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青年報
9月9日上午9時,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勞榮枝涉嫌故意殺人、搶劫、綁架罪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法院經審理認定,被告人勞榮枝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此前報道可戳鏈接→三罪并罰,判處死刑!勞榮枝當庭表示上訴)
被判死刑后,勞榮枝當庭表示上訴,并稱:“我相信法律,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會放過一個壞人。”
此案被害人“小木匠”陸中明的女兒表示,希望法律能給他們一個公平公正的結果,想親眼看到勞榮枝被繩之以法。“我本來是(有)一個完整的家,都說女兒是父親的小棉襖,可是我從來沒有得到父親的關愛,以前別人總嘲笑我,你沒有爸爸,我總是偷偷地抹眼淚,那種辛酸和委屈只有自己能體會,不是時間就可以淡忘一切!”
去年12月首次開庭案件關鍵細節披露
去年12月,案件首次開庭,控辯雙方就四起綁架殺人案的焦點問題充分舉證質證。央視記者拍攝了庭審全過程,案件相關的關鍵細節逐一呈現在了法庭之上。
勞榮枝當庭翻供否認殺人
在兩天共15個多小時的庭審過程中,公訴方就勞榮枝所牽涉的南昌、溫州、常州與合肥四地的犯罪案件進行了舉證,其中包括勞榮枝的男友法子英生前供述、證人證言及相關物證。對此,勞榮枝否認了故意殺人的指控,聲稱自己參與殺人是遭到了法子英的脅迫。
勞榮枝辯稱:“我這一輩子沒有殺過一只雞,沒有殺過一只鴨,我不敢去做這樣的事情,我只有感恩,做人要有一顆感恩的心。 ”
南昌滅門案:怕留指紋提議放火燒屋
公訴方認為,4起案件中勞榮枝和男友均為主犯,由二人共同商定并分工明確。
1996年7月28日的南昌滅門案是勞榮枝和男友法子英共謀的第一起案件,公訴方出示的證據顯示,二人的供述中都提到了“兩人共同商定由勞榮枝去娛樂場所坐臺物色綁架對象”,被害人熊某就是由勞榮枝在陪酒時物色到的。
公訴人表示,勞榮枝2019年12月2日供述稱被害人熊某到其出租屋后,法子英用刀架在他脖子上,并讓其用繩子將熊某綁起來。勞榮枝供述自己先把熊某的雙腿的腳脖子綁起來,先橫著綁幾圈,再在兩腿中間綁幾圈,再重復幾次,這樣可以確保每條腿都能固定不容易掙脫,手也是這麼綁的。
起訴書顯示,勞榮枝和法子英從熊某身上搶走金項鏈及家房門鑰匙等財物,并威逼其說出家庭住址。其間,法子英將熊某勒死并分尸。當天晚上,二人攜帶尖刀前往熊某家,由法子英使用尖刀、繩子和皮帶等物對熊某的妻子張某進行人身控制,勞榮枝在房間翻找財物,搶得金銀首飾、現金、債券等財物。其間,法子英殘忍地將張某和其3歲女兒勒死。隨后,勞榮枝與法子英逃離了南昌市。
公訴人指控,勞榮枝在該起案件中不僅是主謀,而且主觀惡意性極強,她在供述中聲稱擔心指紋留在現場,曾對法子英說“不如一把火燒了這個家”,但這一行為被法子英制止。
溫州殺人案:編造“租房”假話,引誘被害人進門
南昌滅門案之后,勞榮枝與法子英于1997年9月逃到浙江省溫州市,二人繼續沿用南昌的作案模式,由勞榮枝做陪酒小姐去物色作案對象,被害人梁某成為二人的獵物。
公訴人稱, 被告人勞榮枝2019年12月6日供述,當時跟其一起在KTV上班的一個女孩子說,她有房子要轉租,法子英聽到這個情況后,就決定綁架勒索這個女孩子,讓勞榮枝以租房名義帶他一起到這個女孩子的房間去。
