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同一對夫妻領兩次結婚證嗎?首次領證后,女方戶口換地,證丟,想請婚假,沒時間去原登記地補辦。。,想必大家都有一定了解,有人問現在領結婚證對女方有什麼好處和壞處。,另外,還有人想問異地結婚,領結婚證在女方地區,對男方有什麼影響?女方戶口是否在男方的上,這到底是咋回事?其實可以先領證,同居,過兩年再結婚可以嗎?我是女孩…,下面就一起來了解下先領證對女方什麼壞處,希望能夠幫助到各位朋友們。
你在蘇州補辦不是不的事情了。
首先,你和你妻子的戶定在一個上了。如果你想打懶主意,不想查當年結婚檔案的話,按你們原來沒有結婚登記 回給你補領結婚的話,那登記時間是你現在的當天,你使用時會有麻煩;
如果你不查檔案,直接想補辦的話,是不會給你的,必須有檔案才能叫補辦結婚證。
建議,請你妻子在的朋友幫忙在她原來的縣檔案館查出你們當年的結婚檔案,然后快遞給你,然后你們再到現在所在地的 答門補辦結婚。先領證再結婚靠譜嗎。
先領證對女方什麼壞處:現在領結婚證對女方有什麼好處和壞處。
好處是有安全感,有個名分,就是有個結果了,壞處就是萬一合不來了,就變成了一個離過婚的女人了。還有婚姻綁定了人的自由了,男友也不一定會像以前那樣順著你了結婚不領證有什麼好處。
先領證,女方后陪嫁,根據新婚姻法,屬于共同財產嗎?離婚怎麼分配?
陪嫁,從性質上講,是贈與。在婚姻登記后陪送的嫁妝,女方家人若未明確是對某方的個人贈與,則認為是對夫妻的贈與,屬夫妻共同財產。若女方家人明確是對女方個人的贈與,則屬于女方個人財產。
對于女方的嫁妝,若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則離婚時,一般平均分配。
《婚姻法 》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婚姻法 》
先領證對女方什麼壞處
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男方沒給彩禮就領證了。
第十八條 【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一般先領證還是先結婚。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的費、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共同財產
異地結婚,領結婚證在女方地區,對男方有什麼影響?女方戶口是否在男方的上?
你好,異地結婚,領結婚證在女方地區,對男方沒有影響。
女方戶口不轉過去,就不會在男方上。
轉過去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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