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二婚配偶能繼承財產嗎,大家都知道,有人問再婚配偶和繼子女有繼承權嗎,另外,還有人想問再婚配偶和繼子女有繼承權嗎,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再婚配偶有繼承父母的遺產權嗎,下面就一起來看看再婚配偶和繼子女有繼承權嗎,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二婚配偶能繼承財產嗎
1、二婚配偶能繼承財產嗎:再婚配偶和繼子女有繼承權嗎
2、二婚配偶能繼承財產嗎:再婚配偶和繼子女有繼承權嗎
現實困惑
王某與前夫離婚前,育有一個兒子。不久,王某與單身男子肖某再婚組成了家庭。婚后,兩人生有一個女兒。肖某去世后,王某與前夫的孩子享有對肖某遺產的繼承權嗎?
律師答疑
此子享有繼承權。我國《繼承法》第十條第三款中明確規定,法定繼承中,所指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此子為肖某的繼子,且形成了扶養關系,享有繼承權。
法條鏈接
《繼承法》
第十條第三款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法理薈萃
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形成了上的擬制血親關系,繼子女也就能像婚生子女一樣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成為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
喪失繼承權的,其子女能代位繼承遺產嗎?
現實困惑
陳某經常、自己的父母,情節十分惡劣。在一次交通事故中,陳某與妻子雙雙身亡,只留下一個兒子。如果陳某的父母去世,陳某的兒子可以代位繼承嗎?
律師答疑
陳某的兒子不能代位繼承。代位繼承,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時,由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替先死亡的長輩直系血親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一項法定繼承制度。例如,祖父去世后留下的遺產本應該由繼承,但是先于祖父去世了,則由的子女代替行使繼承權。但是,如果生前已經喪失了繼承權的,其子女就不能代位繼承了。陳某生前有、父母的行為,且性質惡劣,應被認定為喪失繼承權。父母喪失繼承權的情況下,其子女不能代位繼承,即陳某的兒子不能再代位繼承遺產了。
再婚配偶有繼承父母的遺產權嗎
法條鏈接
《繼承法》
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關于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28.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其晚輩直系血親不得代位繼承。如該代位繼承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或對被繼承人盡贍養義務較多的,可適當分給遺產。
法理薈萃
繼承權一旦喪失,不僅其本人無法繼續行使,其子女也無法代位行使。
3、二婚配偶能繼承財產嗎:再婚配偶有繼承父母的遺產權嗎
對于遺產,首先要分清楚是父母婚前的財產還是之后的財產。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各方婚前的財產屬于各自所有,由各自的子女進行繼承。如果對方子女對老人進行了贍養的話,可以分得部分財產。對于父母婚后的財產,首先要在父母之間進行一次劃分,在劃分之后劃歸于過世方一方的財產再由未過世的或母親與過世方子女共同進行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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