公訴方陳述,在法子英與勞榮枝的供述中都提到,二人持刀共同進入被害人梁某的住處實施搶劫。
公訴方認為,對受害人梁某實施捆綁,這是勞榮枝與法子英共同犯罪的關鍵證據。隨后兩人又逼迫梁某打電話叫來了另外一名被害人劉某。
公訴方認為,法子英逼迫被害人交出財物,并再叫一個有錢人來,勞榮枝在場未提出反對,還編造租房假話騙劉某進入案發現場,捆綁劉某,并事后取款。其地位與法子英具有相同重要的作用。
獨自取款冷靜應對,“被脅迫”不成立
根據勞榮枝二人的供述,在搶走被害人的現金和手機之后,由勞榮枝拿著被害人的存折去銀行提款。證人證言顯示,當時銀行柜員問勞榮枝為什麼不是本人來取款,勞榮枝鎮定回答“本人有事”,并在提款單上寫下了被害人的名字。公訴方認為,作案后這些冷靜的操作,再次證明勞榮枝所辯稱的受到脅迫不能成立。
公訴人指控,勞榮枝在取款后電話通知法子英,錢已到手。這個是給法子英一個非常重要的提示信號,就是成功取款,法子英就可以自由善后了。
法子英在接到取款成功的電話后,勒死了兩名被害人,公訴人認為勞榮枝打電話的這一行為,是造成兩名被害人死亡的原因之一。
“幸存者”證言:勞榮枝手段殘忍
在溫州作案之后,勞榮枝二人綁架搶劫殺人的罪惡之手沒有罷手,在1998年的夏天,兩人逃竄到江蘇省常州市,繼續此前兩案的作案模式實施犯罪。
起訴書中顯示,在江蘇常州,被害人劉某被勞榮枝騙到了出租屋,事先躲藏在室內的法子英持刀威脅劉某,并刺破劉某胸口。勞榮枝用事先準備好的鐵絲將劉某捆綁在扶手椅上。被害人劉某是勞榮枝二人系列搶劫殺人案中唯一的幸存者,根據劉某的陳述,時隔20多年,他身上仍留有當年被鐵絲捆綁所留下的傷痕。
劉某的證言還顯示,勞榮枝在單獨看管他期間,數次以割喉奪命相威脅。
隨后二人逼迫劉某打電話給其妻子索要財物。并由勞榮枝前往指定地點將劉某妻子帶回出租房。劉某妻子帶來了70000元贖金,拿到錢之后,勞榮枝和法子英先后離開了現場。庭審中,勞榮枝的辯護律師稱,常州綁架案是勞榮枝到案后主動交代的犯罪事實,具有立功自首的表現,對此公訴方當庭表示不予支持。
公訴人認為, 因為法子英到案后已經詳細供述了常州犯罪事實,并且明確了勞榮枝系其共犯,合肥市公安局也于當年就對其進行了追捕。因此常州事實屬于公安機關已經掌握的犯罪事實,不具有立功自首、坦白和從輕減輕處罰情節。
法子英在落網后,不確定出租屋內共死了幾個人
1999年6月,勞榮枝二人逃竄到了安徽省合肥市,二人繼續沿用前三次的作案模式,并且變本加厲,以“關狗”為名,提前定制了一只鋼筋籠。勞榮枝在合肥引誘受害人殷某進入出租屋后,法子英用尖刀脅迫殷某將其關進了籠子。
在逼迫之下,殷某給妻子寫了盡快送錢的字條,隨后法子英拿著字條來到殷某家,殷某妻子以籌錢為由讓其在家中等待,隨后外出報警。這一次惡行累累的法子英被警方抓獲,并在當年被依法執行死刑。
法子英當年被警方抓獲的5天后,在二人作案的出租屋內,警方發現了兩具尸體,而勞榮枝早已經不見蹤影。
屋內的兩名被害人其中一名為殷某,而另一名經警方查明為陸某,事發前是一名木匠。法子英到案后供述,他以做木工為由將陸某騙到屋內殘忍殺害,目的竟然是為了恐嚇殷某,讓他寫字條給妻子盡快交錢。對此,公訴方認為,勞榮枝二人殘忍的作案手段印證了被告人漠視他人生命的主觀心態。
公訴人表示:“每一個案發現場都令人發指,極其殘忍的作案手段完全突破人性底線。”
合肥案中的庭審焦點為被害人殷某是否為勞榮枝所殺?公訴方出示了幾點關鍵證據認為殷某的死亡是勞榮枝所為。法子英和勞榮枝的供述相互印證,法子英在外出期間曾四次交代勞榮枝,如果殷某反抗,就用鐵絲勒死他。而殷某的尸檢報告也顯示其死于被人勒頸窒息死亡。
