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犯罪的人都有一種心理認知的錯誤,而這種錯誤在嚴重時就會讓人產生扭曲的不健康心理,當人的情緒處于焦慮或抑郁狀態時,人的思維往往缺乏邏輯性,出現消極情緒或行為異常。
造成這種心理上的認知錯誤,大體有8種現象:
1、走極端
這種現象表現為走極端,非此即彼,不是白就是黑。這種人一遇挫折便有徹底失敗的感覺,進而覺得自身已不具任何價值,失去自信。
2、變色鏡
有的人遇事總想消極的一面,就像戴了一副變色鏡看問題,濾掉了所有的光明,整個世界看起來暗淡無光。
3、公式化
認為事情只要發生一次,就會不斷重現。生活中遇到困難與不幸,即認為困難、不幸會重復出現。
4、疑心病
有些人無事生非,終日擔心自己將大病臨頭,遇事往往自我斷論,主觀猜疑,杞人憂天。
5、謬推斷
有的人把一般性過失、欠缺、挫折和困難看得過于嚴重,似乎做了不可逆轉的錯事。生活中總是過分夸大自已的不足和過低估計自身的長處。
6、失銳氣
這是一種人為的情緒失調,把別人的真心贊美當作阿諛奉承,對正常的人際關系想入非非,毫無根據地自怨自艾或憤世嫉俗,導致本來松弛的情緒變得緊張。
7、自卑心
有的人總是主動承擔別人的責任,并且妄下結論,認為一切壞的結果都是自己的過失和無能所致。此種變形的自卑、內疚心理,來源于人格的變形和過分的責任感及義務感。
8、消極化
有的人把自己的不良感覺當成事實的證據,如:“我有負罪感,那麼我一定是干了什麼壞事”,“我覺得力不從心,那麼我一定是‘低能兒’”。尤其情緒低沉時,這種感覺推理特別活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