婚才不得不這樣做。但是,很多女孩總是認為男人的母親對自己關愛有加。
結婚后,很多人尤其是父母總是認為生米做成熟飯,于是摘掉了偽善的面具暴露出本來的面目。所以,很多女孩在結婚以后,對婆婆這種情感上的落差難以接受,這也是婆媳關系難處或者沖突的根源。
世界上很少有母親說自己的兒子不好,所以在婆媳沖突中,婆婆只能沖兒媳發火。婆婆往往將小兩口之間的沖突全部加在兒媳的身上。這就是婆媳矛盾升級的根本原因。
男人在婆媳沖突中往往扮演著難堪的角色。可以肯定地說,男人很難割舍血緣關系來袒護自己的妻子,于是很多女人忿忿不平,覺得男人不關心自己。其實在這個世界上,男女關系根本沒有辦法和血緣關系比,妻子可以離了再娶,母親永遠只有一個。
現在的男人很多是在六個長輩的呵護之下長大的,很少再經歷坎坷和磨難,男人女性化的趨勢很明顯。男人更多地以自己為中心,其中也包括自己父母的家庭為中心。這樣男人在婚后的婆媳沖突中很難袒護女人。這也許就是80后女人婚姻的尷尬。
你的男人有戀母情節,而且沒有男人的責任感,和這樣的男人在一起注定是痛苦的。雖然孩子需要父親,但是面對一個月收入1萬元,但是只能給孩子1000元/月生活費用的男人,你需要慎重抉擇。
愛情是長久的情感過程,初戀是美好的瞬間過程。面對長久,希望年輕人要正確地對待戀愛,需要好好地利用戀愛來判斷對方是否是自己的終身伴侶。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我倒是建議女人在結婚之前應該有幾次戀愛的機會,最好又失戀的經歷。這樣不但可以修正自己對婚姻和男人的預期,更能夠為婚后的生活做點準備。
狐貍總是會露出尾巴的,就看獵人給不給機會和時間。
戀愛的時間一般應該在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