公訴方還指出,法子英在落網后并不確定出租屋內共死了幾個人。
公訴意見書用了四個“極”
公訴方認為勞榮枝到案后,偵查機關用了7個月時間進行了48次訊問,公訴人認真審查了48份供述,結合當年法子英的供述,得出的勞榮枝定罪依據充分真實,勞榮枝與法子英共同實施的系列犯罪,二人均系主犯。
這是一場遲到了20年的庭審,但正義不會缺席。手段極其殘忍、犯罪后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主觀惡性極深,公訴意見書用四個“極”字,直指殺害7人的罪大惡極。天網恢恢,逃無可逃,突破了人性與法律的底線,就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聽到被判死刑勞榮枝哭了
當庭表示上訴
9月9日,再次開庭,澎湃新聞記者在庭審現場看到,身穿白色上衣的勞榮枝大部分時間都低著頭,目光呆滯。當審判長宣讀一審判決死刑時,勞榮枝突然哭了。
勞榮枝當庭表示上訴,“我不服,我相信法律,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會放過一個壞人,我要上訴。”她還闡述了部分上訴理由,稱干了這些事不是她的本意,不符合她曾作為一名教師的人格。隨后她又哭了,稱“現在腦子比較亂,表達不清,接下來會以書面形式提交上訴狀”。
南昌中院在庭上還宣讀了此案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判決勞榮枝賠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朱大紅四萬八千余元,對此前朱大紅及其代理人劉靜潔提出的135萬元民事賠償未完全支持。朱大紅當庭表示不上訴。
朱大紅的代理人劉靜潔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他和被害人家屬對于法院一審判處勞榮枝死刑的結果是滿意的,但是對民事賠償部分并不滿意,但也沒辦法,“她也沒錢賠,上訴也沒有意義。”
二哥勞聲橋:支持勞榮枝上訴
9日上午10點半,旁聽了宣判全程的勞榮枝二哥勞聲橋走出南昌中院。勞聲橋表示,家屬對一審判決表示不服,支持勞榮枝上訴。勞聲橋透露,在庭審結束后,他向法院提出了會見勞榮枝的請求,法院答復稱將在一審判決生效10日后再予會見機會。
此次開庭前,勞聲橋曾表示,作為家屬,對于已經逝去的被害人,他們深表歉意,并愿意主動幫助妹妹完成民事賠償,“哪怕把我的房子賣了,也要賠給人家。”勞聲橋稱,他堅信妹妹不會如此殘忍(地殺人)。
2019年12月12日,南昌市公安局曾發布通報稱,勞榮枝分別以口頭和書面形式向公安機關提出,拒絕親屬與南昌警方接觸,希望家屬擺脫陰影;拒絕家人為其聘請律師,同時向政府申請法律援助。此后,南昌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江西英華律師事務所陳通華、王國強律師為其提供了法律援助。
一審判決后,勞聲橋稱,家屬正準備委托吳丹紅律師作為勞榮枝的二審辯護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對逝者我們深表歉意,但定罪要有事實依據,要有法律調查,只要判決公正,勞榮枝在案件中要負什麼責任,我們一定不會逃避。”
來源|澎湃新聞、北京頭條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